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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祈禱思潮

2月 22日       常年期第七主日
            撒慕爾紀上 26:2,7-9,12-13,22-23
            聖詠 103[102]:1-4,8,10,12-13
            格林多前書 15:45-49
            路加福音 6:27-38

   昨天的訊息是聽命,今天耶穌就給我們一條愛的誡命。祂說的愛絕不空泛,是一分能愛仇人的愛。達味如何對待他的仇敵撒烏耳是一個實例。誰敢輕看耶穌的高標準,就算能以愛還愛,都不過要與罪人同列罷了!耶穌所要求的是我們要為仇人祈福。

   仁慈的基督當然明白我的軟弱,緊接著祂的高標準,祂指給我一條出路。如果我不能愛仇人,就只有從心上除去仇人,避開這塊絆腳石。當我不搶奪上主的判權,就沒有人在我眼中成了我的罪犯。就算有人成了罪犯,我也可寬恕他,如同天主多次寬恕我一樣。當我心中無仇人,就沒有困難去愛人。這分心神力量,來自天主,因為祂自己是個例子:人類犯罪之後,祂還將自己心愛之子交給人,讓祂受苦致死,去除免人的罪,使人可重返樂園。在基督立下那高不可攀的愛的誡命前,天主已親自守了這條誡命,以實例去邀請每一個人以心神回應,也成了我們去愛的力量。

   上主,感謝你成了我心神平安之源,有你啟道,我才能無障礙地愛世上的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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