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训导文件之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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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社会事务关怀》通谕:全人类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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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社会事务关怀》通谕(1987)
发展有赖於全人类的团结
教会的社会训导的持续不辍和更新,
强调了它独特的触角和自成一体的风格。
在纪念教宗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发表二十周年之际,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颁布了《社会事务关怀》通谕。
我们以前曾提到过,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继保禄六世之後再次强调人的伦理、文化和宗教等的发展,这些发展必然涉及经济因素,但却不可简化为物质的追求。
在这份通谕中,教宗在好几个章节中,说明如何理解教会的社会训导。
开始的一段介绍了教会的社会训导是在理智反省和社会科学的帮助下,逐渐从基督的圣言中确立起来的。它是一种公开的过程,在《新事》发表之後这一点更是明显,也又一次说明它被视为历史的参考点。
教会对社会事物的关怀是直接针对人和社会的真正发展的,它尊重并促进人各方面的发展,教会一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她的关怀。近年来,教会参与社会事物的特殊方式之一便是罗马教宗的社会训导。以教宗良十叁的《新事》通谕为首创,教会常探讨此问题,并且有时配合首篇社会事务通谕的颁布纪念日,发表各种不同的有关社会事务的文献,以资纪念。
历任教宗从不忘在教会的社会教导的新观点上,加上新的光照。从教宗良十叁世所做的卓越贡献开始,及其继任的历任教宗所加上的丰富滋润,使社会训导已成为合乎时代要求的训导主题。这一主题是逐渐形成的,正如教会在耶稣基督所启示的全部圣言,和圣神的助佑下,详阅那些展现在历史过程中的人类事迹。教会就是这样借助理性的反省与人类科学的支援,设法带领人们对自己所承担的建设世界的社会使命做一答覆。
在提及教宗保禄六世的同样具有历史意义的《民族发展》通谕时,若望保禄二世强调了教会的社会训导中所包含的两方面:它的持续性及其经常不断更新的必要性。
藉此,我希望能实现两个重要的目标:一方面是向教宗保禄六世此一历史性的文件及其训导致敬,另一方面,踏着我所尊敬的这位伯多禄的继承者的足迹,再次肯定社会训导及其不断更新的连续性。事实上,持续性与更新是教会训导的永 价值的具体证明。
这两方面是教会在社会领域中开展训导活动的典型形式。一方面,它是永恒不变的,因为在其基本的启示上,在其反省的原则上,在其判断的准则,在其根本的行动指南上,都是一贯的。而最重要的是,它与主的福音密切相连。另一方面,它是常新的,因为它适应了在各种历史条件下所发生的多种变化以及人类生活与社会生活所带来的不断的演变。
对技术性的、政治性的和经济性的问题,教会都不提供解决方案。作为人性方面的专家,她保护人性尊严。在履行圣化世界的使命中,教会提出了一个真正的发展观念。
正如教宗保禄六世在他的《民族发展》通谕中已经证实的,对於未完全开发的问题,教会不提出「技术性的解决之道,」教会不提出经济和政治体系的方案,也不偏向任何一方,一旦人的尊严获得尊重与促进,教会就能获得所需的空间,在世界上执行她的职责。
然而,教会却是「人性方面的专家」,而这必然会引导她扩大地在其它各个领域中的宗教使命。在这些领域中,人们努去寻找那种只有合乎人性尊严才能在这个世界上得到的相对的幸福。
我须学习前任各教宗的芳表,重申下列问题:凡影响个人及民族尊严的事,诸如可靠真实的发展,都不能使之降低成为一个技术性的难题。若是如此,发展的真实内容就是空洞的,而且对那些视发展为服务的个人及民族而言,也是一种背叛的行为。
这就是今日的教会,正如廿年前和未来的教会,对可靠真实的发展的本质、条件、要求和目标及其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教会有理由加以详说。教会以这种方式履行其传播福音的使命,因为,当教会宣扬基督的真理,对教会本身和人,在具体的环境中实行这真理时,她为发展的急迫难题提供了她第一个解决的方法。
教会的社会训导就是教会用来宣传解决伦理问题的各项原则的途径。
教会以她的社会训导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在今天困难的形势中,对于教会训导所提出的「一整套反省原则,判断的标准和行动的指南」,之更准确的认识和更广泛的传播,在促进人们对所面临的问题之正确认识,及寻找最佳解决方法上,有很大的助益。
因此,我门立即明白了,我们所面临的都是些伦理问题;无论是对发展的问题所进行的分析,或克服目前困难的种种途径,都不能忽视这个基本点。
教会的社会训导的神学特徵是受到肯定的。社会训导不可视为「第叁条路」或另一种意识型态,它别具一格,自成一体。
教会的社会训导不是介於自由资本主义与马克思集权主义之间的「第叁条路」,也不是在不相违背的解决方法中之可能的代替方法,教会的社会训导自成一体。它不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是在社会与国际的秩序中,在信仰与及教会传统的光照下,对人的存在之复杂事实作仔细反省後的精确而有系统的说明。其目的在解释说明这些事实,确定这些事实在人对人的使命上是否与福音教导一致。此种使命是地上的,也是超越的,因此,它的目的是在指导基督信徒的行为。它所属的领域不是意识形态,而是属於神学特别是伦理神学。
教会的社会训导有先知的角色,是教会传播福音使命的一部分。从教会维护正义和谴责非正义的言行中,可清楚看到这一点。
讲授和传扬教会的社会训导是教会传播福音的使命之一。鉴於它是一种旨在指导人的行为的训导,因此,其结果便是按照每个人的角色、使命和环境而逐渐对正义履行一种义务。
谴责罪恶和不正义也是在社会领域中传播福音使命的一部分,这是教会发挥先知角色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传播福音要比谴责罪恶重要的多,後者不能忽略前者,因为前者的动机更高,并具有真实的稳定性和力量。
教会的社会训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树立一个国际的观点,特别是当我们首先考虑服务穷人和爱护穷人的时候。
今天尤甚於住昔,教会的社会训导必须在合乎梵二大公会议和最新发表的各种通谕的路线,尤其在我们所纪念的这个《民族发展》----的路线上,放眼於国际形势。因此,我们认为,在这一光辉的照耀下,重新检验并进一步澄清近几年来教会训导当局所论述的主题和指南并不是一件多馀的事。
在此,我愿说明其中的一点:选择或爱戴穷人。这是一种选择,或是一种实践基督徒爱德的首要的特殊方式,整个教会的传统都证明了这一点。它影响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因为他们效法基督的生活,然而,它同样适用於我们的社会责任和生活方式,通用於有关拥有和使用财物的的决策上。
此外,从今天社会问题所带来的世界性的 围来看,这种对穷人的优先爱戴和由此启发的各项决定,不能不包括大批的饥饿者、贫困者、无家可归者,无法获得医疗照顾者,特别是那些对未来感到绝望者,不考虑这些事实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无视这些事实就像是变成了佯装不知道乞丐拉匝禄躺在自家门外的富人一样。
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和在政治经济方面所做的决定中注意这些事实。同样地,各国领导人及国际机构的首领们必须常常牢记,真正的人性应是他们所制定的发展计划中的优先领域,我们不应该忘记优先考虑日益增长的贫穷现象。遗憾的是,贫穷的人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却增加了。不仅是未完全开发的国家是如此,令人惭愧的是连已开发的国家,也是如此。
这一训导要求我们在国家和国际层次上做各种决定。这方面,需要记住的是,教会的社会训导的独特原则是实现受造物的共同目的。
再次说明教会社会训导的独特原则确是有必要:这个世界的财物原本就是为大家所共有的,私有权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但是,私有权并不降低这个原则的价值。并实上,私有财产是处於「社会抵押」之下,也就是说,私有财产本身具有社会功能,其基础和合理存在的理由是财物普遍终向的原则。同样地,在关心穷人方面,我们不应忽略特殊形式的贫穷,即失去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和经济开创的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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