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十五世紀的歐洲,歷史上稱為基督信仰社會(la Cristianita)沒落的時期。這裡所謂的沒落(declino),是指以教會體制為基礎的歐洲社會的結構的開始瓦解。這個社會結構原是以羅馬教宗的最高權威為基礎的,這個權威在十二世紀末、十三世紀初依諾增爵三世(Innocenzo
III)教宗時代達到巔峰狀態。這位教宗最強調教會的神權高于世界上任何帝國、國家、社會的政權。那時的他對整個歐洲擁有裁判權:他于公元一二零九年加冕巴伐利亞公爵、日耳曼國王、布倫瑞克的鄂圖(Ottone
di Brunswick)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一年後,這位皇帝不履行對教宗的諾言,旋被教宗開除教籍;教宗又從西西里島召回腓德烈二世前往日耳曼接替鄂圖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那個時代,法國南部蘭圭多克地區的'卡塔里'教派異端非常猖獗,教宗派往當地主持消除異端重任的代表竟在那裡遭殺害,于是依諾增爵三世又在公元一二零八年發動組織一支十字軍前往討伐。當時西班牙國王正積極對抗入侵的北非伊斯蘭教徒摩爾人,這位教宗也予以支持。
一二九六年發生的第一次衝突起因于教會神職人員免納稅的問題;教宗博尼法爵八世反對國王向神職人員徵稅。結果是教宗冊封法王路易九世為聖人,而平息了這次的衝突。第二次衝突的導火線是腓力四世國王在一三零三年囚禁法國帕米耶教區的主教。教宗博尼法爵八世認為豈有此理,遂頒佈'至一至聖'(la
bolla Unam sanctam)詔書,嚴加譴責。他在詔書中強調:教會獨一無二,它只有一位元首,世俗的權威必須服從教會精神的權威。世俗權威有錯,必須受精神權威的裁判,下級的精神權威有錯,該受上級精神權威的裁判。如果最高的精神權威有錯,只有天主有權柄裁判他。最高的精神權威雖然是交給人的,並由人執行,但它不來自人,而是來自天主。法國國王則宣稱:一國之內國王是最高的元首,沒有任何權威可以高于他的統治權,如果教宗不履行他的義務,該受公議會的裁判。
對法國腓力四世國王的強悍,教宗便援引歷史前例,以罷黜他的王位相威脅,結果雙方展開激烈的舌戰。國王的軍師顧問開始發動國家民族主義的宣傳,編造無奇不有的罪名控告教宗,企圖在全國造成一股愛國和愛教會的情結,與羅馬教宗抗衡。腓力四世甚至派他的法律部長威廉•諾加雷(Guglielmo
di Nogaret, 1260-1313)在一三零三年九月帶兵進入意大利,勾結博尼法爵八世教宗家族的世敵夏拉•科隆納(Sciarra Colonna),兵臨教宗在羅馬南方家鄉阿納尼(Anagni)的住所,把教宗綁架起來,準備把他帶到法國受審。不料阿納尼城的居民群起反對,諾加雷看事情不妙,才把教宗釋放。但是這位教宗受到這場無法無天的鬧劇的侮辱之後,一個月之間便去世。這件事給五年後羅馬教宗被逼、把自己的宗座所在地遷往法國阿維尼翁(Avignon)的事件開了可怕的先例。
其實,日耳曼王路易四世和一些諸侯之所以如此膽大包天,並不是沒有根據的蠻幹。那個時代羅馬教宗的權威凌駕歐洲所有的皇上君主,這些象徵現世權威的皇上君主必須得到教宗的承認才能有效地行使他們的統治權,也因此,與羅馬教宗發生糾葛摩擦是在所難免的事,他們無不希望擺脫教宗有形無形的干預。就在那個時期有巴黎大學校長馬爾西利奧(Marsilio
da Padova, 1275-1343),他是意大利北部帕多瓦(Padova)城的人,是一位哲學家,寫了很多關于政治的論著,他對當時政治的看法相當偏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