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來信 99-150
201.談談真理與愛德的問題
202.我能否做這項工作?
203.造成了的又一次混亂
204.從愛德角度看真理
205.不同意有驕傲的說法
206.中國獨立教宗的一群小羊
207.愛國會主教祝聖"非法"…
208.錢志純主教的回信
209.為我更是人的問題
210.滿頭霧水,不知所云
211.春天的腳步近了
212."坐山觀虎斗"
213.來自河北邯鄲的几封信
214.神父和修女的信
215.報道失真,引起混亂
216.張素敏的信徒
217.感謝對203封信的回復
218.造成很大的傷害和混亂
219."獨立神父"
220.非典型肺炎和國內教會
221.沒有孔的雞蛋
222."變與不變"的矛盾
223.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224.尚未收到的一封信
225.非常卓越的「交談」園地
226.重整奧斯丁會前任總會長來信
227.敬愛的李主教
228.韓志海主教寫給朋友的信
229.也談「棄卒保帥」
230.“不是聽眾來信 ”
231.有一種挑 的味道
232.香港媒體來羅馬采訪
233.拉約洛是誰?
234.羅馬報紙的解釋
235.國內的回應
236.外地的傳說
237.教廷方面的一個看法
238.風云人物
239.一般信友的困惑
240.很需要貴台及時澄清
241.大家冷靜點
242.前途光明
243.認識傳教士的世界
244.超越與中國的過去誤會
245.在現代中國的傳教方法
246.記不得那年舉辦的國際研討會
第一系列以往來信 1-98
第二系列以往來信 99-150
第三系列以往來信 151-200
第四系列以往來信 201-250
梵蒂岡電台
發射台報訊天使銅像
212 不是"坐山觀虎斗",是"左右為難"
有一個來自國內的年輕教友帶給我一封信,他說這封信的作者是他的教區的主教。他也告訴我他的教區的一些情形。他的教區二十年來,教務很發達,教區內的神職人員都很團結,教區的一切活動正常。他十分欽佩和敬愛他的神長。或者是怕我誤會了這封信的愿意,他補充說,主教性格剛毅,立場非常堅決。我感謝這位年輕的主內弟兄,立刻答應他,把這封信登載在本節目部的網頁上。
梵蒂岡電台同仁們:你們好!
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年邁老人,最近有人送來他自己打印出的貴台201-211號的聽眾來信,在 暇時,我從頭至尾看了兩遍,有些來信,甚至看了三遍,以後恐怕還要看若干遍呢!現在談談我的感想。
一.看了這些來信之後,感到非常吃驚,非常失望。吃驚是貴台明言,本台不是一個論壇,可是所發表的來信針鋒相對,都發表了,而且還加上貴台主持人的解說,這與小時看到的斗蟋蟀有何區別?實際上貴台已成了一個論壇,這是我的第一個印象:吃驚!
二.使我失望的是連教會中央喉舌電台,都沒有一個肯定的答覆,讓你們兩家斗去。那麼在人世間,還有誰能作出肯定的結論呢?這是使我失望的一點,只有坐山觀虎斗了,一切交給天主吧!我不知道,不盡人事,一切靠天主,這是不是妄望。
三.看了這些來信之後,我得到的第三個印象是:地下教會錯了,這個錯的
"性"已定。但隱約處還有一點"良知"的影子:"你們(地下教會)的精神可嘉,但你們應與合法化了的愛國會主教共融,并服從他們!"我不知道這樣的結論要達到一個什麼目的,是不是又在觀戰:讓聽眾各自擺理吧?擺到何時為止呢?
四.我綜觀聖父多年來的文件,聖父的意思很明確:特別是八條指示、96年12月3日文告、(我不必引用原文了),以及教宗几次出訪,每遇到大陸愛國會神父,如要與他共祭,必須先作出書面保証,退出不承認教宗的組織,(愛國會)并聲明要承認教宗首席地位并與教宗共融,才可參加共祭。我從教宗的文告中找不到:"地下教會應向地上教會靠攏,應與地上共融"的字眼與思想。
五.多年來,來到大陸的老外,看了愛國會的外表,就到處散布愛國會就是天主教。我們何不想:過去教會多次通過外國元首、樞機主教等人與中國政府談及天主教問題,現在為什麼不來談了?菲律賓的辛樞機,過去來過中國三次,回去後,說他到中國來過三次,很了解中國教會,中國愛國會是真天主教等等。現在樞機又是什麼認識、為什麼不再來大陸訪問了?
六.中國政府有句名言:"我們几十年來總結出一套成功經驗,一定要堅持下去"。20年前就對一位地下主教明說"我們只要堅持自選自聖、獨立自主、不接受羅馬的指示,最後羅馬一定會讓步,要承認我們的"。這話應驗了:不斷追認非法主教。像山東的馬學聖那樣名聲掃地、地上地下都不歡迎的人也被合法化了,是誰推荐的?正像過去山西太原的張信主教被合法化以後,有教友(耿旭東他祖母等人)問他為什麼還是老樣子。張信說"不是我要羅馬合法化我,而是外來的方濟各會士給我辦的。"啊!──同樣道理,目前,地下教會、普世教會,對"自選自聖"仍通不過,將來到了一定時候,都會很自然地通過,就像現在追認非法主教一樣容易。這就應驗了:"只要我們堅持,羅馬教皇最終必會讓步"這句話。
七.前50年自選自聖,沒有人敢接受,即使在極大壓力下,勉強接受了,事後,馬上就去找"好"主教、"好"神父去求赦,以求得良心的平安。而50年後的今天,自選自聖不費吹灰之力,在國內,甚至在國外教會,都認為是極正常的事了。只是稍有良心的當事人,有點內疚而已,只要向聖座一申請,就萬事大吉了。──現在甚至有些自稱是地下教會的神父,為什麼會假造文件,騙取主教品位?因為他們也善於總結經驗,認為聖座遲早會追認的,所以才膽大妄為 ,地上的更不用說了。這局面誰造成的?貴台同仁是否反省過?
八.不知貴台了解不了解,愛國會的性質和作用是什麼?請看:
1、愛國會的作用是要把中國天主教的領導權,牢牢地掌握在愛國組織手里,以防中梵建交後,羅馬教皇通過聖統制、法典和神權來干涉中國天主教內部的事物(見8.17絕密文件),不是向外所宣傳的"橋梁"作用。
2、愛國會是領導中國天主教的最高組織形式,它管理著"有權闡明教義、有權審批、任命主教的主教團。"這點不難從兩個機構的排名上看出,事實也是如此。
九.這樣的組織能不能加入?始終沒有權威人士作出正面答覆。若能加入,請以權威的口氣公開講明:"為了福傳、為了合一,可以加入"﹔一句話就可以避免備受迫害的地下教會繼續遭難,宗教也就真的自由了﹔教難也不存在了,何樂而不為?如果不能加入,不管是遲是早都不得加入。為什麼先加入的并身為這個組織領導人的主教,一個接一個地被追認我合法主教,而不讓地下教會加入,確要地下教會與他們共融,并要服從他們?這種質問几乎響遍全國,保定教區如此、溫州教區如此、陝西、甘省有、山東河南有,河北新疆也都有。為什麼不用一句權威的口氣解除大陸的教難呢?
十.不要老是沒楞兩可地說:你們地下教會能"堅持教會信仰原則,精神可嘉,但你們必須與地上共融,并服從他們?"這種教義不就成了兩面派教義嗎!天主教還有真理嗎?"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它多餘的,便是出於…?(瑪5:37)這句經文有什麼意思?
十一、我也想加入貴台的論壇,談談我的感受!
1、在教宗批准了主教候選人祝聖時,代辦明寫了:"祝聖禮不得有非法主教參禮﹔如有,則祝聖者與被祝聖者,均為非法,教宗不予承認"(代辦Filoni簽名語),為什麼祝聖楊廣彥主教時,有當時尚屬非法的童輝在場(據說未敢覆手)﹔安康葉榮華的祝聖,既無聖座批文,又有非法并拒絕合法化的余潤深參禮,而且覆手,為什麼祝聖者和被祝聖者又都是合法的?這些事實,如何向教會內、外作交代?如何向共產黨作交代?
2、特別我看了207號來信,使我心靈久久不得平息,不知這位作者是否研究過神哲學。如果未研究過,那我這封信就作廢﹔如果研究過,我就想和作者談談我對這信的看法,如不正確,敬請指正!在這里我不多談法典、文獻等。因為這些已被眾多"學者"、"專家"、"權威"以及國內的有關人士都否定了,說什麼"法律是為人,不是人為法律"、"這些法律不適合中國的具體情況"、"處在中國目前這種情況下的人,無遵守法律的責任"如此等等。因此,我不引証這些法律性的東西,免得有人給我戴上"不識時務"的帽子。
作者在他的信中"五"號標題是:對"反對有效的四點理由的反駁,"
我沒有看到信中說的187號來信,不知內容如何,只從這位作者批駁所謂"理由"中略知187號信的內容,我覺得187號信還有一定的說服力,而207號信的作者并無說服力。現簡單地逐一說明於下。(我這里只談理論,不談現實事例。因為"羅馬一旦表了態,案件就不復存在。"Roma
loquuta, causa finita.)
回對"假主教、假牧人"的反駁。
作者首先在概念上犯了邏輯錯誤,混淆了兩個不同的概念,因而得出錯誤的結論。正是"差之毫厘,謬以千里。不知出於有意還是無知。作者以"普通香煙"冒充
"中華香煙"為例,証明張家樹主教是真主教。這冒牌"中華香煙"是假中華香煙無疑,可是,這"假中華香煙"畢竟是"香煙",而不是"廢紙"或其他什麼的。"假上海正權主教"是主教不是主教,并未得到証明。他可能是"廢紙"或其他什麼呀!"假上海正權主教"同"假主教"是決然不同的兩個概念,這與作者舉的例子有何相干?關於不可抗拒的外力
這里作者又混淆了概念,把"物理(physic)外力"和"倫理(moral)外力"混淆了。法典1026條明說:"領受聖秩者,應享有自由:不得以任何方式、因任何理由,脅迫人領受聖秩……"。著名法律專家Chiappetta對這條的注釋是這樣的(3767號1注):不得(nefas
est)兩字,是嚴肅的強調詞……﹔3677號又說:"盡管如此,但仍有人因強迫而領受聖事者,"他引用法典125條解釋說:"若違反領受者的內心不同意,聖事無效。"這里沒有必須"把神父捆綁在柱子上……,才算是強迫"的字眼?作者好像開玩笑似地反覆几次說這句話。
關於意向問題
作者在這個問題上硬把天主教的法規,要套在東正教上去,不知作者的邏輯思維是什麼、天主教有天主教的法規,東正教有東正教的法規。東正教不按天主教的"行聖事的意向"而祝聖主教有效,難道東正教不按東正教"行聖事的意向"所祝聖的主教也有效嗎?若然,那麼東正教的孩子們在玩耍時,行了祝聖禮,不就都成了主教嗎?
關於祝聖者與被祝聖者都承認是被逼而行
作者說:"他們中只有極少數的人是被逼的,其餘都是同意當主教……甘心用接受祝聖……"。作者在這里有几個失誤:
A、時差上的失誤!B、人數多少的失誤
C、自相矛盾的失誤 D、對後遺症的失誤
先看第一個失誤:作者用50年後的今天的情況評斷50年前的情況。這是一個大不妥。50年前,不僅不是極少數,而是100%的被逼的!作者說的"其餘都是同意……"而且"甘心用接受……"。作者言下之意,"極少數"是"不同意、不甘心",也就無效了。作者在這里又提到了英國聖公會的主教,但聖公會那些主教雖然是被逼的,但是同意了﹔假如不同意,當然還是無效。50年前的李道南、趙振聲、皮漱石、李伯漁等都曾明言他們是被迫的,是哄政府的。趙振聲就曾對周維道主教表示過﹔李伯漁80年住在西安南院門家屬家中時,就兩次向一位探望他的神父說過類似的話。
再看第二個失誤,作者說的極少數,不知指几個:就算少到只有一個吧,那就等於說只有一個人是被逼的。這總算有了被逼的人。即使被逼,當然無效。
第三,作者要駁187號來信作者說的"被逼而無效,"引証了被逼的只是極少數,也就是說:無效的只是極少數。不然,這個"極少數"用在這里就毫無意義。要知道被"捆綁在柱子上……"只要有了同意也是有效。可見"被捆綁在柱子上"不是絕對無效,有效、無效在於同意、不同意。作者硬說:"把人捆綁在柱子上……才算逼、才算無效",這話恐怕有些欠妥。不知道哪一國文字,哪一個字典辭書、哪一個社團或國家的法律,對"逼"字作如此注釋。
第四個失誤,這個無效的主教所祝聖的主教又怎麼樣呢?由這些第二代主教祝聖的第三代、第四代又怎麼樣呢?這樣推下去,推到50年後又怎樣呢?愿上主寬恕我不恭,也愿貴台恕我冒昧。
建議貴台別再扮演坐山觀虎斗的角色了!請原諒我的冒昧,但這是貴台給我的印象!
我們發表國內神長的來信一般不加評述,但是這封信里有"坐山觀虎斗"這麼一句話,說是作者對本節目部的印象。我們得予以糾正,不是“坐山觀虎斗”,而是“左右為難”。因為我們開辟《聽眾來信》節目的目的不是為給他們錯誤的印象,而是為和國內姐妹們溝通。
我們的《聽眾來信》節目,自從開辟以來,已經發表了二百十一篇了。來信作者僅閱讀其中最後十一篇,即201、211篇。但是,在這十一篇中,有一篇情形特殊,可能引起誤會。為此,我先說明產生這篇來信的特殊環境,然後再就《聽眾來信》節目欄的一般情形,解釋我們在發表聽眾來信時所持的態度。
產生《聽眾來信》第207篇的特殊環境。
在我們全部的《聽眾來信》節目欄里,《聽眾來信》第207篇的情形是特別的。我在發表這封信時,曾特意說明:
我們曾接到三封從台灣轉寄來的信,轉寄的人并不贊成那三封信的主張,但是他告訴我們那三封信的作者是國內有權威的神長,我們即使不同意他的意見,也應該聽聽他的話。我覺得這話有理,所以當場發表了那三封信。
發表後不久,我們便收到一封來自國內的信,針鋒相對地駁斥上述三封信的言論。我原來不想發表這封信。我們的《聽眾來信》節目欄不是什麼論壇。我們歡迎交流,并不鼓勵辯論。豈知這封信也從台灣轉寄到我們這里來了,而且還有別的三封信陪著寄來。其中之一是這封信的作者寫給錢志純主教的信。
在上面的說明中,我兩次提及台灣轉來的三封信。第一次提及的是洛陽主教寄給台灣錢主教的三封信﹔第二次提及的是孫神父給錢主教的信,錢主教回孫神父的信和張春申神父回錢主教的信。《聽眾來信》第207篇是夾在孫神父寄給錢主教的信中轉寄給我的,我在閱讀了孫神父和錢主教兩人來回的信後,才同意把它發表在我們的《聽眾來信》節目欄里的。同意的理由與溫州事件教會有關。我們的《聽眾來信》節目欄曾登載了一連串有關溫州教會事件的爭辯。這是《聽眾來信》第207篇所以產生的特殊環境。寫信給我們的國內神長可能不知道這事,讓我約略敘說一遍。
去年十月我曾去上海探親。動身前,我曾發表了兩封有關溫州教會事件的聽眾來信(第166 和168篇)。回來後,我發現又有三封信,等著要求發表。同樣的三封信也從台灣轉寄了過來。於是我便發表了這三篇來信(第173,174和175篇)。發表時,我重申本節目欄的一貫原則:
本台發表收到的聽眾來信,并不意味著我們贊成發表的聽眾來信的意見。我們對聽眾來信所作出的介紹和批評,也并不代表教廷的立場。雖然如此,我們的聽眾來信節目的目的,是為便利我們與我們聽眾的溝通,也為讓我們聽眾容易接受聖座歷來發出的訊息。
那三篇來信發表後,我們便收到几篇反駁的來信。我們僅發表了其中三篇(第177,191和192篇)。在這段漫長的時期里,我曾到台灣去參加了一個學朮研討會。錢志純主教曾在這會議中講話,而且把他的講話寫在他的《致中國大陸忠貞主教函》里,寄給我們,我把它發表在我們《聽眾來信》第181篇里。
以上各篇《聽眾來信》的內容是我們國內地上和地下教會的彼此爭辯。在這場爭辯中,本節目部立場分明,毫無"坐山觀虎斗"的氣勢。
第一,在《聽眾來信》第166,168和177篇里,我們曾這樣表明我們的立場。
正如信中所說的,今日發生在溫州的事情,也會發生在國內別的地區。這為我們國內的主內兄弟姐妹們,是一個嚴重的考驗,可以說是一種教難,但是我不把它看作一場意識形態上的斗爭,因為政府對教會的控制,是出於對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安全的考慮,并非存心難為教會。所以,面對這種光景,我的反應是:一面勸勉國內的主內兄弟姐妹們,在教難中,堅持信德﹔另一方面則祝望聖座及早與我國政府展開對話,共同解決我們國內政府與教會之間的矛盾。(第166篇《溫州模式》)
這封信的作者自稱是屬於進堂的教友。他進的教堂原來不屬公開教會團體,是地下教會團體的教友自己建立的,他們的主教是八十三歲高齡的林錫黎主教。9月8日,他在上海被捕,現在受政府控制。在主教被捕之前,這座教堂已受政府干涉,一度曾在堂門口挂上愛國會的章程。後來愛國會的章程雖然被拆除,堂口的原來教友,仍舊是有的進堂,有的不進堂,各有各的說法。這封信的作者,毫無疑惑,是忠貞的教徒,他的立場是,在愛國會的神父沒有正式來接收這座聖堂之前,他要進這座聖堂,他認為,這是他們自己建立的教堂,與愛國會無關。他的朋友和他都知道,這樣,他是在冒險,或者說,是在向愛國會挑戰。但是他能維持到几時?
可不可以到公開教會的教堂里去望彌撒和領受聖事?這是今日我們國內許多主內的兄弟姐妹們所關心的實際問題。許多聽眾曾來信詢問我們,我們也在這一系列節目里不厭其煩地老實回答了。我們提出的原則很簡單,但是應用必須極其謹慎,因為這不但有關個人的靈魂得救,而且也會影響別人。我們提出的原則是,如果是為個人靈魂上的好處,可以進公開教會的教堂,但是必須遵守兩個條件:一個是堅持純正的信德,另一個是避免惡表樣。
在上海,地下教會神父不多,一般教友很難接觸他們,而在公開教會團體的教堂里,每主日來望彌撒的是滿堂教友。他們中有的是外地人,有的是新信教的青年,也有天真爛漫的小孩,但是大多數則是長時期不曾進堂的老教友,其中也有為教堂服務的,甚至是愛國會的積極分子。在像上海這樣的地方,一個教友如果堅持自己的純正信德,在公開教會的教堂里望彌撒,甚至領受聖事,我想,不必定會引起嚴重的惡表樣。
在從前天主教村庄林立的河北地區,情形可能不一樣。那里的教堂,與人、與地,有密切關系。在這樣的情況下,到別的教堂去望彌撒和領聖事,不免被視作背離自己堂口。如果前去的教堂是屬於公開教會團體的,那便理所當然地被責斥為背教、出賣基督了。這或許是我的猜測,因為我不認識那里教會的實在光景。(第168篇《我是屬於進堂的教友》)
我不知道,這封信上所說的"你"指的是誰。但是,這沒有關系。重要的,是我在這封簡短的信中,看出了溫州地下教會的信友們對林主教的尊敬、愛戴、同情和關懷,以及他們對基督及其教會的忠貞的信仰。倪碎芝姐妹的見証令我感動。(第177篇《倪碎芝姐妹的見証》)
第二,至於我們為什麼沒有對聽眾來信的第173,174,175, 191和192篇表示立場,那是有兩個原因的。首先是因為那几封的篇幅都很長超出了我們節目的播送時間,使我沒有當場回答的機會。
再說,後來我們收到了台灣錢志純主教的 《致中國大陸忠貞主教函》,這封信的發表擴大了有關溫州教區事件的討論 圍,牽涉到我們《聽眾來信》節目欄的一般情形。
《聽眾來信》節目欄的一般情形
我們梵蒂岡電台的華語節目部成立至今已有五十多年了。我們收到的聽眾來信,現在尚保留的約五千多封,其中極大多數是向我們要取書本或感謝我們寄贈書本的。
我們在2000年3月1日開始播送《聽眾來信》節目。當時,我們正推行"贈書徵文",有不少回應。所以,在最初階段,我們發表的聽眾來信,內容大都談及收聽本台節目的感想,很能引起一般聽眾的共鳴,并且受到他們的歡迎。
後來,個別聽眾也在他們寄給我們的信中,敘述他們個人的宗教生活和他們所在地的教會活動,也有人向我們提出,可以不可以到公開教會的教堂里去望彌撒和領聖事這樣的問題。我們徵求了這里的人的意見,老實告訴我們的聽眾,在相當的條件下,可以到公開教會的教堂里去望彌撒和領聖事。我們所說的相當條件是:第一,維持純正的信仰,第二,避免惡表。
"維持純正的信仰"這句話,容易解釋。那就是不要贊成愛國會的獨立自主辦教會的主張。但是,什麼叫做"避免惡表"?我們知道,這是很難說明白的。因為這必須要看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什麼光景,憑各人的明智去解決的。當然,也須要祈禱,祈求天主聖神的光照。
自從我們提出這樣的回答之後,我們便接到一連串來自國內的地下教會來信,反對我們的立場。起初攻擊的目標還與我們直接有關,因為我們在回答有些聽眾的來信時,真的曾說過,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到國內公開的教堂去望彌撒和領聖事。但是,後來攻擊的 圍漸漸擴大,超過我們的權限,觸及了我們所不能負責的事情。
我們既然說,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到國內公開教會的教堂去望彌撒和領聖事,那麼,我們自然承認在那里所舉行的聖事為有效。這是無可否認的。但是,承認在那里所舉行的聖事為有效,是一件事﹔那里舉行的聖事所以有效,以及那里的神父主教所以被"合法化",是另一件事。對這另一件事,我們是沒有功勞,也沒有罪過的,但是竟然也被認作為罪人。舉一個例來說,我在這目前收到的信上讀到這麼一段責備的話。
前50年自選自聖,沒有人敢接受,即使在極大壓力下,勉強接受了,事後,馬上就去找"好"主教、"好"神父去求赦,以求得良心的平安。而50年後的今天,自選自聖不費吹灰之力,在國內,甚至在國外教會,都認為是極正常的事了。只是稍有良心的當事人,有點內疚而已,只要向聖座一申請,就萬事大吉了。──現在甚至有些自稱是地下教會的神父,為什麼會假造文件,騙取主教品位?因為他們也善於總結經驗,認為聖座遲早會追認的,所以才膽大妄為,地上的更不用說了。這局面誰造成的?貴台同仁是否反省過?
希望這不是真的責備我們,而不過是藉此傾吐怨氣而已。如果果然如此,那麼我絕對同情我們國內地下教會的兄弟姐妹們。我很佩服台灣的錢志純主教,他在我們發表了他的《致中國大陸忠貞主教函》之後,曾受到國內地下教會有些人的劇烈攻擊。他說:
我不是神學家,也不是是史家,所以對大陸地上教會主教的有效與否,我不置評論,我只是把目前教廷的做法與大家分享。(第206篇)
雖然如此,他仍袒護我們國內的地下忠貞主教,仍不斷呼吁,"不管教廷如何決定,總要聽聽國內神長們的心聲!"所以,我也不顧有人反對,甚至婉辭教廷方面的勸告,發表了洛陽主教的三封來信。同樣,我也樂意發表目前收到的這封來信。我知道,教廷敬佩和眷愛我們國內地下忠貞主教的。我祝望我們國內的神長親近慈母教會,與聖父和聖座同心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