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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總論

對象:成人

主旨:引領學員了解,藉著舊約的法律一一十誡,天主引領世人行善,而耶穌,新約的法律,更成全了舊約的法律,引領世人永遠生活在聖神內

時間:60分鐘

設計者:彭育申修女

會前準備:生者/亡者的相片、圖片、聖經、字卡、茶點

歡迎及會前禱

引起興趣 (10分鐘)

有意義的生活

        給學員看一位亡者的相片(若可能,選一位學員所共同愛戴的亡者,如一位對本地、對國家或全人類有貢獻的義人;若找不到相片,可將這位亡者的名字寫在黑板上),與學員一齊回想這位亡者的生平事蹟。問學員:你認為○○○(亡者)在世的生活過得有意義嗎?(聆聽學員的回答)

        再給學員看一位生者的相片(若可能,選一位學員所共同愛戴的人;若沒有相片,亦可將這位義人的名字寫在黑板上),問學員:你認為○○○(大家敬佩的生者)今天過的生活有意義嗎?(聆聽學員的回答)你認為他的生活很有意義的原因是什麼?(聆聽學員的回答)

        今天如果有一位年輕人前來請教你說:我要怎麼做,才能過有意義的生活?你將如何回答?(邀請學員說出自己的想法)教理傳授人就學員的分享做歸納與總結。

發揮主題 (20分鐘)

耶穌的回答

        有人向耶穌請教過相同的問題;他是一位年輕人,而且福音告訴我們,他是一位富有的少年。有一天,這位富少年來到耶穌跟前說:師傅!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貼出富少年求見耶穌的圖片)?(瑪19:16)大家可知耶穌是怎麼答覆他的?瑪竇福音為我們記載了下來(教理傳授翻開聖經,將福音章節唸給學員聽),耶穌對那富少年說: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善的只有一個。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瑪19:17)。

惟天主是善

        耶穌對那富少年的回答,值得我們做深入的思考,因為那富少年所問的,與每個人的生命有關,且是不可避免的問題。那位富少年意識到「行善」與「進入永生」是相關的(「真理的光輝」通諭#8)。而且耶穌向我們指出,最能回答這問題的是天主。惟天主能回答什麼是善,因為天主就是善(「真理的光輝」通諭#9)。現在讓我們來探討,為使人類進入生命,這位聖善的天主,要我們行的善是什麼。

人,天主的肖像

          這位聖善的天主,從起初就按照自己的肖像創造了人類(創1:27),所以,天主的肖像臨在每個人身上(1702)。人與生俱來擁有「精神的、不死不滅的」靈魂。自受孕之初,人就被預定要承受永遠的真福(1703)。

人擁有理智及意志

        由於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受造的,人得以分享天主的能力。藉著理智,人能理解造物主為事物制定的秩序。藉著意志,人能上進。藉著尋求、愛好真理及美善,人能達到成全的境界(1704)。

人擁有自由

        由於人有靈魂、有理智和意志,天主給了人「自由」。「擁有自由」,便成了人肖似天主的卓越記號(1705)。

         人的理智,使人認得天主催促他「行善避惡」的聲音。每個人都應該遵從,在自己良心中所認得的這聲音與法律,並以愛天主、愛鄰人,活出這內心的法律(1706)。

         可是我們要知道,雖然人能憑理智,認得天主在人良心內所發出的「行善避惡」的聲音,但決定善惡,並不在於人,而是在於天主(「真理的光輝」通諭#35)。在創世紀中,我們讀到(教理傳授人打開聖經,將福音章節唸給學員聽):上主天主給人下令說,樂園中各種樹上的果子,你都可吃,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創2:16-17)。

        或許你會問,人若不能自己決定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人自由嗎?人確實是自由的,因為人可以用理智去了解,並用意志去接受天主的誡命。人的自由也是極大的,因為「樂園中各種樹上的果子」人都可以吃;但是,這自由不是無限的,這自由有它的界限,界定在「知善惡的樹」前。人要接受天主所定的倫理法則,因為當人接受天主所定的倫理法則時,人才擁有真正的自由(「真理的光輝」通諭#35)。人不按倫理的規範生活時,就會犯罪,會成為罪惡的奴役。

人濫用了自由

        可是,從起初,人就濫用了自由,順從魔鬼的誘惑,犯了罪。帶著原罪的傷痕,人雖然保持著對善的嚮往,人的本性卻同時也傾向於惡,並容易犯錯(1707)。惟全善的天主充分了解什麼為人好;因此,在祂的大愛中,天主向人提出了對人好的誡命一一十誡(「真理的光輝」通諭#35)

十誡的頒發

        「十誡」(Decalogue)一詞的字面意義是「十句話」,是天主向自己的子民說的十句話(2056)。要理解十誡,我們必須得看天主頒發十誡的場合。那時正值天主解放以色列民族的時刻。藉著天主的大能,以色列人要脫離埃及人的奴役。以色列人的出谷記,是舊約的中心事蹟(2057)。

        如同天主以大能,幫助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奴役,天主也藉著十誡的頒發,要以色列人脫離罪惡的奴役,過自由的生活。十誡是一條通往生命的道路(2057)。

        藉著十誡,天主把自己,並把自己的旨意做為禮物,賜給了人類;因為當天主啟示自己的旨意時,天主也把自己啟示給了人(2509)。

        這也是當梅瑟接獲天主頒發十誡時所洞悉的:天主愛人類,願與人建立盟約。藉十誡的頒發,天主幫助人回應祂的聖愛。藉十誡,人能看見天主的愛,並經驗天主的引領(McBride, A.;1990)。

        藉著十誡,天主也培育人成為祂的朋友,並使人與他的近人和睦相處(2063),十誡講述愛天主和愛近人的要求。首三條講述愛天主的要求;後七條講述愛人的要求(2067)。

        十誡組成一個不能分解的整體。觸犯一條誡命,就是違犯其他一切誡命;因為若不讚美天主,人不能尊敬他人;若不愛所有的人,人不能崇拜天主(2069)。

         所以,十誡不是十條天主用來限制人自由的法律。十誡是天主與人建立盟約關係的管道。十誡並不壓制或取消人的自由,相反的,十誡能維護並促進自由(「真理的光輝」通諭第35段,p50)

十誡,不圓滿的舊約法律

        十誡,這舊約的法律雖美好,但仍不圓滿,因為它不能賜予聖神(1964),它不能除掉罪過(1963)。不過,這舊約的法律,為天主頒發福音的法律做好了準備(1964);它準備了人心,使人在救主耶穌到來時,能悔改,並跟隨耶穌(1963)。因此,為使人類進入生命,聖善的天主決定與人訂定一個新而永久的盟約。天主要人藉著祂的聖子,我們的救主耶穌來行善、來得永生。現在,讓我們來看耶穌如何成全了舊約的法律而成為新約的法律。

耶穌,法律的成全

        耶穌以言、以行成全了舊約的法律。在山中聖訓中,耶穌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5:17)耶穌成全了天主的誡命。在愛近人的誡命上,耶穌教導我們,對近人的愛必須要發自內心;當我們從心底愛人,即使這愛是艱難的,我們仍能挑起這愛的擔子。(「真理的光輝」通諭#15)

        耶穌自己成全了法律,因為祂完全奉獻了自己;祂成了人類活生生的法律;祂邀請人跟隨祂。藉著聖神,耶穌賜予每一位信友分享祂生命與愛的恩寵,使信友能在生活的抉擇中,為祂的愛作證(「真理的光輝」通諭#15)。

彼此相愛的誡命

        跟隨耶穌,因此就成了在基督內過倫理生活的基本條件(「真理的光輝」通諭#19)。耶穌要求我們在愛的道路上跟隨祂,以愛天主的愛,把自己完全為其他的兄弟姐妹交付出來;就如耶穌說的: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若15:12)

        我們不用擔心自己有沒有力量來愛,「因為法律是藉著梅瑟傳授的,恩寵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的」(若1:17)。「永生」與「恩寵」是相連的;而我們由耶穌領受的聖神,更是我們得永生的保證(「真理的光輝」通諭#23)。所以,聖保祿宗徒說:在我看來,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1:21)。

教會的建立

        使人類與耶穌相遇,天主建立了祂的教會。教會服務的最終目標,就是使每個人都找到耶穌,使耶穌與每個人同行在生命的道路上(「真理的光輝」通諭#7)。耶穌在世開始宣講福音時曾說:「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谷1:15)(教理傳授人打開聖經,將福音章節唸給學員聽)為了從耶穌得到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的答案,現代人需再次轉向耶穌,過悔改與信從福音的生活!(「真理的光輝」通諭#8)。

融入生活 (10分鐘)

        在以後幾次的聚會中,我們會逐條仔細地研討天主頒發的十個誡命;我們也會研討耶穌如何成全了這些誡命,以及耶穌對我們每個人的召叫一一生活在聖神內!

        今天你若問耶穌:「師傅,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你認為耶穌會如何回答你?(請兩位學員彼此分享)

信仰實踐 (10分鐘)

        聽到了耶穌對你的回答後,你願意做何等的努力來跟隨祂?(請學員與方才的同伴再次分享)

複習結論 (5分鐘)

        天主願意我們與祂共度締結盟約的生活;耶穌召叫我們來跟隨祂,生活在聖神內。現在讓我們與主耶穌一齊,在聖神內,向我們的天父說:我們的天父,願你的名受顯揚,願.......(以天主經結束今天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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