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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8月4日
常年期第十七週星期六
聖若翰.維雅納(司鐸)
肋末紀 25:1,8-17
聖詠 67[66]: 2-3,5,7-8
瑪竇福音 14:1-12
昨天我們讀過一些以民的特別慶節,今天我們讀到以民當守的「喜年」。在七個安息年之後的一年叫做喜年,即每隔半個世紀以民就用一年的時間去慶祝喜年。在這一年裏,「全國居民宣布自由?人各歸其祖業,人各返其家庭」。奴隸不再是奴隸,是自由人,可回到自己的家中;變賣的祖業可用合理的價錢收回。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到天主約法的公義。在這一年裏,以民不播種,也不收獲,以維護大自然的規律,保持生態的平衡。
透過守好喜年的法規,以民宣認天主是萬物的主宰。祂是大地的主人,人只是受托管理這塊土地,人沒有擁有它的權利。還有,人彼此間不會永遠從屬於某一個人;一切從天主而來,也要返回天主處去。在喜年,人與人、人與大自然、人與天主和諧地結合在一起。
今日的社會,很多人的做法顯然與喜年的規定相差甚遠。當我們講及人力資源時,不要忘記每個人都是個自由的個體,只屬於天主,而不是某人或某公司的資源;在提高工作效率時,也須尊重每個人的權利。當我們富足時,也不要忘記社會上的弱勢社群。當我們發展土地時,不要忘記大自然的和諧。
主,讓我與你、與人及一切事物,能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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