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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誡

        英語有句俗諺說:誠實是最好的策略。但是今天的社會,奉行這個原則的人似乎是愈來愈少了。「撤點小謊有什麼大不了的」,「大家都是這樣啊」,或者「這樣做又沒有什麼害處」,這些都是人們歪曲事實所用的藉口。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意,不是建立在「事實」上的社會,是一個危險的社會。在較小規模的社會團體,例如家庭中,誠實就更重要了。能夠信賴另一個人所說的話,是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以及互相溝通的基礎。如果這個說法在世俗世界中能夠成立,那麼在宗教的領域中豈非更有道理?真理是神聖的,因為「天主是一切真理之源」 。天主藉第八誡呼籲祂的信徒要做維護真理的人。在本期的《教理通訊》,我們就來看看今天的基督徒,應如何在各方面尊重真理。

歷史背景

        「不可作假見証,害你的近人」,這句人人耳熟能詳的話,幫助我們了解此一天主誡命的歷史背景。根據猶太法律,上法庭作証的人,一定要說實話,這是非常重大的責任。這個原則到今天仍然適用,但是當時的法律制度跟現在的制度有很大的不同。在過去,如果發現了犯罪或不公義的行為,就請一位以色列長老擔任判官。而任何一位男士都可能被請去作証。法庭可根據兩位証人的証詞立刻判決,而且馬上執刑。第八誡就是為了保護受審判的人,不受不實的指控連累。為了讓証人了解不說實話的嚴重性,法律要求証人,如果被告被判有罪,証人必須親自把被告推下山或把一塊巨石從被告身後推下去。如果是比較輕微的罪,又發現証人說謊,証人可能被判與被告同樣的處罰。因此說實話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責任。

  在新約中,耶穌也常常在講道中強調,要重視真理。耶穌更親自以所言所行,具體地表現出真理。在耶穌基督身上,天主的真理全部彰顯出來了 。祂宣稱自己就是「真理」,並許下凡是居住在真理中的人,必會得到生命(見若望福音第十七章)。聖史若望還強調,說真話的人竟因為假証人的偽証而被處死,這是何等的諷刺!

觸犯真理的罪

        以我們的了解,第八誡可以應用在今日的各種情況下。最常見的違反真理的情形包括:

        說謊--這是對真理最直接的冒犯。謊言是有意欺騙而說假話。謊言有好幾種。一位現代神學家舉出三種說謊的形式。其一是沈默的說謊。因為有意隱暪事實,而保持沈默,這也是一種說謊。這種情形在青年學子中最為常見,例如老師問班上學生:「這是誰做的?」全班沒有人回答。

  另一種說謊形式是有意遺漏掉某些事實。例如我們去應徵工作時,只強調我們的長處,而有意不提我們身體上的嚴重缺陷。

  第三種說謊形式則是以暗示的方式。這種說謊形式在廣告中最為常見,他們有意讓人相信與事實不符的說法。比方說,許多廣告表示,喝了這種飲料,我們就能立刻找到心上人,這就是一種謊言。這些謊言嚴重的程度則依說謊的性質、場合、說謊者的意圖以及對他人造成的傷害而定。

惡意中傷--為了傷害他人或出於惡作劇,而捏造事實。

誣衊--這是為了破壞第三者的名聲或人格,而在他人面前講不實的言詞。如果形之於文字,就是一種文字的誣衊。

誹謗--就是沒有客觀健全的理由,而揭發別人的缺點與過錯。

說閒話--向別人覆述聽來的閒話或謠言,特別是有關他人的隱私。

偽証--在法庭前說出有違事實的言詞。

虛誓--宣誓講不實之言,就是虛誓。

武斷--沒有充分的根據,而認定別人的罪過是真的。

欺詐--與他人交易時有欺騙行為。

虛偽--通常是為了得到某種好處,而有虛偽或做作的言語或行為。另一種同樣不對的行為就是不尊重他人或他人的感受,而說出令他人難堪的事實。

口是心非--言行不一。

掩飾--以矯揉做作的行為來掩飾自己真正的動機。

偽善--假裝相信或具有某種信念或某種德行、道德原則或宗教信仰。

極權主義--極權國家如果捏造或竄改實情,就是觸犯真理。而剝奪人民了解真相或表達意見的權利,也是冒犯真理。

凡是觸犯真理的人,都應補償他們虛假的言詞所造成的傷害。

第八誡的積極面

        由於有第八誡的規定,基督徒應在言行上保持誠實。這不僅僅是不說謊話而已,更應在言語行為上保持正直。誠實是一種德行。它的特色在於規規矩矩地生活。「人天生傾向於真理。人有責任尊重真理,並為真理作証」。一旦發現了真理,「每人也有責任固守已認識的真理,遵循真理的要求而處理其全部生活。」

        做一個誠實的人,也表示應尊重和保守秘密,尤其是職業秘密,但是另外還有較廣泛的應用。其中包括尊重他人的私人函件。例如在正常情形下,父母不得擅自拆閱子女的信件。不過如果父母擔心子女在外有不良行為,則為例外。另一個必須防止的就是洩漏秘密給無權知道的人。例如,一個受雇的人到老闆家去,想要傷害老闆的身體,而他的妻子若表示不知道丈夫的去處,不算說謊。但若是一位警察向做妻子的打聽她丈夫的去處時,她就不得推說不知道了。

        身為耶穌基督的信徒,要遵守第八誡,就必須在言語行為上表現自己的信仰,為福音作証。「所有基督徒,無論生活在什麼地方,都應藉生活的榜樣及言語的見証,顯示出他們因聖洗而成了新人,並因聖神的能力藉堅振聖事而強化。」

        對信仰的真理所作的至高見証就是殉道。殉道是為信仰作証,至死不屈。

        此外,第八誡在現代社會中的應用還包括正當地使用媒體及其他傳播媒介。《天主教教理》也呼籲人們,要提倡表現在藝術,特別是表現在聖藝中的真理之美。

結 論

        第八誡最主要的價值就是正直與誠實。要說真話,也要表現真實的自己。誠實超越了所說的話語;它涉及各種型態的溝通,也會影響我們所有的關係。

        誠實的最好榜樣就是天主聖三,祂能「在完全的愛與了解中,毫不費力地永遠與我們徹底地溝通。」

        只有在真理中生活,我們才能有真正的自由。我們每天都要對付說謊、誹謗、說閒話、虛偽、武斷等不當行為。根據經驗,我們都知道這些習慣會大大破壞我們跟他人的友誼和關係。因為它會扭曲真理,使我們成為欺騙的奴隸,因此違背了天主對我們的希望。要解決這個問題,耶穌基督是天主賜給我們的答案。因為在耶穌基督身上,天主的真理全部彰顯出來了。

        說實話並不總是那麼容易,但是說實話會讓我們受益良多,因此值得我們努力做一個誠實的人。但是有時候,如果我們太不為人著想,說出殘酷的實情,也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因此若要以現代的用語來為第八誡做個總結,那應該就是:「懷著愛心說實話。」

  1. 《天主教教理》2465。
  2. 同上,2466。
  3. 同上,2467。
  4. 同上,2472。
  5. 同上,2473。
  6. Archbishop Daniel Pilarczyk, What Must I Do? Morality and the Challenge of God's Word. (Cincinnati, Ohio:St. Anthony Messenger Press, 1986), pg.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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