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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祈禱思潮

2月 21日  常年期第七週 星期三
      德訓篇 4:12-22
      聖詠119[118]:165, 168, 171, 172, 174, 175
      瑪爾谷福音 9:38-40


  最近,與慕道者分享教會的「至一、至聖、至公,從宗法傳下來」的特質時,也令自己深入反省了一點。教會是由基督所創立,由聖神指引,在歷史中有過光輝與興盛,也有過低落與黑暗。若果教會不是以基督為首,我們作祂的肢體,這至一性就不存在。在教會裏聖人無數,罪人也不少;但教會仍是至聖的,因為基督是聖的。可見人性的軟弱,正是基督降生救贖的原因。因此,當我們見到不忠不義的行為時,便需要以基督的愛去扶助軟弱的人。除了與人相親相愛,我們實在不可再欠人甚麼了!我們更不可判斷人,將別人拒諸教會之外。因為耶穌說清楚了:「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教會就是如此的至公無私,普世萬民盡在天主的救恩計劃中。透過接納與寬恕,宗徒們堪當把基督建立的教會薪火相傳。而我們能有分於這承傳之恩,實在有福!上主,願我們努力不懈,把的救恩傳到萬世萬代,因為

  你的法律是我們的喜歡,
  你的一切誡命盡屬公正。
  願我們的靈魂活著讚美您,
  願您的斷語將我們來支持!
    (詠119:174,17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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