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青少年 主旨:引領青少年看遵守十誡和跟隨耶穌是進入永生的道路
時間:60分鐘
設計者:彭育申修女
會前準備:聖經(每位同學一本)、圖片、字卡、磁鐵、海報紙、彩色筆、十誡討論題,教理通訊第45期、點心
歡迎及會前禱
(5分鐘)
銀行存款
多少同學在銀行有自己的存款?(請同學舉手)你的存款讓你能說自己是一個富有的青年嗎?(給同學片刻思考時間)若有10億的銀行存款,你富有嗎?若有10億的銀行存款,你今天會作什麼,或不作什麼?(請同學分享)
(40分鐘)
富少年
在耶穌時代,有一位年輕人。福音稱他為富少年;他曾請教過耶穌(貼出富少年的圖片)。從他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可以看見他心中追求的是什麼。
有一天,這位富少年來到耶穌跟前說:師傅!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貼出富少年
晉見耶穌的圖片)(瑪19:16)大家可知道耶穌是怎麼答覆他的?(給同學機會回答,然後,教理傳授人翻開聖經,將瑪19:17唸給同學聽)耶穌對那富少年說: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善的只有一個。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
永生與行善
這位富少年所提出的問題,以及耶穌的回答,值得我們作進一步的思考。富少年所問的問題,其實關聯到每一個人,因為那是問及生命的問題。而且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那位富少年意識到「進入永生」與什麼是相關的?(鼓勵同學回答)「進入永生」與「行善」是相關的(「真理的光輝」通諭#8)!
什麼是善?
耶穌對富少年的回答向我們指出什麼?(給同學機會思考片刻)最能回答這問題的是誰?是天主!為什麼?因為天主就是善;唯天主能回答什麼是善。(「真理的光輝」通諭#9)。你想知道天主的答覆嗎?為使你和我進入永生,聖善的天主要我們行的善是什麼?
請同學聚成4∼6人小組,發給每組一張海報紙。請同學討論並寫下為進入永生,天主要我們行那些善?(教理傳授人可把這問題寫在黑板上)8分鐘後,各小組派代表上台展示海報並作報告。之後,教理傳授人依同學的報告作歸納、補充與總結。(將同學的討論結果盡可能納入兩大項:*遵守十誡,*跟隨耶穌)
十誡與耶穌基督
教理傳授人發下十誡討論題:
- 天主為什麼頒佈十誡?
- 光靠十誡的遵守,為什麼人仍不能進入永生?
- 天主為什麼要人藉著祂的聖子,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來行善、來得永生?
請同學再聚成4∼6人小組,靠聖神在團體中的臨在,討論及尋找答案,並將討論結果製成海報。10分鐘後,派代表上台展示海報並作報告。
教理傳授人參考台北總教區編印的教理通訊第45期,並就同學的報告,作歸納、補充與總結:
天主頒佈十誡的原因:
- 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創造了人類(創1:27);天主的肖像臨在每個人的身上(1702)。人與生俱來就擁有「精神的,不死不滅的」靈魂,能承受永遠的幸福;
- 人得以分享天主的能力;
理智--使人理解造物主制定的秩序,讓人在自己的良心中認得天主催促他「行善避惡」的聲音;
意志--人能上進;藉著尋求、愛好真理,人能達到成全的境界(1704)
自由--人所擁有的靈魂、理智和意志,使人擁有自由;「擁有自由」是人肖似天主的卓越記號(1705);
- 人雖然能憑理智,認得天主在人良心內所發出的「行善避惡」的聲音,但決定善惡,並不在於人,而是在於天主(「真理的光輝」通諭#35)(創2:16-17);
- 人仍是自由的,因為人可以用理智去了解,並用意志去接受天主所定的倫理法則(「真理的光輝」通諭#35);
- 從起初,人就濫用了自由,犯了罪
- 犯了罪的人,雖然仍保持著對善的嚮往,人的本性卻同時也傾向於惡,並容易犯錯;(1707)
- 充分了解什麼為人好,全善的天主向人提出十誡(「真理的光輝」通諭#35);
- 十誡(Decalogue)的原文意義是「十句話」,是天主向自己子民說的十句話(2056);
- 天主頒布十誡時,正值以色列民族脫離埃及人的奴役;天主要人看清「十誡」能幫助世人脫離罪惡的奴役;十誡是一條通往生命的道路;(2057)
- 藉著十誡,天主把自己,並把自己的旨意作為禮物,賜給了人類;因為當啟示自己的旨意時,天主把自己啟示給了人;(2059)
- 藉著十誡,天主與人建立盟約;人能看見天主的愛,並經驗天主的引領(McBride,
A.; 1990);天主培育人成為祂的朋友;(2063)
- 十誡講述愛天主(首三條)和愛近人(後七條)的要求;(2067)
- 十誡不壓制或取消人的自由;十誡維護並促進自由(「真理的光輝」通諭#35);
人為什麼不能只靠十誡,而更要藉著耶穌來行善、來進入永生?
- 十誡,這舊約的法律雖美好,但仍不圓滿,因為它不能賜予聖神(1964),它不能除掉罪過(1963);
- 耶穌以言、以行成全了舊約的法律,因為祂完全奉獻了自己;祂成了活生生的法律;祂邀請人跟隨祂;
- 藉著聖神,耶穌賜予每一位信友分享生命與愛的恩寵;信友能在生活的抉擇中,為祂的愛作證(「真理的光輝」通諭#15);
- 跟隨耶穌就成了基督徒過倫理生活的基本條件(「真理的光輝」通諭#19);「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若15:12);
- 法律是藉著梅瑟傳授的,恩寵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的(若1:17);
- 「永生」與「恩寵」是相連的;我們由耶穌領受的聖神,是我們得永生的保證(「真理的光輝」通諭#23);
- 為使人類與耶穌相遇,天主建立了祂的教會,使每一個人都找到耶穌,並與耶穌同行在生命的道路上(「真理的光輝」通諭#7);
(2分鐘)
為了從耶穌得到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的答案,今天,你和我需轉向耶穌,過悔改與信從福音的生活(「真理的光輝」通諭#8)。在以後的幾次聚會中,我們會逐條並仔細地研討天主所頒發的十個誡命;我們會研討耶穌如何成全了這些誡命,以及耶穌對我們每個人的召叫--生活在聖神內!
(5分鐘)
在過去的這個星期中,你做過一件善行嗎?幫助了人?寬恕了人?用心與天主交談?作了克己的事?為他人作了犧牲……?請與一位鄰座同學,作一對一的分享。
(3分鐘)
基督徒要以兩種方式來答覆天主要我們分享祂的幸福,以及分享永生的召叫:一是遵守十誡;二是跟隨耶穌。唱一首合宜的聖歌,結束今天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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