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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5月 17日 復活期第五週 星期四
宗徒大事錄 15:7-21
聖詠 96[95]:1-2, 2-3, 10
若望福音 15:9-11
耶穌說:「你們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你們內」(若15:4),聽起來或許有點抽象,不易了解其真諦。但當祂說:「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時(若15:10),我們便明白祂要我們住在祂的愛內。達到存在祂的愛內的方法是遵守祂的命令(誡命)。這是十分具體的教導。
存在主耶穌的愛內,肯定是基督徒的渴望。為達到這個目的,讓我們重溫一些耶穌基督給我們的誡命-------- 最大的是:「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路10:27)。耶穌常常敦促信眾悔改。祂以「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瑪5:39),來教我們不要報復,但要愛仇。耶穌宣布的真福是神貧、哀慟、溫良、饑渴、慕義、憐憫、心裏潔淨、締造和平、為義而受迫害、為主受辱罵和毀謗(瑪5:3-11)。
耶穌要我們做地上鹽和世上光(瑪5:13,14)。祂來不是廢除法律或先知,而是為成全(瑪5:17)。耶穌以「你只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瑪7:3),來告戒我們不要判斷別人。祂給我們愛德的全律:「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你們也照樣給人做」(瑪7:12)。
主,請督促我們時刻謹守你的誡命,好存留在你的愛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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