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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祈禱思潮

1014日       常年期第二十七週星期六
          迦拉達書 3:22-29
          聖詠 105[104]:2-3,4-5,6-7
          路加福音 11:27-28


  「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道出了人的不自由,活像拚命也掙脫不了,還須被法律監守,境況可憐。然而,當恩許藉耶穌基督到來時,人就再不用作罪惡的奴隸,反可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而搖身一變,成為天主尊貴的子女,明正言順作恩許的繼承人。

  基督徒與天主的關係,往往經歷一個進程:起初如小孩子,不懂分是非黑白,須以不同規條限制他們,就如舊約以色列民,天主頒布十誡給他們遵守。及至年紀漸長,不只是死板的去遵守條文,而是從心出發,找出天主眼中最重要的法律原素── 愛。耶穌曾親自指出祂是來成全法律的,這就是愛的核心。沒有了愛,縱使全守法律,人只會感到給條文束縛,仍不會感覺自由。

  藉著洗禮,我們得以獲享天主子女的自由。有了這份自由,人可不用戰戰兢兢地只為著怕受罰而守法,而是心甘情願愛遵行,並愛在所有事情上尋找天主的旨意,依賴天主的助佑去過愛主愛人的生活。正如主耶穌所說:「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

  天主聖神,請助我們在基督的恩許內、在天父的慈愛中,日復一日,更能樂享做天主子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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