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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祈禱思潮

6 月13日  常年期第十週星期四
      聖安多尼.巴都亞(司鐸、聖師)
      列王紀上 18:41-46
      聖詠 65[64]:10,10-11,12-13
      瑪竇福音 5:20-26

  經師和法利塞人致力研讀聖經,對梅瑟法律有精確的見解。他們是當時猶太人的宗教導師及權威。可是他們過於崇拜及強調法律的重要性,忘記了法律原是天主的啟示,忘記了先知們所強調的法律的內在精神。他們捨本逐末,把法律變成不堪負荷的僵硬規條,壓在人民的身上。其實,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是絕不簡單的,因為連耶穌也曾肯定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教訓:「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行要守」(瑪23:3)。

  新約子民的義德更可超越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耶穌說:「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5:17),就是在強調天主法律中的正義及仁愛,把法律提升,成為「愛的法律」。這亦是「山中聖訓」的中心思想。耶穌接著舉了數個例子,今日引述的是「不可殺人」。這不但包括字面「殺人」之意及身體的傷害,亦包括人際關係的破壞。

  法律是為人而設的,如果遵守法律不能使我們成聖,反而使我們墮入固執及罪惡的陷阱裏,法律無疑已經喪失了它的本質。

  主耶穌,你曾說過最大的誡命是愛主愛人,求你以你的愛充滿我們,並賜我們勇氣和智慧去分施你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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