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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3月5日 四旬期第一週 星期一
肋未紀 19:1-2, 11-18
聖詠 19[18]:8, 9, 10, 15
瑪竇福音 25:31-46
上主給以色列頒布法律,讓他們遵照生活,好履行與主締結的盟約關係。這盟約揭示了揀選的意義:在世上所有的民族中,天主特別揀選了以色列做屬於祂的民族。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經師都曾經嘗試過以最精簡的說法去綜合法律的精粹,去準確地表達出做天主選民的真義。肋末紀可算最能做到這一點:
你們應該是聖的,
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
(肋19:2)
是上主揀選的,就是屬於上主的。既然上主是聖的,那麼要成為屬於上主的,就只有一個方法:成聖。猶太人視天主的法律為喜訊,過往如是,今日亦然。最近我讀到一位近代辣彼這樣寫說:「一想起磢漲姣間]法律),我心歡躍,如在舞蹈!」這不是我們閱讀舊約的正常反應。但也許這就是個召叫:叫我們更深入了解揭示成聖之道的天主聖言。
主,你的聖言給我們標記成聖之道,願我們依賴你聖言的引導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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