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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思潮
6 月18日 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二
列王纪上 21:17-29
圣咏 51[50]:3-4,5-6,11,16
玛窦福音 5:43-48
「爱近人,恨仇人」是俗世的一般标准。不过即使是没有信仰的理性人士,也不能赞同这个标准,更何况有德之士,信仰主耶稣,决意终身追随主的,更不屑为之。有人可能反驳:自卫是人的本能,恨仇人是防卫自己的生命的另一种说法,恨未必至於杀害的程度。但是,姑且不说这个爱与恨,近人与仇人这种对立说,不合乎逻辑,从实践上说这也是行不通的。试问一个内心充满仇恨的人,他的心除了恨,还能容得下爱吗?反过来,一个内心充满爱的人,怎麽会有仇恨的意念或思想?这种相反的情绪,一定不是人的本性。如果说爱的行为是要学习和发展的,恨也一样,人怎能不停地学习两种自相矛盾的行为,他岂自找苦吃,使自己终日不得安宁吗?
的确,爱的行为不是人自然而为的事,恨也一样。我们需要天主的恩宠,使我们爱主爱人的心日益加强。爱的行为不断扩展,也要天主的恩宠,帮我们去抑制仇恨之心和行为的滋长。
天主,我相信是你造成现在的我,也会继续创造将来的我。请容忍我贪心,求你的手,一刻也不离我左右。谢谢你,天主,我的救主!阿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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