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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日       常年期第二十周星期五
          厄则克耳先知书 37:1-14
          圣咏 107[106]:2-3,4-5,6-7,8-9
          玛窦福音 22:34-40

    法律中哪条诫命是最大的? (玛 22:36)

  作出这试探式提问的,是一名以色列民族中素以精通旧约法律书见称的法学士。以这身分提出这样的问题,自然是有意挑战耶稣是否有能力给予他心目中认为是满意的标准答案。可是,耶稣却未有选用犹太人六百一十叁条法律中的任何一条作答,而偏偏引用了旧约标准法律书── 梅瑟五书中的申命纪6:5 及助未纪 19:18,道出诫命的精髓在乎爱主爱人。他所说的最大及第一条诫命(申 6:5),正是虔诚的犹太人每天两次诵经的开端经句。这答案正好叫法学士反省他每天所诵念的,是否口诵心违。

   创造并赐人生命的天主,以诫命请受造的人全心、全灵、全意爱他。心、灵、意合成的是一个完整的人,是天主创造计划中的一个懂得体会自己与造物主之间关系的受造物,一个懂得承认上主(则 37:6,13,14) 是自己的创造主的子民。

   自恃满腹经纶,精通天主律法,却不知谦恭表达受造物应有的敬礼,因心硬而无法沾得天主话语对自己生命的实效,这与缺乏生命气息的枯骨,犹如一样了。
  
   主耶稣,助我们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在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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