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训导源起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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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天主教的历任教宗在促进和保卫和平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教宗本笃十五世曾在1915年告诫当时交战国,并在1917年八月一日向这些国家的领导人发出了一份重要的函件。後来,他便於1920年公布了《上主的和平》通谕。前曾提及比约十二世特别以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圣诞文告而名闻天下。教宗若望廿叁世在1963年撰写了《和平於地》通谕;该通谕甚至在联合国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它是第一部同时向天主教信徒和「一切善意人士」而发的教宗通谕。当时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声称,他在消息报上「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这部通谕,「因为若望廿叁世听从了真理的召唤。」这是苏联领导人破天荒第一次对教宗的言论表示了赞同。《和平於世》通谕的颁布是一个重要事件,它给教会论及和平的社会训导注入了新的活力。
1968年,保禄六世将每年的元旦订为「和平日」来庆祝。从此,教宗在这些周年庆祝活动中所发表的和平祝词在教会内部,各国政府领导人和广大民众中间便赢得了广泛的回响。历代教宗都致力於和平与人权事业,而且至今已有119个国家在梵蒂岗设立了外交机构。这些建交的国家十分重视近代教宗所肩负的这项特殊使命。此外,为了突显教会投身於有关正义、和平、发展与人权问题的解决,教宗保禄六世便於1967年在教廷特别设置了一个部门,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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