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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祈禱思潮

5月 22日       復活期第五週星期四
           宗徒大事錄 15:7-21
           聖詠 96[95]:1-2,2-3,10
           若望福音 15:9-11

  耶穌說:「如果你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他的愛內一樣」。乍看來,這話的第一個短句好像是一個條件子句:「如果?便?」。其實仔細讀接下來的一句,就可看出它不是條件子句,因為第二個子句很明顯,講的不是條件,而是在說明一個情況。在說明耶穌遵守了父的命令後的情況,那就是耶穌存在父的愛內。憑著這個經驗,耶穌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也做了像祂所做的事一樣,即遵守了祂的命令,我們也會和祂在祂父的愛內一樣,也在祂的愛內。當然,按邏輯也存在祂父的愛內。

  天主的愛是無條件的,耶穌的愛當然也一樣,所以遵守耶穌/天主的命令,不是存在耶穌和天主之愛內的條件。但是耶穌為甚麼這樣說?因為天主的命令就是愛的命令,遵守愛的命令,豈不就是去愛天主和愛人如己嗎?豈不就是存在天主和耶穌的愛內嗎?

  表面看來,遵守命令好像是我們在付出,不錯,遵守其他的命令的確如此,但是愛的命令永遠是雙軌的。愛和被愛一定是雙方面的,沒有回應或交流的愛不能稱得上是愛。儒家主張仁愛,說仁者愛也。有意義的是這個「仁」字的組合是「二人」,仁表示愛無二人不能成事,所以,愛既是付出也是獲得。

主啊!我們遵守你的命令,好像在付出實在是獲得,是確確實實存在你的愛內。為此,我們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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