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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思潮
1月28日 常年期第叁周星期二
圣多玛斯.阿奎纳(司铎、圣师)
希伯来书 10:1-10
圣咏 40[39]:2,4,7-8,10,11
马尔谷福音 3:31-35
法律叫人互相尊重彼此的权利。如果人只在守法下生活,可以互不相识,大家的交往只为了各自的生存和幸福,互不侵犯便是了。但人需要爱和关怀,不能离群独居,大家要建立人际关系。可见法律不能使人成全。
受罪缠扰,或在法律约束下生活的人,虽然努力想把持真实美好的事物(例如幸福),但可惜在法律之下,人只能追逐美物的影子,只有短暂的满足,因为法律不能使人成全。
要面对或超越罪恶造成的痛苦,唯有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作的牺牲。他所经历的死亡复活,给人带来救恩。他承行天父的旨意,爱主爱人,超越法律之上,使有欠缺的生活得到充实,痛苦有了正面的意义。众人都在基督内成了天主的子女,得到圣化。
在基督内生活,人际关系不再是法律下的淡薄。人间的关爱是基督的亲情,温馨且真实,有分享,有安慰。所以耶稣在福音中回答说:「谁奉行天主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亲。」我们成了天主的家人。
主耶稣,愿我们常生活在你的爱内,以赞美和感恩的心,为未认识救恩的人代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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