梵蒂岡廣播電台梵蒂岡廣播電台
梵蒂岡廣播電台  

類別


 
 愛德與關懷


  教會


  文化與社會


  梵蒂岡文獻


  大公合一運動


  家庭


  主教會議


  青年


  正義與和平


  政治


  宗教與對話


  科學與倫理


  教宗與聖座


  靈修生活



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

緒言
第一章 論啟示的本質

  啟示的性質及其對象

  福音啟示的準備
  啟示在基督內完成
  啟示要以信仰接受
  啟示的真理

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
天主眾僕之僕,保祿主教,偕同神聖會議之諸位教長,為永久紀念事。

緒言
1 神聖的公議會,虔誠地聽取天主聖言,而忠實地宣佈,正是謹遵聖若望所說的話:「我們把這永遠的生命傳報給你們,因為這生命原與父同在,且已顯示了給我們,我們就把所見所聞的,也傳報給你們,好使你們也與我們共融,而使我們共融於父和他的子耶穌基督內。」(若壹:一,2-3)。因此,謹隨特倫多及梵蒂岡第一屆公會議的足跡,願陳述有關天主所啟示及其傳授正統道理的真義,為使世界因傾聽救世福音而信從,因信從而期望,因期望而愛慕。(一)

第一章: 論啟示的本質
啟示的性質及其對象

2 天主因祂的慈善和智慧,樂意把自己啟示給人,並使人認識祂旨意的奧秘(參閱弗:一,9)。因此人纇藉成為血肉的聖言基督,在聖神內接近父,並成為參與天主性體的人(參閱弗:二,;伯後:一,4)。所以不可見的天主(參閱哥:一,15:弟前:一,17)為了祂無窮的愛情,藉啟示與人交談,宛如朋友(參閱出:卅二,11:若:十五,14,15:巴:三,38)為邀請人同祂結盟,且收納人入盟。這啟示的計劃(Oeconomia Revelationis)藉內在彼此聯繫的動作和言語形成;以至天主在救援史裡所興辦的工程,彰明並堅強了用言語所表明的道理及事物;而言語則宣講工程,並闡明其中含有的奧蹟。關於天主以及人類得救的深奧真理,在基督內照射出來,基督是全部啟示的中介及滿全。(二)

福音啟示的準備

3 天主藉聖言創造(參閱若:一,3)並保存萬物,在受造物內經常向人證明祂的存在(參閱羅:一,19-20),給人打開天上救援的道路,更從開始時,就把自已顯示給原祖父母。在他們墮落之後,天主許下救贖,重振他們獲救的希望(參閱創:三,15)。天主又不斷地照顧人類,賜給一切恆心行善,尋求救援的人永生(參閱羅:二,6-7)。天主在適當的時期召叫亞巴郎,使他成為一個強大民族(參閱創:十二,2)。聖祖以後,天主藉梅瑟和先知,教導這個民族,使之承認祂是唯一的,生活的真天主,上智的父及公義的審判者,並叫他們期待預許的救世者。如此,天主歷經許多世代給福音預備了道路。

4 天主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著先知說過話以後,「在這末期藉著聖子對我們說了話」(希一,1-22)。天主派遣自己的聖子,即光照所有人的永遠聖言,居於人間,並給人講述天主的奧秘(參閱若:一,1-18)。所以耶穌基督,成了血肉的聖言,被派遣為「人對人」(三)「講論天主的話」(若:三,34):並完成了父託給神當作的救援工作(參閱若:五,36:十七,4)。因此,誰看見了神,就是看見了父(參閱若:十四,9)。祂以自己整個的親臨及表現,並以言以行,以標記和奇蹟,特別以自己的死亡及從死者中光榮的復活,最後藉被遣來的真理之神,圓滿地完成啟示,並用天主的證據證實:就是天主與我們同在,為從罪惡及死亡的黑暗中,拯救我們,並使我們復活而入永生。

所以基督的工程(Oeconomia christiana),既是新而決定性的盟約,將永不廢除。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光榮顯現之前(參閱弟前:六,14,鐸:二,13),已經不需要再等待任何新的公共啟示。

啟示要以信仰接受

5 對於啟示的天主該盡「信德的服從」(參閱羅:一,5;羅:十六,26;格後:十,5-6):人因此服從,自由的把自己整個託付給天主,「對於啟示的天主應盡理智與意志的信從」,(四)並甘心情願順從由天主而來的啟示。為達成這種信德,需要天主聖寵的引導和幫助,並需要聖神的內在助佑。聖神感動人心,使人歸向天主,開人心目,並賞賜「人人信服真理的甘飴」(五)。為達到啟示更深的了解,同一聖神常不斷地用自己的恩惠,使信仰更完善。

啟示的真理

6 天主願意藉啟示,把自己以及其願人類得救的永遠計劃,顯示並通傳與人,「就是為使人分享天主的美善,這美善完全超過人類智能的領悟」 (六)
神聖的公議會承認「天主,萬物的根源及歸宿,藉人類理智的本性之光,從受造物中確實能夠被認識」(參閱羅:一,20);但仍訓示說:「關於那些原本為人類所能通達的天主事理,而在人類現實的狀況下,能夠容易地、確切地、和無訛地被所有的人認識」(七),仍當歸功於天主的啟示。



收聽節目


直播


隨選即聽


Professional audio for rebroadcasting


教宗聲音


三鐘經

教宗接見


上一頁  上一頁
首頁  首頁
向編輯部投書  向編輯部投書
top
top
All the contents on this site are copyrighted . Webmaster / Credits / Legal Conditions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