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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對1988年「八條指示」的看法

  二OO二年十二月,我曾去過台灣。回來後,接到幾篇從台灣轉來的文章,作者一定是國內地下教會的神長。從前我們曾經收到過同樣內容的信函,但是作者不如這次有權威,而且敘事說理也不如這次清楚有力。這幾篇文章所持的主張與我們耳濡目染的知識頗有出入。但是台灣錢志純主教說得好,應當顧及並注重國內忠貞主教們的意見。所以,我們在發表《聖而公教會》和《論自選自聖主教的無效性》兩篇文章之後,今天又公布《對1988年「八條指示」的看法》這篇文章。

  
  近聞有人傳來:「八條指示」將被收回,我們的回覆如此:用主的話來說:「我來不是為取消法律,而是為使它更完善」。理由是它以往使不少人認清了光明免入黑暗。現在仍有不少人居住在黑暗中,應有更大的光明來照射他們,使他們回頭是岸。時間是向前了,表面形勢是變了些,所以需要更清楚更具體指示,而不是把此「八條指示」取消。取消這「八條指示」就等於背叛,因為那是信理。其中某幾條只是把歷史如實說出來。

  當前由外傳來說:「愛國會變質了。因為有2/3的自選自聖主教向教宗投誠,宗座也答覆了他們,追認他們為合法。只要聖座追認他們,他們的聖秩就成為有效的了。從而宗座要求地下教會主教都要出來與他們合一,公開化。當然愛國會的堂也可進了,彌撒也可望了,聖事也可領了」。

  我們的答覆是:「即便是愛國會自選自聖的主教全部向教宗投誠,(我們也希望巴不得是如此)愛國會也沒有變質,也不會變質,也變不了質。因為他們都不是愛國會的創立者、主管者。只是它的會員而已。即使是當今的愛國會主席付鐵山、劉仁元等亦然。誰都知道愛國會解放前在中國天主教內並不存在。解放後中共以政府的勢力在教會內建立的。它是政治工具,非宗教性質的更非天主教性質的,請聽愛國會主席宗懷德兼主教團長曾說:「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新中國就沒有中國天主教的今天,更沒有天主教的明天」中國共產黨並不隱瞞自己的觀點,它的目的就是消滅宗教,只是時間問題。1988年 習仲勛副總理曾說「全範圍教會是反動的,必須堅決取締」。五十多年的歷史作了證明,歷次的運動,尤其是「十年浩劫」期間,不要說教堂和教會事業無存,即是人員也都要過「管、關、殺」的關。愛國會人員也無一人能免,甚而管理宗教事務的幹部也殃及魚池。;近來2000年元月六日的「祝聖」和十月的「封聖」問題都是鐵證,只要有中共存在,愛國會就不會變質,也變不了質。正如人或地球隨著春夏秋冬換換服裝是了。

  那些2/3的自選自聖者向教宗投誠接到回覆是一回事,而說追認他們為合法又是一回事。是不能同等起來的,再說自選自聖合法和有效又是兩回事。例如1958年4月13日的「祝聖」是先向宗座呈請了,所答覆都是否定的且警告給予絕罰。教會的信理是啟示的永不會變。我們只看到西安李篤先被祝聖而三年後才接到的通知。而只是某人的傳達消息。周至楊廣彥,邯鄲楊祥太都是祝聖前的通知函。還有商邱史景賢祝聖前要求我們的請求函,再漢口劉和德替董光清請求合法的來信。在報紙上看到了對李維光、李道南、趙振聲,李伯魚、皮漱石等和2000年元月六日和六月25日的制裁。我們得出結論:「宗座向來沒有追認一個自選自聖的主教為合法。非法的不通過法律手續,永遠非法。自選自聖是背叛教會嚴重違法而受到制裁絕罰,成為教外人,同時又說他們不受制裁是合法,這是矛盾的,不能同時並立。具體說:既是愛國會的主教,又同時是聖而公教會的主教,既信聖而公教會同時又不信聖而公教會。這是矛盾的,我們相信宗座不會作這麼清楚糊塗了。當然其痛改前非之後,則是另論了。」

  再者有:神律、法律、人律,這是不能顛倒的,人律改變不了性律、神律。聖秩聖事屬於神律範圍。(屬信理)對此聖而公教會是不能舛錯的。由1958年李道南趙振聲、皮漱石、李伯漁等所祝聖者因缺少聖事的要素均為無效,直到2000年共約有149人,可說均為無效。(對此有另寫)

  因此我們絕不相信那些傳言者說: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與愛國會合一公開化。這是關係信理的基本問題。這是對合一的運動的曲解謬論。我們仍然堅持:愛國會的堂不要進,彌撒不要望,聖事不要領。因為一來有失信的危險,二來有惡表之嫌。再者彌撒不真,聖事無效,豈不等迷信敬邪神。無神者又在背後冷諷熱潮。

  有人在作辯解:那些向教宗投誠的主教,政府是明知道的,為什麼不去追咎?朋友!請你細想一下!那有這麼昏笨的政治家?當今政府和教會的焦點就是主權問題。我指揮你服從,還有什麼爭的呢?我愛國會自選自聖主教,稱教會都承認,不正合乎我的下懷。

  在這裡我們聲明:我們無意去批評宗座。但是事實存在。我們堅持的是信仰問題。我們向教友們如此解釋!耶穌顯現給聖保祿是召叫他急速悔改,這是出於主無限大愛。對茹達斯,主稱他為「朋友」,給他悔改之機。絕不能歸罪於耶穌。要看被愛的人接受愛否。保祿接受了成了大宗徒。茹達斯不然,宗徒成了叛徒。藉著他主完成了救世大業。天主的計劃何豈妙哉!天主的作為深奧難測!天主的仁慈公義都在受讚美。願天主永受讚美!永受讚美!從現在直到永遠。阿們。
 
 

  在這第三篇文章裡作者辟謠。他反對三種外來傳說:第一、"八條指示將被收回",第二、:"愛國會變質了",第三、"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與愛國會合一公開化"。

  第一,"八條指示將被收回"。所謂"八條指示",1988年聖座萬民福音部召開的有關我們國內教會問題會議的決定。據我所知,參加那次會議的有我們耶穌會的朱勵德和房志榮兩位神父。這決定未曾正式公布,但是不久便流傳在我們國內,並且被公認為有權威的教廷文獻。"八條指示"中,最叫人注意的是有關與官方教會主教和神父共祭的問題。 在"八條指示"中,這是明文禁止的。

  "八條指示將被收回"是傳說,至今並未實現。應該實現嗎?作者主張絕對不可。"理由是它以往使不少人認清了光明免入黑暗。現在仍有不少人居住在黑暗中,應有更大的光明來照射他們,使他們回頭是岸。"這是作者的意見,值得聖座參考。

  第二,外來傳說"愛國會變質了"。作者認為,愛國會"也不會變質,也變不了質"。但是,作者真正反對的目標是在以下這段話裡:


  因為有2/3的自選自聖主教向教宗投誠,宗座也答覆了他們,追認他們為合法。只要聖座追認他們,他們的聖秩就成為有效的了。從而宗座要求地下教會主教都要出來與他們合一,公開化。當然愛國會的堂也可進了,彌撒也可望了,聖事也可領了」。
  

   我在這裡認出幾個用的不妥當的字句。

  第一是"追認"這詞。教宗接納一位自選自聖的主教,並不意味著這位主教以前的自選自聖行為的合法,而是現在教宗把他視作合法的主教了。

  第二是"他們的聖秩就成為有效的了"這句話。教宗把自選自聖的主教視作合法的主教是一件事,這位主教聖秩的有效是另一件事。如果這位自選自聖的主教,在被祝聖時,領受的是遵照教會的禮儀和意向施行的聖事,那麼他在沒有被教宗接納為合法的主教之前,他的聖秩已經是有效的。

  第三是"從而宗座要求地下教會主教都要出來與他們合一,公開化"這句話中的"從而"一詞。我在教宗接納自選自聖的主教們為合法和"宗座要求地下教會主教都要出來與他們合一,公開化"之間,看不出因果或必然關係。按理說,教宗接納了某些自選自聖的主教們,地下教會主教也要接納他們,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但是,在我們國內目前情況下,地下教會主教所以選擇處在地下的境地是有其理由的,是出於一種特殊的聖召,我喜歡把它稱做"神恩",是"做先知"和"作見證"的神恩。地下教會主教們的使命是促使在我們國內的教會,特別是官方教會的神長們,與普世教會及教宗作出"完滿而有形可見的合一"。換句話說,自選自聖的主教們獲得教宗接納,固然好,但是不夠,他們尚須在說話和行為中表示出他們的忠貞來。所以,長遠說來,地下教會主教們在我們國內教會的修和合一上的功勞是不容質疑,也無可限量的。
  第四,"我們絕不相信那些傳言者說: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與愛國會合一公開化。"對這句話我的態度是這樣的。我剛才說過,在目前的國內情況下負有一種特別的使命,沒有必要一定要與愛國會公開合一。所以,我也不相信"宗座要求地下主教要與愛國會合一公開化"的傳說。但是,我確實知道,我們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熱切期望我們國內教會的"修和、合一",並且他把他的期望特別寄託在忠貞主教們身上。我再次援引他所說的下面這段話:


   親愛的主教兄弟們,你們勇敢地盡心領導在中國的天主教信友團體;你們的當今使命,特別是在表現並推進所有信友們的完滿修和。你們要做共融的人︰體現在祈禱和生活中與天主完全共融的人,與普世教會、與全體主教團及其元首、彰明較著地共融的人。你們要懷著熱愛教會合一的心情,謙虛而慈愛地致力于包括所有神長和平信徒在內的修和。只要你們知道去與別人建立基于真理與愛德的對話關系__不管他們由于重大而持久的難處、在某些方面、與天主教的全部真理有了多少距離__這樣的修和是做得到的。你們要把耶穌的祈禱認作你們的祈禱︰"父啊!愿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致在中國的教會,1996.12.3:)。

  此外,作者又說:


   我們仍然堅持:愛國會的堂不要進,彌撒不要望,聖事不要領。因為一來有失信的危險,二來有惡表之嫌。再者彌撒不真,聖事無效,豈不等迷信敬邪神。

  說:"愛國會的堂不要進,彌撒不要望,聖事不要領。因為一來有失信的危險,二來有惡表之嫌"。這句話,我們還可以接受。說:"再者彌撒不真,聖事無效,豈不等迷信敬邪神",則是偏激的意見,我們不敢雷同。我覺得我們在與國內的主內兄弟姐妹們的對話中,所遇到的難處多半是在"不合法"和"無效"這兩個觀念的能不能分別這一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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