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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3月24日 四旬期第三週星期五
歐瑟亞先知書 14:2-10
聖詠 81[80]:6-8,8-9,10-11,14,17
馬爾谷福音 12:28-34
耶穌非常直接地答覆了經師的提問。身為基督徒,我們對第一條誡命,當然並不陌生。然而,知道是一件事,遵行又是另一件事。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裏,很多時,我們追捧金錢及物質的程度,彷彿已讓「金錢」和「物質享受」,變成心目中的「神」,將天主貶到次等的位置。
第二條最重要的誡命,耶穌說:愛人如己。當然,我們不會刻意傷人。但耶穌說這還不夠,我們要去愛。如果我們真的能夠做到以愛為本,金錢、物質、享樂,都不能再構成我們助人的障阻。幫助人,誠然就是參與天主愛人的行動,也就是將第一條誡命落實到生活裏去。
親愛的天主,教我們常能跟你深愛著我們的恩寵合作,以愛還愛,愛你、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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