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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       常年期第叁周星期一
          撒慕尔纪下 5:1-7,10
          圣咏 89[88]:20,21-22,25-26
          马尔谷福音 3:22-30


       我实在告诉你们:
      世人的一切罪恶,
      连所说的任何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
      但谁若亵渎了圣神,
      永远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恶的犯人。(谷3:28-29)


  主耶稣所指的「永远不得赦免」,不是因为赦罪的权力受到限制。天主是爱,他「没有派遣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而是为叫世界藉着他而获救」(若3:17)。可惜犯罪的人,誓要闭上眼睛不看真理,遂缺少了罪赦的痛悔条件。然而,天主乐於宽恕所有得罪他的人,主耶稣说:「那信从他的,不受审判……」(若3:18-19)。
  
  罪恶不仅是个人的错误,也不单止造成个人的伤害,罪恶使人与天主疏远,更能使人与天主断绝关系。罪是受造物抗命的行为,反对那位创造并维持人生命的天主,俨如一种自杀的行为。可是,富於慈悲,缓於发怒,乐於宽恕的天主,绝不愿我们与他的爱隔绝。就让我们抚心自问:「那麽,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罗8:35)。但愿我们都能靠着那爱我们的主,悔改更新,回归天父的怀抱。

  天主,我的祭献是这痛悔的精神,天主,你不轻看痛悔和谦卑的赤心(咏51:19)。愿上主你的慈爱被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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