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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思潮
6月9日 常年期第十週星期四
格林多後書 3:15-4:1,3-6
聖詠 85[84]:9-10,11-12,13-14
瑪竇福音 5:20-26
主的神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格後3:17)
我們常常聽到人說,天主給人的禮物,最寶貴的是自由,而人最應感恩的就是能自由地接受了天主的救恩。一般人都會將自由理解為可隨意做甚麼就做甚麼,是心理與倫理上的一種選擇能力;當一個人感到自由,是指他的外在和內在都不會感到受壓力與強制。基督徒相信,自由源自天主。一個真正自由的人,他的思、言、行為都在反映天主的美善光榮。愈是自由,就愈肖似天主。
所以,真正自由的人不會做相反天主旨意的事,遂不會殺人,不會向弟兄發怒,不會叫人傻子或瘋子。自由遂不受任何誡命的約束。未完全自由的人,會讓私慾偏情阻礙一己的決志,故所作的選擇遂亦不能盡善其美,甚至帶來傷害。所以,除非常常依靠天主恩寵的光照和力量,人無法享受到真正的自由、在選擇上迎向自由的天主,完成天主的作為。當人享有天主賦予的自由時,就能與祂交談,就會有感恩之心。
主基督,感謝你解除了我們為奴之軛,使我們可以不受黑暗約束,獲得自由。求你加深我們對你的信靠,在你內活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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