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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祈禱思潮

9 月 9 日  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智慧篇 9:13-19
      聖詠 90[89]:3-6,12-14,17
      費肋孟書 9-10,12-17
      路加福音 14:25-33

  耶穌闡釋作祂門徒的條件,要求我們惱恨自己的家人,甚至惱恨自己。耶穌所說的「惱恨」,並不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怒恨別人的意思,而是指將家人及自己放在次要的地位。
  天主所頒布的十誡,第一誡便是「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在首席的當然是主耶穌基督,自己和家人只能佔次席。天主願意我們明白,為了愛祂,犧牲在所難免;耶穌為了愛我們,不也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了嗎?天主不願我們把對家人的愛心成為遠離祂的原因。
  所謂「犧牲」,並不一定指犧牲性命。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很多時候我們都要作出抉擇,選擇做甲事情抑或乙事情。選擇前者,便要放棄後者;選擇後者,便要放棄前者。如何選擇在乎甲或乙事情的重要性。在主日,我選擇往教堂參與感恩祭,抑或與朋友往郊外遠足?最終的決定要能使我更親近天主,更好地讚美、尊重、事奉祂。
  其實,當我們領洗時,便選擇跟隨耶穌基督。可惜,我們都有軟弱的時候,但天主願意幫助我們選擇,使我們能大聲歡呼:

   我們都是基督宗徒,多麼光榮!
   忠跟隨基督,宣揚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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