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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23 日     常年期第叁十叁周星期六
          默示录 11:4-12
          圣咏 144[143]:1,2,9-10
          路加福音 20:27-40

  我总喜欢以日常生活的事物和例子来表达信仰中的道理:天主父、子的关系正如我与子女的关系,圣神好像我与子女的共有精神,是心有灵犀的那一种;永生可在我的後代体验到,不管是在多少代之後,他们总仍流着我那一点点血和遗传因子;复活就是我失落後的重生;……。这些想法,帮助我欣赏信仰的奥秘。

  复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耶稣给否认复活的撒杜塞人一再解释复活的存在,令「他们再不敢质问他甚麽了」(路20:40)。及後,保禄宗徒更反覆解说,概论清晰:「假如死人复活是没有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假如基督没有复活,那麽,我们的宣讲便是空的,我们的信仰也是空的」(格前15:13-14)。

  复活的观念,在旧约圣经的早期先知书 已有提及,但不清楚。直到达尼尔先知才清楚说出肉身的复活:「许多长眠於尘土中的人,要醒起来:有的要入於永生,有的要永远蒙羞受辱」(达15:2)。「那堪得来世,及堪当由死者中复活的人」(路20:35),若望福音谓他们必须满全叁个条件:(一)信从耶稣;(二)饮食耶稣的血肉;(叁)行善避恶。

  主耶稣基督,你的复活是历史事实,也是我们来日将要复活的凭据。阿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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