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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思潮
3月 1日 四旬期第一周星期一
肋未纪 19:1-2, 11-18
圣咏 19[18]:8,9,10,15
玛窦福音 25:31-46
上主给以色列颁布法律,让他们遵照生活,好履行他们与天主缔结的盟约关系。这盟约揭示了拣选的意思:天主在所有的民族当中,拣选了以色列做属於他的民族。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经师都曾经尝试以最简单的说法,去综合法律的精粹,以准确地表达出做天主选民的真正意义。肋未纪可谓最能做到这一点:
你们应该是圣的,
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
(肋19:2)
是上主拣选的,就是属於上主的。既然上主是圣的,要成为属於上主的,就必须要成为圣的。犹太人视天主的法律为喜讯,过往如是,今日亦然。我曾经读过一位近代经师这样写:「一想起你的托辣(法律),我心跃然起舞!」这不也是我们读旧约的正常反应吗?这雀跃之情同时也是一个召叫:邀请我们更深入体味揭示成圣之道的天主圣言。
主,你的圣言是我们的成圣之道。愿我们都能依赖你圣言的引导,成贤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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