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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3 月16日 四旬期第二主日
創世紀 22:1-2,9,10-13,15-18
聖詠 116[114,115]:9,10,15-19
羅馬書 8:31-34
馬爾谷福音 9:2-10
看今天的讀經一,亞巴郎及天主都好像沒有人情。當然,天主最後亦無要亞巴郎殺子獻神,更藉此聲明以人祭神是不對的。今日三篇讀經都與祭祀犧牲有關,但作祭品的,都是跟生活有關的事物,而不是人。亞巴郎最後所獻的是羊,是在生活過程中踫到的一隻羊。讀經二說到天主為我們犧牲,交出了祂的兒子。如此說來,倒像是天主為了我們的回頭而祭獻了。所以保祿反問我們說:我們能控告使人成義的天主嗎?
福音的中心很明顯:耶穌是基督,是天主至愛的兒子,人要聽從祂。祂是將舊約導向新約的中樞人物。顯聖容不是為別的,而是為堅強耶穌的宗徒。但伯多祿不明白,以為顯現本身就是目的,所以要求停留在該處。顯現的目的是為了彰顯基督日後的死而復活。宗徒因為不明白,所以在下山後仍思考「從死者中復活」的含義。
基督的光榮,是要祂死後復活才更明顯,而不是單單在山上靠顯聖容表達出來。同樣,我們要追隨基督的死而復活,才能蛻變,活出一個「新的我」。
主,幫助我們透過日常生活的祭獻犧牲,更好地參與你死而復活的踰越奧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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