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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冈电台
发射台报讯天使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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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弃卒保帅"
施神父您好:
就目前的大陆教会来讲,地上地下,从国内到国外,从平信徒到神学家,似乎都有自己的看法。香港教区的徐锦尧神父经常来大陆地上教会讲学。他的言行毫无疑问影响了地上教会。按我的看法,他对地上教会的影响甚至超过教宗,地上教会很是推崇徐锦尧神父,这 就是一篇地上教会向地下教会发难的徐锦尧神父的文章。我认?,对你们梵蒂冈电台的对华广播也是一个挑战,徐神父主张「弃卒保帅」,如果我没有误会他的意思的话,就是说可以放弃教会的圣统制,但是要坚持爱德。地下教会的如果指责地上教会的一些违背教规教义的做法,地上教会会毫不犹豫的祭出这个法宝。他们会对地下教会的教友说:你呀!没有爱德。爱包容一切。我们应该停止无谓的争论去传教等等。我不知道施神父您是如何看待徐锦尧神父这篇文章的。如果可能的话,请您点评一下。
下面是徐锦尧神父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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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超越一切?
──向中国教会和中梵关系的未来进言──
徐锦尧
在大陆教会工作了十多年,最痛心莫如看到地上和地下两派教会的分裂。一切的所谓「理由」在这大分裂面前,在我看来都是苍白无力的,因为天主教完全没有分裂的理由,也绝对付不起分裂的代价。
自中国八零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天主教的信徒数目虽然已有两叁倍的增长,比对起香港和台湾在同期却是停滞不前这现象来说,当然是个可喜的成绩;但大陆基督新教信徒的数目,同期却至少增长了二、叁十倍。两叁倍和二叁十倍的对比,是多么大的差别!个中原因虽然复杂,但天主教内部的分裂,显然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对一个嘴巴 说「爱」,而实际上却互相势同水火的教会,外教人又怎能从中看到天主的爱和他的救恩呢?
传统的神学告诉我们,教会的完全共融需要叁个元素:爱的共融、信的共融、制度上或法律上的共融。其中最大的是爱,其次是信、制度和法律。
有一次子贡问孔子为政之道,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子贡再问如果叁者不能兼备,要牺牲什么?孔子说依次要「去兵、去食」,即是说,在必要时宁可不要国防,也不要食。因为他认为「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意思很明显,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人民之间的互信,这是不能牺牲的,?了保住这个「信」,我们就连「食」也可以不要。并不是「食」不重要,而是在?政的价值等级上,我们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要懂得执着,也要懂得放弃。
按着这个原则,如果教会有必要牺牲和放弃的时候,我们要牺牲和放弃什么?如果爱、信、法律叁者真的是有等级的话,当然首先要放弃的就是法律,然後是信,绝不能放弃的是「爱」。
许多人会坚持什么都不能放弃。但我所看到的,那些不愿放弃任何东西的人,首先放弃了的却是「爱」!他们坚持的是「信」,他们最引以为荣的是「法律」。
我绝非主张要放弃法律和制度上的共融,但如果真的是爱、信、法律叁者不能兼顾时,我们要放弃什么?我们更要考虑的是,如果我们坚持在法律上的共融时,我们事实上又是放弃了什么?在中国的象棋谱上,有所谓「弃卒保帅」的策略,在中国教会或中梵关系中,我们当然要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条件,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要「弃」什么?「保」什么?我们又是否能付得起迟迟不作决定的代价?在这快速变化的年代,拖延又是否意味着对天国建设的疏忽?或者,我们已经浪费了许多传教救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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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徐锦尧神父是叁十多年的事了。那时他还是修士,在罗马传信部大学读神学,我刚才罗马额我略大学开始教授传教地区教理讲授课程。他很有志气,学习能力极高,留给我的印象是孔子所说"後生可畏"。後来,我开始在梵蒂冈电台华语节目部兼职,曾与周国祥神父一同撰写《我、你、他》一系列节目,我们采用了他的伦理教育着作。最近十年来,由於离开了大学,专心从事电台的工作,缺少阅读的时间,对徐神父便生疏了,但是我们依旧十分重视他的见解。所以,当我读了上面的来信,我的反应,首先,是惊讶。後来,审察他的文章,才发现我与他至少有两点共识。一点是,他所说的"传统的神学告诉我们,教会的完全共融需要叁个元素:爱的共融、信的共融、制度上或法律上的共融。"另一点是,他同我一样,"绝非主张要放弃法律和制度上的共融"。但是,在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上,我同他的看法有了差别。
他主张"爱超越一切",我不反对;令我困惑的,是他竟提出了这个问题:
"如果真的是爱、信、法律叁者不能兼顾时,我们要放弃什么?" |
在这个问题中我发现一个可疑的假设。我看不出爱、信、法律叁者的不能兼顾。我不相信,为了保持爱的共融,有时必须放弃,信的共融或法律的共融。相反,我相信,信的共融和法律的共融是爱的共融的保障。正因为我们要保存爱的共融,我们必须坚持信的共融和法律的共融。传统神学上所说的,"罗马教宗继承伯多禄,对主教们和信友群众,是一个永久性的、可见的统一中心和基础,"就是这个意思(教会
23)。所以,所谓"弃卒保帅"的策略,是要不得的。
然而,在这篇文章中,徐锦尧神父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他问:
"如果我们坚持在法律上的共融时,我们事实上是放弃什麽?" |
徐神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他在前面说过了一句很尖刻的话。他说:
"许多人会坚持在爱、信、法律之间什麽都不能放弃。但我所看到的,那些不愿放弃任何东西的人,首先放弃了的却是"爱"!他们坚持的是"信",我们最引以为荣的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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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坚持在法律上的共融时,我们事实上是放弃什麽?"我的回答是:放弃"安全",是:把自己交付在仁慈的天主手中。这正是忠贞教会的神长和信友们所作出的选择。他们是在地下教会里。我相信,在公开教会中,也有这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