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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日   常年期第九周星期四
      多俾亚传 6:10-11;7:1,9-17;8:4-9
      圣咏 128[127]:1-2,3,4-5
      马尔谷福音 12:28-34

  
    
诫命中哪一条是第一条呢? (谷12:28

  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大概心 明白,生命的困局不在於善恶间的抉择,而是在善与更大的善间的取舍。除了是很复杂的伦理课题,善恶在良心中是清晰的;犯了罪时亦会自知寻求宽恕及改正。问题是,为追随天主,止於行善是不够的。灵修生活是指导我们,为光荣天主要选择更大的善,才成就人存在的目的及意义。一切的善要以最大的善来照明及 定优次。

  「全心、全灵、全意及全力」是可圈可点。意谓天主是我们情感、思想、意志及行动的中心,而且要全情投入。首先,在日常经验上我可有开放去聆听不同的声音,并留意自己情感的脉动,与主分享?当我同时有两种或以上的喜好时,可有留意哪一倾向给自己更大的平安,感到主的肯定而选择他更喜欢的?反省时,可有习惯先求主的光照,不被一己偏见所笼罩?去判断时,可有耐心搜集证据才对人对己作出裁决?去行动时,可有求主帮助贯彻始终,不轻言放弃?

  遵守第一条诫命不单是一种态度,更是一个恒久不断操练的过程,慢慢从自我中心的关注,转移至多留意天主。

  主,你的诫命是我们自由及喜乐的泉源。请帮助我们如同圣咏作者般,昼夜默思你的诫命,悦乐心神,并烛照眼睛。阿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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