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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6月2日
常年期第九週星期四
多俾亞傳 6:10-11;7:1,9-17;8:4-9
聖詠 128[127]:1-2,3,4-5
馬爾谷福音 12:28-34
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條呢? (谷12:28)
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大概心裏明白,生命的困局不在於善惡間的抉擇,而是在善與更大的善間的取捨。除了是很複雜的倫理課題,善惡在良心中是清晰的;犯了罪時亦會自知尋求寬恕及改正。問題是,為追隨天主,止於行善是不夠的。靈修生活是指導我們,為光榮天主要選擇更大的善,才成就人存在的目的及意義。一切的善要以最大的善來照明及釐定優次。
「全心、全靈、全意及全力」是可圈可點。意謂天主是我們情感、思想、意志及行動的中心,而且要全情投入。首先,在日常經驗上我可有開放去聆聽不同的聲音,並留意自己情感的脈動,與主分享?當我同時有兩種或以上的喜好時,可有留意哪一傾向給自己更大的平安,感到主的肯定而選擇祂更喜歡的?反省時,可有習慣先求主的光照,不被一己偏見所籠罩?去判斷時,可有耐心搜集證據才對人對己作出裁決?去行動時,可有求主幫助貫徹始終,不輕言放棄?
遵守第一條誡命不單是一種態度,更是一個恆久不斷操練的過程,慢慢從自我中心的關注,轉移至多留意天主。
主,你的誡命是我們自由及喜樂的泉源。請幫助我們如同聖詠作者般,晝夜默思你的誡命,悅樂心神,並燭照眼睛。阿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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