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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3月1日 四旬期第三週星期二
達尼爾先知書 3:25,34-43
聖詠 25[24]:4-5,6-7,8-9
瑪竇福音 18:21-35
今日的福音可取名:「無須講述的故事」。我們都會質疑到底我們怎麼會拒絕寬恕得罪我們的人?我認為有三個可能的解釋:
一、我們沒有真正相信拒絕去寬恕會得罪天主。當然我們絕不會這樣直說出來,起碼我自己從未說過這帶罪的話:「我不事奉」。但我們須面對一個事實:即使「最微小」的罪,都是對「愛」說「不」,都是在侮辱或否認不能與邪惡並存的至聖者天主。
二、我們未能真正看出天主與我們身邊的兄弟姊妹的關係。我與天主住在一個單位,與得罪我的人住在另一個單位;兩個單位之間,沒有一扇門。
三、妄自尊大使我們自立為神。這時天主已從我的生命裏消失,我成了世界的中心。在這渺小的宇宙,任何得罪我的都變得窮凶極惡,罪無可恕?反正天主不存在!
達尼爾先知告訴我們,由於我們的罪過,我們變得渺小微賤。在答唱詠,我們懇求天主照祂的仁慈和良善記念我們。我們都是罪人,需要天主的寬恕。
我們的天父,求您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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