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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歷史淺談

天主教歷史淺談【上二十六】

26. 各地方教會的組織和彼此間的關係及羅馬主教的首席地位

  人間事務,大凡人多口雜,意見便分歧,這是正常的現象。如果那是集思廣益的話,可能會有助于社會的進步,否則便成了絆腳石,阻礙人性整體的發展,短者數十年,長者數百年,甚至千年以上。這類事件,只要翻開歷史,到處可見,即使今天,我們仍可以從許多週遭的大小事務中發現。

到公元五百年為止,天主教會共舉行了三次大公會議。這幾次會議都是羅馬帝國、而且是東羅馬帝國皇帝出面,在東帝國境內召開的,因為在那幾個世紀中,教會的重大問題都發生在帝國東半部,而這些問題又幾乎都出於希臘君士坦丁堡和埃及亞歷山大城兩地教會有關教義的爭論。那些爭論經常導致帝國社會的不安,致使皇帝不得不召請各地主教,特別是東帝國地區的所有主教,在他指定的地方舉行普世教會性質的會議,以解決紛爭。

大公會議的召開固然是為解決時代的重大信仰問題,卻也給來自各地的主教提供了彼此認識和交流的良好機會。羅馬帝國版圖遼闊,包含多種文化、語言和風俗習慣的民族,這些民族在接受了基督的福音以後,仍然保存著他們自己固有的文化習俗,甚至形成一種別人所無的特有的新文化。那幾次大公會議除了討論信仰教義的問題外,也試圖協調各地教會運作的規則,特別是主教的任命與各地教會之間的關係。

當初教會慢慢開始建立它的行政體系的時候,最好的因循模式無非是羅馬帝國現成的政治、管理和經濟制度。一般而論,初世紀的主教是為一個城市的基督信徒團體的領導人;幾個城市的教友團體合組成一個教省;省會的主教比省內其他主教的地位職份更重要,因為他可以召集省內的主教會議,批准省內主教的任命,並使受祝聖的新主教就職。尼西亞大公會議第四條決議案說:「一位主教必須由教省內所有的主教一起祝聖;如果因為緊急需要或由于路途遙遠,全體主教無法到齊,則至少必須有三位主教聯合在一起行覆手禮,但這三位主教必須具有不在場的其他每位主教的書面授權書。祝聖主教的所有這些禮儀程序必須獲得省會主教的認可,始能生效」。從第四世紀初期尼西亞大公會議的這項規定,可以看出選任主教是屬於教省內全體主教集體領導當地教會的職權。

教區之間和教省之間在客觀條件上常有好壞的區別,有些地方比較富裕、發達、方便,有些地方則非如此,因此發生主教跳槽、企圖尋找比較安適的教區當主教的現象。尼西亞大公會議看出這個弊端,于是在第十五條決議案中規定:「許多爭權奪利和分裂的現象勸告我們廢除已經在某些國家形成風尚的不合乎規矩的作為,那就是禁止主教、神父和執事轉移到另一個城市去。如果有誰膽敢違背此法令,因襲舊俗,他的遷移將被取消,並必須回到他被祝聖為主教或司鐸的本地教會」。尼西亞大公會議這條規定的出發點很簡單,因為身為主教的人相似基督,是基督的形象,他被視為他所領導的地方教會的丈夫,因此不能另謀新歡。公元三八零年東羅馬帝國皇帝狄奧多西把在窮鄉僻壤當主教的額我略•納西盎(Gregorio Nazianzo)升任為首都君士坦丁堡的主教,這件事在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中遭到非議,逼得他不得不放棄帝國首都主教的尊位,歸回故里。這便是尼西亞大公會議第十五條決議案的效果。不過,這條規定後來便被取消了。

羅馬帝國各行省省會主教的身份地位要比省內其他主教的更重要,可是在這些省會的主教之上,還有幾位主教的身份地位又比他們的更高,這在教會初期的時代已經形成。這幾位主教就是羅馬帝國幾個最重要的城市的教會領導人。這幾個城市不僅是帝國的重鎮,而且也是對外傳播福音的出發點,諸如羅馬、埃及的亞歷山大、中東的安提約基雅、甚至北非的迦太基。這幾個大城的主教享有的權威遠超出他們所在的教省範圍。

話說公元二八五年羅馬帝國皇帝戴克里先(Diocleziano)即位後,為了易于統治管理,便把所轄的八十六個行省結合為十二個行政區(diocesi),到了第三世紀末年又增為十五個。那個時代,東羅馬帝國境內各行政區首府的主教享有特殊崇高地位,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和中東的安提約基雅城的主教便是最顯著例子,他們擁有祝聖省會主教的權柄。尼西亞大公會議第六條決議案說:「在埃及、利比亞和五城區(Pentapoli)宜保持舊有的習俗,即亞歷山大城的主教保持他對這些教省的管轄權,因為他和羅馬的主教享有相同的權利。同樣地,也應該保存安提約基雅和其他教省的古老權利」。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第二條決議案也說:「一個行政區的主教不能干預別地方的教會的事務,也不能在其他地方的教會內製造混亂,而應該遵照規矩,亞歷山大城的主教管理埃及的教務,東方的主教管理東方各行政區教會的事務,但要保存尼西亞大公會議對安提約基雅教會所承認的特殊權柄」。

君士坦丁堡是東羅馬帝國的首都,是所謂的'新羅馬',所以擔任這裡的主教當然是非同小可,他的身份地位幾幾乎與羅馬的主教教宗平行,可以隨著羅馬的主教同享首席主教的尊榮。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第三條決議案說:「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在羅馬主教之後,亦享有首席的尊榮,因為這座城市是新羅馬」。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的這項決議並非為了反對羅馬,而是在對付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因為在羅馬帝國和在教會內,亞歷山大城一向是居一城之下,萬城之上的地位,如今,乳臭未乾的君士坦丁堡已躍居帝國新都的地位,寵幸備至,驕矜不可一世,它對羅馬太座當然不敢動腦筋,可是對那坐第二把交椅的亞歷山大城決不留情。初世紀幾次大公會議的召開,幾乎都是因為亞歷山大城和君士坦丁堡兩地教會人士思想上的衝突而引起,他們在會議中彼此交相攻伐,不遺餘力,然而背後不乏心理因素在作祟。

除了亞歷山大城、君士坦丁堡、安提約基雅之外,耶路撒冷城也認為自己在宗教上有其不同凡嚮的地位,因此也要求享有特殊的尊榮。

公元四五一年,加采東大公會議重申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主教們的決議,肯定羅馬享有一切既有的尊榮與特權,因為它是帝國古老的都城。可是與會的主教們也贊同君士坦丁堡得以享有與羅馬相同的身份地位,因為皇帝既然住在這裡,帝國元老院也在此地,是僅次於古羅馬的'新羅馬',是聖座的所在地。基於這個理由,巴爾幹半島東部(Tracia)、小亞細亞北部(Ponto)、近東(Asia)以及新傳教的蠻人地區的主教都將由君士坦丁堡聖教會的聖座來任命和祝聖。
從此以後,君士坦丁堡、安提約基雅、耶路撒冷和亞歷山大成了羅馬帝國東部教會的四大重鎮,各轄有相當廣泛的地區,再加上帝國西部的羅馬,便成了那個時代普世教會的五大中心。公元五二七年,東羅馬帝國的查士丁尼皇帝登基,成為整個羅馬帝國的唯一主人後,這五個重鎮都從皇帝的那裡獲得法定的承認。這便是教會昔日五個宗主教區形成的經過。當時有人稱教會的這種局面為'五頭領導'(Pentarchia)。

在羅馬帝國政治左右之下不斷尋求自己存在方式和方向的教會,羅馬城的角色似乎凸顯不出來。在第六世紀以前,羅馬的主教根本沒有'教宗'(Papa)這個稱呼,也沒有'教宗國'(Papato)的存在。教宗這個名詞的原意是爸爸父親,在初世紀,教會人士都尊稱主教為'爸爸'。在那個時代,羅馬的主教在西方拉丁語系地區所擔任的角色,就像埃及的亞歷山大城的主教的身份地位一樣。所不同的就是:從教會在羅馬存在一開始,羅馬的教會便在普世教會中享有特殊地位,這個特殊地位的形成得力于伯多祿和保祿兩位宗徒在這古羅馬帝國都城建立天主教會團體。再說,初世紀各地的教會如果發生甚麼問題,或有不合乎教會規矩的現象,總是向羅馬請教,或由羅馬出面予以糾正。比方說,希臘格林多城的教友生活糜爛,公元九十六年羅馬主教克萊孟(Clemente)便寫信去警告糾正;公元一九零年左右,有些主教不按照羅馬教會的日期慶祝耶穌復活節,羅馬的維托雷(Vittore)主教便將這些主教開除教籍;第三世紀中葉北非迦太基城的主教西彼廉(Cipriano)為一些異端者付洗,便遭到羅馬主教斯特凡諾(Stefano)的責備。類似的例子很多,不勝枚舉。

不過,話說回來,羅馬主教的警告、譴責、糾正或責備,不一定都令人心悅誠服,受到虛心的接納,比方說,羅馬維托雷主教責備北非西彼廉主教的作法,當時法國高盧里昂的主教依勒內就認為過火,不合乎愛德。然而,總地說來,東羅馬帝國各地教會還是始終承認羅馬教會的首席地位,他們遇到困難的時候,總向羅馬求援求助,亞略異端危機時期,凱撒勒雅的主教巴西略便向羅馬主教表示他的隱憂和東方主教們的焦慮;第五世紀上半葉東方發生歐迪克隱修士和狄奧多雷托主教之間有關基督學的爭論,歐迪克遭君士坦丁堡主教譴責並開除教籍,他不服,便上訴羅馬主教良一世(Leone I)。後來,在公元四四九年那一次不被承認的厄弗所大公會議中,歐迪克這一派的人得勝,狄奧多雷托主教也向羅馬主教良一世申冤。良一世宣判這一次的厄弗所大公會議是僭越和偷竊職權的行為。

君士坦丁堡在公元第四世紀二十年代被建為東羅馬帝國的首都之後,平步青雲,扶搖直上,很令羅馬覺得不是味道。那個時代,羅馬的幾任主教都很擔心羅馬教會的地位將隨著本城政治地位的滑落而衰微。為了這個緣故,從第四世紀中葉起,羅馬的主教們便開始強調他們的首席地位來自他們是伯多祿宗徒的繼承人的這個事實,並給羅馬加上'宗座'(Sede apostolica)這個頭銜。公元四五一年加采東大公會議第二十八條決議案承認君士坦丁堡的教會享有與羅馬教會同等的尊榮地位時,羅馬主教良一世便拒絕接受這一條決議,因為他認為君士坦丁堡教會的管轄權擴張得無度。

其實,加采東大公會議也相當尊重羅馬主教的權威,因為與會的主教們在宣讀羅馬主教良一世先前寫給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維亞諾的一封書信時,大家都異口同聲地說:「伯多祿宗徒借著良一世說話」。早在公元三八二年羅馬舉行的一次教務會議時,就已經引據瑪竇福音第十六章十八到十九節的記載,強調羅馬教會和羅馬主教的首席地位,良一世更根據這段福音來發揮首席權威的神學。他承認自己既是伯多祿宗徒的繼承人,就有權利和義務來領導整個教會。至於其他主教,則蒙召來分擔羅馬主教對普世教會的牧靈關懷,但他們不享有羅馬主教所具有的那種完整無缺的權柄。良一世認為:羅馬的主教是普世的主教,是眾主教中的主教,是任何一位主教的權柄的來源。第六世紀末年,羅馬主教額我略一世(Gregorio Magno)則認為羅馬主教和任何主教一樣,只不過他是首席主教而已。

今天的教會很注重全球主教的集體領導,這種神學觀念比較接近東方教會的傳統,也更合乎教會大公的原則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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