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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1 月 22日 常年期第三週 星期一
希伯來書 9:15, 24-28
聖詠 98[97]:1, 2-3, 5-6
瑪爾谷福音 3:22-30
人在「無知」中滲於罪過,可幸有天主不盡的寬恕;可哀的,倒是人在對罪的「有知」下,自覺性地與救恩絕緣。
對以色列人來說,血是神聖的,等同生命。人因罪惡而陷入死亡權下,基督滿全法律的至公精神:罪債血還;祂一次而永遠地為我們奉獻了自己,為除免大眾的罪過。一總的罪都可得赦免,唯有褻瀆聖神,否定真理,將天主的德能歸於另類力量,列為永久不可赦的罪。
我們都曾經歷事過境遷後,一些煙遠的歉疚、罪的印痕,會在不經意間浮現腦際。從個人、社會及世界的實況中,我們學習了如何作出交待,承擔責任及與過去的缺失修和。人性的局限及罪的氛圍,使遺憾揮之不去;唯有無限的本體--------
天主,不但寬恕,並且徹底忘記。我們可有一份謙誠的悔改心志,去敲開隨時準備為每一個人開啟的赦罪門扉,讓羔羊的血洗淨連我們自己也覺羞慚的錯謬?基督為我們擔負、卸下及滌淨過犯的無邊幅度,遠遠超越人所能衡量的。
主基督,感戴你在上天本境為我們這些卑微屬地的人轉求,願我們能放心大膽地偕同你,衝破罪過的桎梏,迎向那將要來臨的美好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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