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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誡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申五6-7)

環顧今天的世界,我們可以說,絕大多數的人都有宗教信仰,都在某種程度上相信有一位比他們偉大的「存有」(可稱之為神)。許多人相信神,但相信唯一真神的人並不多。新加坡國家天主教日報曾報導,根據最新的統計,天主教徒只佔全世界總人口的17.6%。

按神學家Alfred McBride的看法,現代世界的情形與當初在西乃山上頒佈第一誡時的情形很相似。「其實所有的人都相信神。但問題不在於相信神,而在於相信的是那一種神....第一誡的目的就是要求人們 相信真神」(McBride, The 10 Commandments: Sounds of Love from Sinai, pg.7)。

歷史背景

天主透過梅瑟把自己的光榮顯示給以色列人,啟示祂自己是惟一而真實的天主(《新編天主教教理》2085)。祂要求以色列人相信這仁慈、寬厚和公義,而且愛他們每一個人的神。為了回報,以色列人誓許對這位全善又慈愛的主,給以全部的愛。他們承認雅威是惟一的造物主,惟有祂能使萬物存在。因此以色列人不可製造任何偶像。起初以色列人在這方面還很忠於天主。然而隨著時間的過去,人們愈來愈覺得很難去朝拜一個他們看不見的天主。他們受到四週異教徒的影響,敬拜巴耳(Baal)和自然現象,把它們當做神。有些以色列人就想到,如果能製造天主的神像,應該可以幫助人們想到天主。然而到後來,神像不但不再代表天主,反而取代了天主。

現代人的第一誡

現代人雖然沒有鑄造金的偶像,但是也以同樣吸引人的物體和思想取代了天主,固然他們從未想要直接敬拜這些物體和思想,但是卻逐漸禁不住這些誘惑而屈服了。《新編天主教教理》就指出一些現代偶像,如權勢、娛樂、種族、祖先、國家、錢財等(2113號)。在這張清單上,我們還可加上工作、物質主義、性、教育。即使是宗教,如果把宗教看成是絕對的,而不是把宗教視為與天主接觸的管道,那麼宗教也會成為一種拜偶像了。前述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好的,但若是成為我們生活中的第一優先,就構成了拜偶像。「拜偶像」是把原非天主的一切,予以神化。拜偶像開始存在,就在當人把一個受造物當作天主來尊敬的時候」(《新編天主教教理》2113)。耶穌自己在面對試探時對撒殫說的話,證明我們必須將全部的愛和注意力都放在天主身上。「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惟獨事奉祂」(瑪四10)。

其他違反第一誡的行為

拜偶像是意圖控制或限制天主,把祂塑造成我們自己的形像和觀念,而不是把祂放在我們生活中的第一位。人類試圖控制天主,讓天主受自己的力量操縱,其方式除了拜偶像外,還有迷信的行為、占卜和巫術。

迷信是宗教信仰和敬禮的偏差。迷信鼓吹符咒、預兆、特異功能等等的神奇。有迷信行為的人,相信某件東西或是某個行為能為人帶來好運或噩運。迷信並不限於那些沒有信仰的人。對於天主教徒來說,如果過度強調祈禱文或聖事標記的外在功效,而無視於所要求的內在心境,同樣也會陷於迷信(《新編天主教教理》2111)。舉例來說,如果有人想只要把唸珠掛在脖子上,就可保護他免於災難;或是只靠唸某段經文,就可求得某些好處,這些也都算是迷信。

占卜是設法預知或揭露未來的做法,或用神祕的方法來探索未知。觀察星座、行占星術、算命、用紙牌算命等等,都違反了基督徒應有的態度,即「懷著信賴,把自身交付於上智之手,放棄一切對此不健康的好奇(《新編天主教教理》2115)。第一誡也禁止招魂,以及與撒殫或其他邪神溝通等等的嘗試。

巫術又稱做妖術,是有意藉此馴服神秘或超自然的力量,以供當事人的驅使,或使人得益,或危害他人。《新編天主教教理》聲明這些法事都是嚴重地相反虔敬之德(2117號)。

第一誡也譴責某些違反虔敬之德的罪。最主要的幾類罪行就是試探天主,褻瀆神明和買賣聖職。試探天主的意思是「用言語或行為,來考驗天主的良善和祂的全能」。這樣的行為和意向是不對的,因為這樣是懷疑天主的愛、上智和能力(《新編天主教教理》2119)。褻瀆神明是「俗用或不相稱地處理聖事及其他禮儀行為,或奉獻於天主的人、地、事物」(同上,2120)。褻瀆聖體聖事是一個嚴重的罪過。買賣聖職是指收買或出售屬靈的事物。宗徒大事錄中記載的西滿術士,想要購買屬靈的能力,就是一個例子(見宗八20)。

第一誡的積極面

不拜偶像,也不去做其他錯誤的敬禮行為,只是「遵守第一誡」中的一面而已。如果我們只注意某一誡命所禁止的行為,就會忽略了該誡命中更重要、也更積極的一面。正如前面曾提過,在第一誡背後,有一積極的道德原則,那就是信德。第一誡鼓勵信友朝拜天主,祈求天主,對天主行應有的敬禮(《新編天主教教理》2135)。第一誡要求信友實踐信、望、愛三德,將這三德植根於天主。「我們必然應該接受祂說的話,對祂有完全的信仰和依賴。祂是全能的、仁慈的,無限量地樂意行善....誰能不把所有的希望寄託在祂身上?誰見到了祂傾注於我們的慈善和溫柔的寶藏而能夠不愛慕祂?」(同上,2086)。在第一誡的約束下,天主教徒有責任以明智、以警醒,來培養和維護他們的信德(同上,2088)。

如何講授第一誡

能講授天主十誡,是一項很大的特恩,同時也是一項重大的責任。耶穌告訴祂的門徒:「誰若實行,也教導這些誡命,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瑪五19)。

在講授第一誡時,我們教理老師必須非常謹慎地將敬拜天主的正確觀念教給學生。這是很大的挑戰,因為天主是無限的。我們怎麼能用有限的言語和觀念,來講論無限的天主呢?聖多瑪斯說的好:我們無法描述天主是誰,只能描述祂不是誰。然而我們還是必須努力,不要讓學生得到對天主的錯誤描述。

許多天主教徒對天主有錯誤的概念,因此傷害了他們敬拜天主的能力以及他們與天主的關係。例如有的人認為天主無時無刻不在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隨時想要抓他的錯,以致他與天主的關係只是建立在懼怕上面。對他們來說,天主像是天上的警察,又像是個監督人員,隨時想懲罰他們最輕微的罪行。另一種錯誤的看法,是把天主看做一個自然的力量,遠遠地督導著我們的生存。這種天主很像是一個有威嚴的老人家,對他在世上的受造物沒有什麼興趣,對世間發生的一切也毫不動心。因此人們會認為這樣的天主太忙、太遙遠了,不會關心我的。難怪對於這種人來說,金錢、成功或享樂的吸引力,會比天主的吸引力要大得多了。

真正的天主是如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一樣,是有創造力的、慈愛的、寬恕的天主。這才是我們應介紹給家人、堂區、要理班、牧靈中心的天主。

結 論

「第一誡召喚人信天主,寄望於祂和愛祂在萬有之上」(《新編天主教教理》2134)。

在第一誡中,天主召喚人與祂建立一種親愛的關係,帶領人們與祂永遠結合。這是我們身為基督徒者,生命的終極目標。

因為我們是軟弱、墮落的受造物,我們很容易受到誘惑,把其他東西當做生命中的首要目標。財富、教育、愛國心等等,都有其應有的地位,但我們若將這些當做生命中的第一優先,就是忽略了創造它們的那一位造物主。基督徒信仰天主,也只信仰天主,而不是信算命師、巫士或占星術等。任何企圖控制天主,或試探祂的仁慈的行為,都是違反了第一誡。第一誡要求信友拒絕刻意的懷疑、失望、冷漠和忘恩,這些都是相反信德的。無神主義否認天主的存在,不可知主義認為人不能確定是否有天主的存在,這些思想也同樣該受排斥。

每當我們向慈愛的造物主天主-一切存在之源獻上感恩、讚美和敬拜時,我們就是真正奉行了天主十誡中的第一誡。

(黃美基譯)

參考書目

  1. 《新編天主教教理》。
  2. McBride, Alfred, The Ten Commandments: Sounds of Love from Sinai, Cincinnati: St. Anthony Messenger Press, 1990.
  3. Middleton, Carl Jr., and Craig, Robert, Teaching the Ten Commandments Today, W. Mystic, Connceticut:23rd. Publications,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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