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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日       常年期第二十七周星期六
          迦拉达书 3:22-29
          圣咏 105[104]:2-3,4-5,6-7
          路加福音 11:27-28


  「一切人都被禁锢在罪恶权下」,道出了人的不自由,活像拚命也挣脱不了,还须被法律监守,境况可怜。然而,当恩许藉耶稣基督到来时,人就再不用作罪恶的奴隶,反可藉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而摇身一变,成为天主尊贵的子女,明正言顺作恩许的继承人。

  基督徒与天主的关系,往往经历一个进程:起初如小孩子,不懂分是非黑白,须以不同规条限制他们,就如旧约以色列民,天主颁布十诫给他们遵守。及至年纪渐长,不只是死板的去遵守条文,而是从心出发,找出天主眼中最重要的法律原素── 爱。耶稣曾亲自指出他是来成全法律的,这就是爱的核心。没有了爱,纵使全守法律,人只会感到给条文束缚,仍不会感觉自由。

  藉着洗礼,我们得以获享天主子女的自由。有了这份自由,人可不用战战兢兢地只为着怕受罚而守法,而是心甘情愿爱遵行,并爱在所有事情上寻找天主的旨意,依赖天主的助佑去过爱主爱人的生活。正如主耶稣所说:「听天主的话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

  天主圣神,请助我们在基督的恩许内、在天父的慈爱中,日复一日,更能乐享做天主子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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