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廣播電台梵蒂岡廣播電台
梵蒂岡廣播電台  

類別


 
 愛德與關懷


  教會


  文化與社會


  梵蒂岡文獻


  大公合一運動


  家庭


  主教會議


  青年


  正義與和平


  政治


  宗教與對話


  科學與倫理


  教宗與聖座


  靈修生活



資料庫     祈禱思潮

9月7日     常年期第二十三週星期二
        格林多前書 6:1-11
        聖詠 149:1-2,3-4,5-6,9
        路加福音 6:12-19

  無論是西方或東方社會都愈來愈多人喜歡上法庭打官司。連微不足道的事,甚至只因意外而發生的事,都成了法律上的訴訟。保祿正是因為格城的信友彼此對簿公堂而疾言厲色。最教人難堪的是他們竟在羅馬人的法庭上互相指控。保祿既是個熱血沸騰的基督徒,又是個熱心的猶太人,見基督徒「在無信仰的人面前」提控,當然加倍難耐。身為猶太人,保祿不能忍受外邦人的法官去裁決屬於天主的選民,因為只有天主是「審判全地的主」(創18:25;參詠94:2)。「的確,救援不從東方來,也不從西方來,救援不從曠野來,也不從山嶺來。因為惟獨天主是審判大主」(詠75:7-8)。

  曾有人要求耶穌幫他與他的兄弟分家產。耶穌拒絕這人說:「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路12:13-14)。當然,法律是為著社會的好處而立的,但我們可以將耶穌的說話引申,以正保祿的教誨:因「一些小事」而訴諸法律,非基督徒所為,因為當中缺少了愛。

  主,賜我在一切事情上都能踐行愛的誡命,落實愛德的精神。


 


收聽節目


直播


隨選即聽


Professional audio for rebroadcasting


教宗聲音


三鐘經

教宗接見


上一頁  上一頁
首頁  首頁
向編輯部投書  向編輯部投書
top
top
All the contents on this site are copyrighted . Webmaster / Credits / Legal Conditions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