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新約內
周末避靜 張春申神父 |
15. 許給一個新的盟約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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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新約內」封面
作者:阿爾貝.范諾怡樞機主教
耶穌會會士 |
新約的特色
這盟約有什麼特色?有四點特色:一、是內心的,而不是外在的,二、天主與人之間的互相歸屬的關係,三、各人與天主的親身關係,四、基於天主的寬恕。
一、 第一點特色是內心的轉變。 新約是內心的盟約。
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明悟中,寫在他們的心頭上(希,8,10;耶31,32)。
在這裡我們看到新約和舊約的明顯對立。在西乃山上天主曾把他的法律書寫在石版上。那是外在的法律,是人們應當遵守,但不能改變人心的法律。為此,在舊約聖經裡,天主曾屢次怪怨,說:
因為這民族 在口頭上親近我,嘴唇上尊崇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依29,13)。
四十年之久,我厭惡了那一世代,曾說:這百姓心中迷惑,不肯承認我的真道(詠95,10;希3,10)。
百姓心中“迷惑”。這是說如果心壞,即使最好的法律也不過引起人犯法的念頭,正如保祿所說的,
藉著法律,我才知道罪是什麼。 如果不是法律說:“不可貪戀!”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情。 罪惡遂乘機藉著誡命,在我內發動各種貪情(羅7,7-8)。
為此,必須有一個內心的轉變。聖經引用一個猶太人熟悉的形像,說:“你們要心受割損”(申10,16,耶4,4)。但是怎樣實行?單獨人無能為力,人只能在心的外面活動,無法到達心的深處。轉變人心只能是天主的工程。
上主你的天主必在你的心上,和你後裔的心上行割損,叫你全心全靈愛慕上主你的天主,使你得以生存(申30,6)。
人應當有一個受教的心,應當知道,自由地,為愛天主而奉行天主的旨意。他應當深信天主的旨意是都為他的好處。這就是“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明悟中,寫在他們的心頭上”那句話對我們的要求,同時也是給我們的許諾。
二、人心有了轉變,才有一個真正的盟約。然後便有人與天主的互相關係。《希伯來書》提醒我們記得天主的那句諾言:“我要做他們的天主,他們要做我的人民”(希8,10)。那句話是盟約的典型標誌,舊約聖經被屢次引用它,每次都用西洋文法上將來式動詞表達,意味著事情尚未實現,因為有一個先決條件,未曾做到。
你們應聽從我的聲音,應依照我命令你們的一切去做,你們就必作我的人民,我也必作你們的天主,(耶11,4)。
從前先知們經常觀察到百姓的不忠信阻礙他們與天主的互相關係。但是,當天主的法律書寫在人的心中以後,人與天主的互相關係便有了保證,不再成為問題。
三、 肋米亞先知受著天主的默啟,更大膽地肯定,說:
誰也不再教訓自己的近人或弟兄說:“你們該認識上主”,因為不論大小,人人都必認識我──上主的斷語(耶31,34;希8,11)。
這就是:人人都與天主有了一個親身的關係,無須別人從外面來教導他認識天主。“認識”在聖經裡的意思是親身的關係:不是對天主存在的理智知識,而是與天主結合 ── 以一個密切、親身、深厚關係結合。
從前先知們經常注意到百姓的“不認識”天主。
牛認識自己的主人,驢也認識自己主人的槽,以色列卻毫不知情,我的百姓卻一點不懂(依1,3)。
他們變本加厲作惡,全不理睬我──上主的斷語(耶9,2)。
因此,他們接受了天主的命令,屢次大聲疾呼、責備百姓:
你去! 向耶路撒冷大聲疾呼說
我引你們進入了肥沃的土地,吃食其中的出產和美物;但你們一進來,就玷污了我的土地,使我的產業成了可憎之物。
司祭們也不問一問:「上主在哪裡?」那些管理法律的,不認識我了;那些為人牧的,叛離了我;先知們也奉巴耳講預言,追隨無能的神 (耶2,2-8)。
你大聲呼喊,不要停止,提高你的喉嚨,有如號筒,向我的百姓宣佈他們的過犯,向雅各伯家指明他們的罪孽(依58,1)。
同時天主也讓先知們曉得
縱使你將這一切話告訴他們,他們也不會聽從你;任憑你怎樣呼喚,他們也不會答應你(耶7,27)。
但是,新約的預言展示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場面。人們不再須要教導自己的弟兄,因為所有的人都將與天主發生親身、地道、完滿的關係。
不論大小,人人都必須認識我(希8,11)。
這豈不是一個絕妙的理想,也與天主藉著先知們所許的其他諾言相符合。比如,
在我的整個聖山上,再沒有誰作惡,也沒有誰害人,因為大地充滿了對上主的認識,有如海洋滿溢海水(依11,9)。
四、以上所說的,同有一個根基,那就是上述預言中的最後一個因素:罪的寬恕。
我要寬恕他們的過犯,不再記憶他們的罪惡(希8,12;耶31,34)。
這樣的寬恕,十足表現了天主的無限寬宏大量。在耶肋米亞時代,它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當時百姓頑固,不斷反叛,對天主不忠信。天主曾藉著先知,這樣警告說:
請你們巡行耶路撒冷的街道,觀察注意,在她的廣場上搜尋:若他們能找到一人,一個履行正義,追求信實的人,我就寬恕這城(耶5,1)。
無疑的,這是來自天主的一種挑戰。
《創世紀》記載亞巴郎為索多瑪和哈摩辣說情的故事。為了保護這兩個城市不受毀滅,他不怕和天主討價還價。
假如城中有五十個義人,你還要消滅嗎?不為其中的那五十個義人,赦免那地方嗎?你決不能如此行事,將義人同惡人一併誅滅;將義人如惡人一樣看待,你決不能! 審判全地的主,豈能不行公義?……假如五十個義人中少了五個怎樣?……假如在那 找到四十個……三十個……二十個……十個怎樣?(創18,22-19,1)。
亞巴郎還價,還到十個義人為止;在耶肋米亞先知的敘述中,天主竟將價格下降到一人,但是連這麼一人也找不出來。於是,天主便宣佈說:
如此,我怎能寬恕你?你的子孫離棄了我,奉“非神”發誓。我使他們飽食,他們卻去行淫,群集在妓院(耶5,7)。
先知也似乎同意:
他們儘是極頑固的叛徒,往來散播流言,確是壞透了的破銅爛鐵(耶6,28)。
情況如此惡劣,天主不許先知再為百姓說情。
至於你,你不必為這人民祈禱,不必為他們呼籲哀求,也不必向我懇求,因為我不會俯聽你。他們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街道上做的是什麼事,難道你沒有看見? (耶7,16-17)。
當時百姓對天主都不忠信,因此天主無法寬恕他們。但是,後來天主改變主意,許下徹底寬恕,使各人都得以與他締結新的、親身的關係。但是耶肋米亞先知的預言沒有說明天主將如何落實如此奇特的許諾;而耶穌卻在最後晚餐中,拿起杯來時,這樣說明了:
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路22,20;格前11,25)。
天主藉著耶肋米亞先知的口所許下的諾言,就這樣藉著耶穌為外面流出的血── 新約的血── 實現了。耶穌在若望福音裡也曾宣佈說: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6,56)。
這就是我們生活在其內的新約!
默想了耶肋米亞預言的一個簇新的盟約,我們衷心感謝天主,讓我們生活在如此美妙的新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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