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在羅馬的教授澄清說:「教廷聲明的意圖是重申中國當局祝聖沒有宗座任命的主教,是對中國宗教自由的侵犯。這是該聲明希望交代的事。」
對於教廷聲明中指出的自科絕罰,希爾伯特神父認為根據《天主教法典》第 1382 條,聲明當中有關的「字面解釋」為參與如此嚴重的非法事件已引發的嚴厲教會法律處分,尤其為絕罰。
他指出:「但是要實施這處分,必須符合教會法第 1324 條及 1325 條中的所有要求。這些條文清楚指出,假如那些事件涉及恐懼、暴力等,處分就不適用。」
希爾伯特神父亦說,由於在梵蒂岡的聲明中,已指出被祝聖的主教及主禮者都是受到壓力及威脅,因此不實施處分的「前題」已經存在。他續說:「依我們所知道的,由於要實施處分的條件並不存在,所以教廷不會作出有關處分。」
他總結說:「從聲明整體來看,教廷沒有意圖進行處分。聲明主要用意是譴責在中國發生的侵犯宗教自由之事。」他續說:「事情發展至今,沒有人能說有主教已被絕罰。」
他亦說,假設宗徒傳承的問題得到澄清,四月卅日被祝聖的昆明教區馬英林主教和五月三日被祝聖的安徽教區劉新紅主教的祝聖禮是有效但非法,因此他們的情況是「不正常」,兩人需要致函教宗請求修和及認可。
數名接受天亞社訪問的教廷高級官員都同意希爾伯特神父的見解。
這些不願透露身分的官員指出,聲明中「沒有一處宣布」兩個未獲教廷批准而被祝聖的主教與主禮者已被絕罰。他們亦肯定,聲明中指出兩名主教及主禮者都受到「強大壓力和威脅」,闡明他們都可豁免受自科絕罰。
他們都同意希爾伯特神父的觀點,認為教會法 1382 條應與其他在聲明中沒提及的條文一起理解,特別是列出可免受絕罰條件的第 1324 條與 1325 條。其中一位教廷官員向天亞社說:「我個人認為沒有主教被逐出教會。」
一位教廷高級人員向天亞社解釋,自科絕罰正式生效在於由一個教廷組織正式「宣布」某人已被絕罰。在此之前,還不能說他已被逐出教會。這位教廷要員指出,對於這次事件,負責的宗座機構應為「萬民福音部」,但它未作出任何宣布,也沒有人準備作如此的宣布。
希爾伯特神父指出:「或許在聲明中提及某一條教會法未必是好事,因為人們都依它作出各種錯誤結論。」
除了有關絕罰外,教廷五月四日的聲明亦提到中梵關係懸而未決的關鍵,就是宗教自由,而其中最重要就是主教任命的問題。
近年,雙方就任命主教的安排上採用了「默認」的方法以達致務實的解決方案。然而,四月卅日及五月三日的非法祝聖活動卻中斷了這種做法。
中國當局對當前持續發展的中梵關係作出破壞性舉動的背後原因,各方都作廣泛分析,認為事情充滿複雜性。
一些消息人士指出,原因之一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相信,假如中梵建交,它將會失去面子、權力和影響力,而且會在經濟上受損。
另一些人士認為,愛國會極力推動近期的祝聖禮,是希望在中梵建交前,盡量在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內安插自己人,使愛國會能在建交後繼續影響教會的決定。
教會消息人士及政治觀察家都相信,中國當局決定破壞有關主教任命模式的另一原因,是中國一些領導人對教宗本篤十六世決定將香港教區陳日君主教擢陞為樞機感到不滿。他們相信這催化了北京官員授權公開教會在沒有教廷准許下,祝聖兩名主教。
梵蒂岡的聲明並沒有分析中方此舉的動機,卻對大陸的主教和神父,包括兩名新晉牧主教「受到教會以外的機關施壓力及威脅」提出譴責。
雖然該聲明沒有指明是那一些「教會以外的機關」,然而外文的複數用詞已表達了相當意思。梵蒂岡消息人士肯定教廷不單如其他分析家般認為中國天主教愛國會需要為事件負責,同時亦認為某些「政治」參與者也要負上責任。
無論如何,雖然教廷在聲明中公開強烈譴責兩次事件是對宗教自由的侵犯,以及對中國教會的「自主」缺乏尊重,聲明結尾始終是向北京當局釋出和好信息,重申梵蒂岡願意「與中國當局」建立「誠懇及有建設性的對話」,以期「找出方法,滿全雙方的合法期望」。
但是,在羅馬的外交和教會消息人士均說,如果中國當局繼續進行非法祝聖,將會危害雙方的對話,為重建外交關係帶來困難,也將斷送關閉台灣在歐洲最後一所大使館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