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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11月6日 |
常年期第三十一週星期二
羅馬書 12:5-16
聖詠 131[130]:1,2,3
路加福音 14: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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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宗徒在今天的讀經中提醒信眾,言行應與自己的職務相稱,並列舉多種職務的要求和相對應的生活態度。不過,他漏了一種「職務」,即耶穌在今天福音中,以比喻加以申述的--客人。
一般來說,「客人」並不算是一種職務,更好說,它是一種身分,一個連主人家也要給面子的人物。難怪原先被邀請的人都可以用各種藉口推辭。
由此可見,這「天國盛宴」最大的特色是被邀請的客人有絕對的自由,而接受邀請與否,便是作客人的職務了。然而,有絕對自由的客人竟選擇不履行這職務放棄天國盛宴!結果,主人家要到街上去「領」(不是「請」)那些貧窮、傷殘的人,再要「勉強」在「大道上或籬笆邊」的人來赴宴。
這些「後來」的人沒有選擇的自由嗎?表面上看來,似乎是這樣;然而,細心想想,便會發現這些後來的人因著經濟、殘障或其他困頓,根本上就沒有絕對的自由。當然,他們還是可以拒絕的!
這麼說,那些人是天國盛宴的客人呢:自以為有選擇餘地的人,還是自覺本身無法抗拒邀請的人?從這個角度看,我們或許更能對「客人」這職務作更恰當的回應!
主耶穌,求你幫助我們在生命的一切際遇中,謙遜地接納你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能在你的天國裡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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