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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2月 6日 常年期第五週星期二
聖保祿三木及同伴(日本殉道者)
創世紀 1:20-2:4
聖詠 8:4-5,6-7,8-9
馬爾谷福音 7:1-13
法利塞人和經師知道先人遺留給他們的法律和生活規範,就是要他們在生活中謹守遵行;然而,法律並非只包含這消極的意義。今天的讀經指出,法律還有更積極的意義──創造!
天主的創造使大地充滿生命,並讓人分享祂維繫這個創造秩序的工作。於是人在大地、在世界中體驗這些創造的秩序,而法律和生活規範,便是這些秩序的具體呈現。
人遵守法律,就是回到天主的創造秩序中,也就是回歸到天主的恩寵裏。猶太人的祖先以天主的法律為盟約的標記,因為守法便可以分享這預許的恩寵。
然而,當法律變成消極地「遵守」的條文,便成了暮氣沉沉的規條,完全無法給人帶來生氣;更有甚者,猶太人把法律看成是先人遺教,卻忘記了法律真正來自天主,是祂寫在大自然、寫在人心中的話語,法律更失去了創造的生命力。
當人能夠從法律中體驗天主創造的秩序,並從而聆聽祂的說話,人便能邁向祂,分享祂預許的恩寵!
主耶穌,你是創造天地的天主聖言,求你幫助我們從生活的法律中,體驗天主創造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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