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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祈禱思潮

1月23日       常年期第二週星期五
  
        撒慕爾紀上 24:3-21
  
        聖詠 57[56]:2,3-4,6,11
  
        馬爾谷福音 3:13-19

  耶穌上山把自己「所要的人」召來,選定了十二人,「為同他常在一起」,並為派遣他們去宣講,且具有驅魔的權柄。十二名宗徒,教會的支柱,就是祂所想要的人。在此我們看到,被召為耶穌的宗徒,主動在耶穌;被召的條件:「為同他常在一起」,這不在被召的人自己身上,而是耶穌的選擇。召叫的目的,固然是包括宣講和驅魔,但是最主要的是耶穌要常和他們在一起。

  從這段選經看來,耶穌似乎在召叫兩種人:一是他所想要的人,叫他們來,為同他常在一起。馬爾谷也沒有說明人數,更沒有說明叫這些人來給他們甚麼工作,只是為同他常在一起。這可不就是指每個受了洗的教友嗎?另一批是從這些人中選出一定數目的人,給他們起名(伯多祿[磐石]、雷霆之子),也就是派給他們適合他們的和宣講的任務,並給他們相應的權柄。這可不是指神職人員嗎?

  主耶穌,請使我們常常處於候命的狀態,常和依撒意亞同聲說:「我在這裏,請派遣我」。請讓我們不要忘記,無論你召叫我們並派遣我們去做甚麼,都是你的選擇,都是為我們最好的。主,請教我們誠心悅服地聽命,並原諒我不能常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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