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生活單純多了,不是宿舍就是教室,不是教室就是校長辦公室:後來當了系主任,還只是系、教室、宿舍三地跑跑而已。台灣幾年前才玩過一圈,再加上自己已沒有汽車,也不想擠公車、火車,因此留校的時間特別多。
但這並不象徵,我進輔大後,宗教生活就一日千里突飛猛進了。真正要實行內在信仰還遠著哩!回輔大雖已廿有年,說句真心話,我還在模索,還在探求,也不知何日才能進入信仰的殿堂!
我當時有一種感覺,現在還是這樣想,我總覺得上面那些心理學家所講的內在信仰都對,也都有客觀的事實做依據,但他們似乎忘記了一件事,而且是一件十分關鍵性的事;那就是:宗教信仰畢竟已「超越」了自然現象。雖然宗教的需求可能來自人性,因為人類必須解決某些基本的終極性問題;但宗教所信仰的對象畢竟是神,不管是怎樣的神,畢竟不是人自己創造出來的。神的存在本身已超越了自然現象,既然超越了自然,人必須在超自然的力量助佑下才有實現的可能。人類靠自己的理智,可以知道神之存在,但要實行那些內在信仰所要求的理想生活,沒有超自然的「神」力,可能十分不容易,雖然不是絕對不可能。
這種超自然的神力,神學家稱之謂聖寵、寵佑、神助〈grace〉;不管你怎樣叫它,反正它不來自人的自然量,它是天主的一種「殊恩」,只有那些祈求上主的人才能獲得。
神學家把聖寵分成寵愛及寵佑兩大類:所謂寵愛〈Habitual Grace〉是一種超自然的、神聖的恩賜。人類一旦有了這種恩賜,靈魂才開始從本性界進入超性界,使人分享天主自己的無限生命,因此而成為天主的兒女、聖神的宮殿、天國的繼承人。靈魂一旦有了這種天賜的寵愛,它就變得純潔無邪,就像一位天真瀾漫的小孩子,一切都使天主喜歡愉悅。聖伯鐸宗徒說:「耶穌基督藉著自己的光榮和德能,將最大的最寶貴的恩許賞給了我們,為使你們藉著這些恩許,在逃脫世界上所有敗壞的貪慾之後,能成為天主性體的分享者。」〈伯後一,3∼5〉由此可見寵愛是一種「恩許」,藉著它,我們才能分享天主的超性生命。這種寵愛只有藉著聖洗聖事才能獲得:若一旦因犯大罪而失落,則必須經由懺悔及告解才能重新找回。
寵佑〈Actual Grace〉則是一種超性的、暫時性的助佑,它能開啟我們的理智、堅強我們的意志,使我們在向惡勢力奮鬥或有意行善時,得到必要的幫助。這種恩寵只有經由聖事及祈禱才能獲得。前面所說的內在信仰,使信仰生活化、內在化,使人行其所信、信其所行,並不如那些心理學家所說的那樣簡單,更不是那樣容易。從善如流者畢竟不多,從惡如流則好像是出自人的本性!
我們要實踐信仰,使信仰成為思想、情緒、行為的起點及歸宿,我們需要大量的神助、需要很多的聖寵。但聖寵不會白白地憑空從天而降的,它必須靠多多祈禱才能獲取。
祈禱的力量,我不想在這裡多說,因為對我們有信仰的信徒來說,每個人幾乎或多或少地經歷過它的神效。我想說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若所有的祈禱都有被天父接納的「可能」,那麼希望「活出信仰」的祈禱,希望更愛天主及更愛人的祈禱,天父是絕對「無法」拒絕的,因為這正是天父希望我們做的。正如一個孩子要求父母幫助他做一個好孩子,試問父母又怎能拒絕!
耶穌在福音中說過好幾次,你們求就必能得到,你們還沒有因我之名求天父,求吧,天父必賞給你們。「你們求,必要給你們;你們找,就必要找到;你們敲,必要給你開;因為凡是求的,必要得到:找的,就必找到;敲的,就必給他開。」〈瑪七,7∼9〉耶穌這裡所說的求、找、敲,若只關個人的福利,如錢賺得更多,生意做得更順,身體更健康等等,因為這些事可能對「永福」無關,天父未必會聽。但若我們求的、找的、敲的,是使信仰更活潑,好事做更多,教會更發揚廣大,天主更受光榮,面對這樣的祈求,請問天父如何可能拒絕!
瑪竇聖史曾這樣繼續記載道:「你們中間有那個人,兒子向他求餅,反而給他石頭呢?或求魚,反而給他蛇呢?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之父,豈不更將好的賜與求他的人?
我們在天之父,豈不更將好的賜與求他的人嗎?這是一句何等真實,但又何等慰撫人心的話!我們若求天父幫助我們、做一位好教友、好神父、好修女,天父是不可能聽而不聞的,他一定會助佑我們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