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守主的日子,奉為聖日」。我們對第三誡的了解,視我們從何種觀點來看第三誡而定。我們可以把它視為一項責任,也可以視為一個機會;可以把它看做一種義務,也可以看做一項特恩。確實,這是教會所定的責任,每一個領過洗的基督徒都應在主日參加感恩祭,把主的日子奉為聖日。但如果我們把天主的邀約當做一項禮物,而非一件重負,那麼我們才能以全新的方式體驗天主的愛。我們要從各方面來探討必須「守主日」的意義和理由。 歷史背景
首先我們來看看最初規定這個誡命時,接受這誡命的人所處的生活環境。我們必須明白,世世代代以來,不同的人民對第三誡有不同的解釋。他們把第三誡應用在自己的生活情況中,願意以他們自己所認為的最好方式來敬拜上主。梅瑟初次把第三誡頒給以色列人民時,是在公元前八九九年,那時的以色列人過的是農業生活。天主對他們說:「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們不可做任何工作」(出廿8-10),那時以色列人認為天主的意思是要他們不可做任何農事。因此他們在安息日都不工作,甚至在收成季節也不例外。上主賜予了他們許多,而這是他們獻給上主的小小犧牲。當一個社會除了耕作以外,也有了商業行為時,這個誡命也開始應用在商業行為上,即安息日不可有買賣行為。
在希伯來文中,sabbath(安息日)的意思是「停止」或「禁止」做什麼的意思。
在第七天,以色列人不做工作,不單是為了他們自己的緣故,也為了再度肯定他們與天主的盟約關係。後來,他們守安息日的習俗逐漸演變成大家在猶太會堂聚會,同時獻上祭品。他們對這個日子的神學意義漸漸有了更深的了解。他們認為安息日不僅是回憶上主過去行為的日子,例如帶他們出離埃及,也是一個慶祝上主在他們每天的生活中不斷施以救恩的日子。他們也逐漸把守安息日看成期盼最後日子來臨的方式,到最後的日子,他們要永遠生活在天主的臨在中。
隨著時間的過去,人們漸漸只從字面上的意義來了解此一誡命。大約從公元前五○○年開始,一直到耶穌基督的時代,對於在安息日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都有很嚴格的指示。這些規定也應用在家事上面。在安息日不可以生火或做飯。安息日不可步行到離家九百公尺以外的地方。同時安息日也不可拍手和拜訪病人。凡是在安息日違反這些規定的,都要受到重罰。
因此,安息日本來是要人把這天當做休息和反省的日子,後來卻演變成在那天可以做或不可以做某些特定行為的日子。這條法律的原始精神,也被人類所制定的沈重規定和法律限制所遮蔽。這也是耶穌在多次與法利塞人會面時,所強烈反對的。祂提醒他們,也提醒我們:「安息日是為人立的,並不是人為了安息日」(谷二27)。
初期基督徒不僅忠於猶太人的習俗,在一星期的最後一天守安息日,他們也把主日視為聖日,因為耶穌在這一天從死者中復活。不久,他們就自然而然地改為守主的復活日,也就是一週的第一天了。在這一天,他們聚在一起恭讀上主的話,同時分餅,這就是今天感恩祭禮儀的基礎。
然而,一直到公元十二世紀,教會才明文規定應在主日參與彌撒。之所以會有
這樣的演變,一方面是因為初期基督徒的熱心,使得他們聚集起來,一同慶祝上主日子的來臨。教會再一次提醒基督徒記得主日的真正意義,就是大家聚在一起成為一個信仰團體,一同讚美敬拜上主。
第三誡對現代基督徒的意義
對於廿世紀的基督徒來說,遵守第三誡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對天主誡命的詮釋,當然是建立在我們過去對天主誡命的了解上,但是隨著時間的逝去,也會出現新的幅度。現代人仍然認為第三誡是守主的日子,是敬拜上主和休息的日子。但這並不僅是去參與彌撒和不做不必要的工作而已。《新編天主教教理》簡單地提到四方面,可以幫助我們守主的日子,奉為聖日。它上面說:「主日及當守的法定節日,信徒應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主的日子的喜樂,從事慈善事業、心靈和肉身休閒的工作及業務」
。我們可以引申如下。
我們要以下列方式聖化我們的主日:
- 應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的喜樂。
《創世紀》告訴我們,天主自己就曾在創造工程中停下來休息,好能欣賞祂所創造的一切。往往我們把主日當作「趕工日」,把這星期內做不完的事都擠到主日來做。其實主日應該是停止所有停不下來的活動,仔細咀嚼生命美善的日子。「我們受邀把眼光放在工作以外,追求永生的經驗,同時與聖者共融」。
- 給天主應有的敬禮。
主日是一個聆聽天主聲音、察覺天主的慈愛、承認祂在我們生命中臨在的好機會。主日是回想天主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向祂獻上感謝和讚美祈禱的日子。我們以這種方式承認,我們的幸福都是出於天主的祝福,並不是由於人類的辛勞。感恩祭的舉行是感恩行為的中心。「主的感恩祭佔著教會生活的中心」
。
正如家人必須花時間在友愛中相聚,培養家人之間的感情,基督徒的大家庭也應聚在一起,分享生命之糧及團體中的情誼。「在這一天,基督信徒都應該集會,聽取天主的聖言,參與感恩祭,紀念主耶穌的受難、復活與光榮」。
「參與主日共同舉行的感恩祭,是歸屬和忠於基督與祂的教會的明證。」
- 以喜樂之心慶祝主的日子。
「這是上主所安排的一天,我們應該為此歡欣鼓舞」(詠一一八24)。
對基督徒來說,主日象徵新的創造的日子,也就是耶穌藉著祂的復活,使萬物更新的日子。這個日子提醒我們,我們是復活的子民。教會鼓勵我們每隔六天,能有一天放下工作和學校的功課,真是一項厚贈。
天主暫時放下工作時,祂的目的不只是為了休息,而是為了讓我們浸潤在天主的愛裡。但是為了能接受天主愛的滋潤,我們必須讓自己可以得到天主的恩寵。就像希望享受日光的人,不會躲到地下室去。同樣的,我們若想領受天主希望與我們分享的幸福,就必須讓自己暴露在祂愛的光輝裡,也就是要以喜樂開放的心參與主的日子。
所謂守主的日子,不僅止於每週參與感恩祭而已;教會還鼓勵我們讚美慶祝生活及愛的各個方面。
- 從事慈善事業。
在一星期中,我們每天過著忙碌的生活,而鮮有時間去醫院探望生病的朋友,照顧老年人,關懷孤獨的人或幫助窮困者。主日可因我們事奉天主而得到聖化。耶穌自己就把安息日視為「行善和救命的日子」
。基督徒受召在世上建立天主仁愛與正義的國度。這是一個天天都必須實踐的使命,但是在主日實行,特別合適而有意義。
- 心靈和肉身適當的休閒。
這也是守主日的意義之一,雖然比較不那麼明顯,但是對我們心靈的幸福也同樣重要。「主日是一個反省、靜默、文化和深思的時機,有利於內心生活和基督徒生活的成長」
。這個日子具有再創造的能力。這是一個大日子,人們可以用各種方式,不論是身體上的、心理上的或是精神上的方式,來調劑身心,恢復活力。
「守主日」的另一層面,就是與家人相聚,欣賞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如健行、野餐、聽音樂等休閒活動,都是有利於身心鬆弛的活動。
天主賜給我們此項恩寵,我們也應該付出心力。我們必須抗拒誘惑,不要把主日排滿了各種體力的活動,而應該選擇有利於心靈更新的活動。我們也有責任尊重他人這方面的需要。「每個基督徒都應避免製造不必要的強求,以使他人難以遵守主的日子。若習慣和社會生活的需要要求在主日那天工作,每個人仍有責任為自己保留足夠的休閒時間。....僱主對他們的僱員來說,也有類似的責任」。
結 論
主日是真正值得我們盼望的日子。這個日子不但提供機會讓我們的身體得到休息,也是天主希望藉此更新我們心靈的日子。「敬拜天主」是此一更新過程的重要部份。信友們聚在一起,我們誓許要愛天主,也承認我們對祂的依賴。我們為天主所賜的一切恩惠,向天主表達我們的感恩。而我們也因祂的聖言和聖事而得到滋養。
基督徒的主日是猶太人安息日的滿全。是每週一次紀念我們因基督的死亡與復活而得救的恩典。為了這個原因,主日是一個慶祝和喜樂的日子。
當天主要求我們守上主的日子,並奉為聖日時,我們應記住所謂「聖」,應該是指「健全、幸福、完整」。藉著敬拜天主、愛德工作以及有意義的休閒活動,我們與天主的關係得以保持健全、幸福與完整。因著守主日,我們有機會放下工作,能享受天主願意與我們分享的恩寵,也能因而受益。天主賜給我們的恩寵有許多種形式,這恩寵並不只限於參與感恩祭而得到的聖事的恩寵;當我們與家人、親友相聚時,當我們漫步於大自然中,當我們閱讀聖經或聖書,或是祈禱時,我們都能領受到天主的恩寵。第三誡提供我們機會,使我們能「度家庭、文化、社會及宗教生活」。
我們如能懷著這樣的心態,就不會把守主日當做是一種必須盡的義務,而是一項等著我們去打開的禮物了。
(黃美基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