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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10月13日 常年期第二十七週 星期五
迦拉達書 3:7-14
聖詠 111[110]:1-2, 3-4, 5-6
路加福音 11:15-26
大多數人都不喜歡受規矩所束縛,但如果人的生活沒有規矩作為規範,人會不知所措,無所適從;這是一個矛盾現象。事實,有人的社會就有法律。猶太人的法律有六百多條,耶穌卻說法律只有兩條:「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路
10:27-28)。
法律有它的價值,它提供一個簡單分辨對錯的準則。由於大部分人都需要遵守這些準則,因此法律控制了人的生活。如果人過分著重法律表面的字眼,而忽略法律背後的精神或意義,這樣,法律不但不能幫助人成長,更會成為絆腳石。 保祿宗徒在迦拉達書提醒信眾的,就是這一點:不是法律使人成全,而是法律背後的天主。無怪乎耶穌強調「愛主愛人」的重要性。 耶穌說過祂來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為成全(瑪
5:17)。在耶穌所強調的愛主愛人的原則下,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去反省規矩條文背後的精神,再配合時代的徵兆,使今日的規矩更適合時宜,答覆現代社會的問題和需要。 上主,求你賜予我們守法的智慧,好明智地、自由地在生活中滿全愛主愛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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