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六歲時就成了孤兒,是他的外祖父撫養他長大的。十四歲時開了聖體;但是一年後,他就失去了信仰。也因為不用功讀書後來被學校開除。
二十歲時,外公去世了,留給他一筆遺產。那時查理的生活靡爛,他揮霍錢財,不知節制,每天換一個情婦。查理就這麼地在罪惡中生活,直到一天他搬進一家公寓與他的表姐為鄰;他表姐的靈修生活開始影響了他。他開始上教堂,祈求讓他認識上主。上主給了他這個恩寵。當他重新發現天主的存在時,查理知道他必須為上主而生活。讓查理很感動的是他的表姐向來沒有罵過他,只是一直地愛他,並以榜樣和陪伴感化他。
查理先加入了 Trappist Monk 隱修會,後來他退出來,去聖地作了聖佳蘭隱修女會的僕人。那修會的院長幫助查理意識到為了能更服侍耶穌,他該進陞為神父,於是在研讀神學後,查理於1901年陞了神父。
之後,他去了阿爾及利亞,過沙漠隱士的生活。他願以他的生活來感召當地的人民。最後他是被當地的土著殺死的。
查理在沙漠生活的10年中,雖然當地有許多人都認為他是一個聖人,但是沒有一個人皈依天主,也沒有人按照查理所寫下的修會規定而生活,但是在他死後20年內,有
3個修會就因查理的精神而成立了。想當初,認識年輕查理的朋友,有誰會料想到像他那麼遠離天主的人居然會把生命交出來侍奉天主、陪伴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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