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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3月16日 四旬期第三週星期五
歐瑟亞先知書 14:2-10
聖詠 81[80]:6-8,8-9,10-11,14,17
馬爾谷福音 12:28-34
一位經師誠心向耶穌請教,問祂哪一條誡命是一切誡命的第一條。耶穌答的不只是一條誡命,還再加了另一條誡命。第一條引自申命紀6:4-5,愛天主的誡命;第二條來自肋未紀19:18,愛近人的誡命。兩條誡命由愛來貫通,是我們的信仰核心,缺一不可。
愛可愛的人容易,愛不可愛的人就不容易。順境時天主是可愛的,逆境時天主是可惡的──若這樣跟隨私意去喜惡,是未能真正體驗愛的真諦。愛非感情而已,更是決志。因此愛是誡命,是天主給我們的命令,也是對我們的期許。去愛可愛和可惡的人,是冒險,可能會受傷,卻可體驗天主的偉大愛情,體驗人人在祂眼中都是可愛的,故此都有能力去愛。這樣,我們也就更懂得怎樣回應天主的大愛。愛人和愛天主緊密相連,互相影響。
天主,當我們無力去愛時,教我們默想你怎樣愛了我們。求你賜我們愛的力量,遵行愛的誡命,體驗愛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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