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来信 99-150
201.谈谈真理与爱德的问题
202.我能否做这项工作?
203.造成了的又一次混乱
204.从爱德角度看真理
205.不同意有骄傲的说法
206.中国独立教宗的一群小羊
207.爱国会主教祝圣"非法"…
208.钱志纯主教的回信
209.为我更是人的问题
210.满头雾水,不知所云
211.春天的脚步近了
212."坐山观虎斗"
213.来自河北邯郸的几封信
214.神父和修女的信
215.报道失真,引起混乱
216.张素敏的信徒
217.感谢对203封信的回复
218.造成很大的伤害和混乱
219."独立神父"
220.非典型肺炎和国内教会
221.没有孔的鸡蛋
222."变与不变"的矛盾
223.远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
224.尚未收到的一封信
225.非常卓越的「交谈」园地
226.重整奥斯丁会前任总会长来信
227.敬爱的李主教
228.韩志海主教写给朋友的信
229.也谈「弃卒保帅」
230.“不是听众来信 ”
231.有一种挑 的味道
232.香港媒体来罗马采访
233.拉约洛是谁?
234.罗马报纸的解释
235.国内的回应
236.外地的传说
237.教廷方面的一个看法
238.风云人物
239.一般信友的困惑
240.很需要贵台及时澄清
241.大家冷静点
242.前途光明
243.认识传教士的世界
244.超越与中国的过去误会
245.在现代中国的传教方法
246.记不得那年举办的国际研讨会
第一系列以往来信 1-98
第二系列以往来信 99-150
第叁系列以往来信 151-200
第四系列以往来信 201-250
梵蒂冈电台
发射台报讯天使铜像
212 不是"坐山观虎斗",是"左右为难"
有一个来自国内的年轻教友带给我一封信,他说这封信的作者是他的教区的主教。他也告诉我他的教区的一些情形。他的教区二十年来,教务很发达,教区内的神职人员都很团结,教区的一切活动正常。他十分钦佩和敬爱他的神长。或者是怕我误会了这封信的愿意,他补充说,主教性格刚毅,立场非常坚决。我感谢这位年轻的主内弟兄,立刻答应他,把这封信登载在本节目部的网页上。
梵蒂冈电台同仁们:你们好!
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年迈老人,最近有人送来他自己打印出的贵台201-211号的听众来信,在 暇时,我从头至尾看了两遍,有些来信,甚至看了叁遍,以後恐怕还要看若干遍呢!现在谈谈我的感想。
一.看了这些来信之後,感到非常吃惊,非常失望。吃惊是贵台明言,本台不是一个论坛,可是所发表的来信针锋相对,都发表了,而且还加上贵台主持人的解说,这与小时看到的斗蟋蟀有何区别?实际上贵台已成了一个论坛,这是我的第一个印象:吃惊!
二.使我失望的是连教会中央喉舌电台,都没有一个肯定的答覆,让你们两家斗去。那麽在人世间,还有谁能作出肯定的结论呢?这是使我失望的一点,只有坐山观虎斗了,一切交给天主吧!我不知道,不尽人事,一切靠天主,这是不是妄望。
叁.看了这些来信之後,我得到的第叁个印象是:地下教会错了,这个错的
"性"已定。但隐约处还有一点"良知"的影子:"你们(地下教会)的精神可嘉,但你们应与合法化了的爱国会主教共融,并服从他们!"我不知道这样的结论要达到一个什麽目的,是不是又在观战:让听众各自摆理吧?摆到何时为止呢?
四.我综观圣父多年来的文件,圣父的意思很明确:特别是八条指示、96年12月3日文告、(我不必引用原文了),以及教宗几次出访,每遇到大陆爱国会神父,如要与他共祭,必须先作出书面保证,退出不承认教宗的组织,(爱国会)并声明要承认教宗首席地位并与教宗共融,才可参加共祭。我从教宗的文告中找不到:"地下教会应向地上教会靠拢,应与地上共融"的字眼与思想。
五.多年来,来到大陆的老外,看了爱国会的外表,就到处散布爱国会就是天主教。我们何不想:过去教会多次通过外国元首、枢机主教等人与中国政府谈及天主教问题,现在为什麽不来谈了?菲律宾的辛枢机,过去来过中国叁次,回去後,说他到中国来过叁次,很了解中国教会,中国爱国会是真天主教等等。现在枢机又是什麽认识、为什麽不再来大陆访问了?
六.中国政府有句名言:"我们几十年来总结出一套成功经验,一定要坚持下去"。20年前就对一位地下主教明说"我们只要坚持自选自圣、独立自主、不接受罗马的指示,最後罗马一定会让步,要承认我们的"。这话应验了:不断追认非法主教。像山东的马学圣那样名声扫地、地上地下都不欢迎的人也被合法化了,是谁推荐的?正像过去山西太原的张信主教被合法化以後,有教友(耿旭东他祖母等人)问他为什麽还是老样子。张信说"不是我要罗马合法化我,而是外来的方济各会士给我办的。"啊!──同样道理,目前,地下教会、普世教会,对"自选自圣"仍通不过,将来到了一定时候,都会很自然地通过,就像现在追认非法主教一样容易。这就应验了:"只要我们坚持,罗马教皇最终必会让步"这句话。
七.前50年自选自圣,没有人敢接受,即使在极大压力下,勉强接受了,事後,马上就去找"好"主教、"好"神父去求赦,以求得良心的平安。而50年後的今天,自选自圣不费吹灰之力,在国内,甚至在国外教会,都认为是极正常的事了。只是稍有良心的当事人,有点内疚而已,只要向圣座一申请,就万事大吉了。──现在甚至有些自称是地下教会的神父,为什麽会假造文件,骗取主教品位?因为他们也善於总结经验,认为圣座迟早会追认的,所以才胆大妄为 ,地上的更不用说了。这局面谁造成的?贵台同仁是否反省过?
八.不知贵台了解不了解,爱国会的性质和作用是什麽?请看:
1、爱国会的作用是要把中国天主教的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爱国组织手里,以防中梵建交後,罗马教皇通过圣统制、法典和神权来干涉中国天主教内部的事物(见8.17绝密文件),不是向外所宣传的"桥梁"作用。
2、爱国会是领导中国天主教的最高组织形式,它管理着"有权阐明教义、有权审批、任命主教的主教团。"这点不难从两个机构的排名上看出,事实也是如此。
九.这样的组织能不能加入?始终没有权威人士作出正面答覆。若能加入,请以权威的口气公开讲明:"为了福传、为了合一,可以加入";一句话就可以避免备受迫害的地下教会继续遭难,宗教也就真的自由了;教难也不存在了,何乐而不为?如果不能加入,不管是迟是早都不得加入。为什麽先加入的并身为这个组织领导人的主教,一个接一个地被追认我合法主教,而不让地下教会加入,确要地下教会与他们共融,并要服从他们?这种质问几乎响遍全国,保定教区如此、温州教区如此、陕西、甘省有、山东河南有,河北新疆也都有。为什麽不用一句权威的口气解除大陆的教难呢?
十.不要老是没楞两可地说:你们地下教会能"坚持教会信仰原则,精神可嘉,但你们必须与地上共融,并服从他们?"这种教义不就成了两面派教义吗!天主教还有真理吗?"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它多馀的,便是出於…?(玛5:37)这句经文有什麽意思?
十一、我也想加入贵台的论坛,谈谈我的感受!
1、在教宗批准了主教候选人祝圣时,代办明写了:"祝圣礼不得有非法主教参礼;如有,则祝圣者与被祝圣者,均为非法,教宗不予承认"(代办Filoni签名语),为什麽祝圣杨广彦主教时,有当时尚属非法的童辉在场(据说未敢覆手);安康叶荣华的祝圣,既无圣座批文,又有非法并拒绝合法化的余润深参礼,而且覆手,为什麽祝圣者和被祝圣者又都是合法的?这些事实,如何向教会内、外作交代?如何向共产党作交代?
2、特别我看了207号来信,使我心灵久久不得平息,不知这位作者是否研究过神哲学。如果未研究过,那我这封信就作废;如果研究过,我就想和作者谈谈我对这信的看法,如不正确,敬请指正!在这里我不多谈法典、文献等。因为这些已被众多"学者"、"专家"、"权威"以及国内的有关人士都否定了,说什麽"法律是为人,不是人为法律"、"这些法律不适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处在中国目前这种情况下的人,无遵守法律的责任"如此等等。因此,我不引证这些法律性的东西,免得有人给我戴上"不识时务"的帽子。
作者在他的信中"五"号标题是:对"反对有效的四点理由的反驳,"
我没有看到信中说的187号来信,不知内容如何,只从这位作者批驳所谓"理由"中略知187号信的内容,我觉得187号信还有一定的说服力,而207号信的作者并无说服力。现简单地逐一说明於下。(我这里只谈理论,不谈现实事例。因为"罗马一旦表了态,案件就不复存在。"Roma
loquuta, causa finita.)
回对"假主教、假牧人"的反驳。
作者首先在概念上犯了逻辑错误,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概念,因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正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知出於有意还是无知。作者以"普通香烟"冒充
"中华香烟"为例,证明张家树主教是真主教。这冒牌"中华香烟"是假中华香烟无疑,可是,这"假中华香烟"毕竟是"香烟",而不是"废纸"或其他什麽的。"假上海正权主教"是主教不是主教,并未得到证明。他可能是"废纸"或其他什麽呀!"假上海正权主教"同"假主教"是决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这与作者举的例子有何相干?关於不可抗拒的外力
这里作者又混淆了概念,把"物理(physic)外力"和"伦理(moral)外力"混淆了。法典1026条明说:"领受圣秩者,应享有自由:不得以任何方式、因任何理由,胁迫人领受圣秩……"。着名法律专家Chiappetta对这条的注释是这样的(3767号1注):不得(nefas
est)两字,是严肃的强调词……;3677号又说:"尽管如此,但仍有人因强迫而领受圣事者,"他引用法典125条解释说:"若违反领受者的内心不同意,圣事无效。"这里没有必须"把神父捆绑在柱子上……,才算是强迫"的字眼?作者好像开玩笑似地反覆几次说这句话。
关於意向问题
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硬把天主教的法规,要套在东正教上去,不知作者的逻辑思维是什麽、天主教有天主教的法规,东正教有东正教的法规。东正教不按天主教的"行圣事的意向"而祝圣主教有效,难道东正教不按东正教"行圣事的意向"所祝圣的主教也有效吗?若然,那麽东正教的孩子们在玩耍时,行了祝圣礼,不就都成了主教吗?
关於祝圣者与被祝圣者都承认是被逼而行
作者说:"他们中只有极少数的人是被逼的,其馀都是同意当主教……甘心用接受祝圣……"。作者在这里有几个失误:
A、时差上的失误!B、人数多少的失误
C、自相矛盾的失误 D、对後遗症的失误
先看第一个失误:作者用50年後的今天的情况评断50年前的情况。这是一个大不妥。50年前,不仅不是极少数,而是100%的被逼的!作者说的"其馀都是同意……"而且"甘心用接受……"。作者言下之意,"极少数"是"不同意、不甘心",也就无效了。作者在这里又提到了英国圣公会的主教,但圣公会那些主教虽然是被逼的,但是同意了;假如不同意,当然还是无效。50年前的李道南、赵振声、皮漱石、李伯渔等都曾明言他们是被迫的,是哄政府的。赵振声就曾对周维道主教表示过;李伯渔80年住在西安南院门家属家中时,就两次向一位探望他的神父说过类似的话。
再看第二个失误,作者说的极少数,不知指几个:就算少到只有一个吧,那就等於说只有一个人是被逼的。这总算有了被逼的人。即使被逼,当然无效。
第叁,作者要驳187号来信作者说的"被逼而无效,"引证了被逼的只是极少数,也就是说:无效的只是极少数。不然,这个"极少数"用在这里就毫无意义。要知道被"捆绑在柱子上……"只要有了同意也是有效。可见"被捆绑在柱子上"不是绝对无效,有效、无效在於同意、不同意。作者硬说:"把人捆绑在柱子上……才算逼、才算无效",这话恐怕有些欠妥。不知道哪一国文字,哪一个字典辞书、哪一个社团或国家的法律,对"逼"字作如此注释。
第四个失误,这个无效的主教所祝圣的主教又怎麽样呢?由这些第二代主教祝圣的第叁代、第四代又怎麽样呢?这样推下去,推到50年後又怎样呢?愿上主宽恕我不恭,也愿贵台恕我冒昧。
建议贵台别再扮演坐山观虎斗的角色了!请原谅我的冒昧,但这是贵台给我的印象!
我们发表国内神长的来信一般不加评述,但是这封信里有"坐山观虎斗"这麽一句话,说是作者对本节目部的印象。我们得予以纠正,不是“坐山观虎斗”,而是“左右为难”。因为我们开辟《听众来信》节目的目的不是为给他们错误的印象,而是为和国内姐妹们沟通。
我们的《听众来信》节目,自从开辟以来,已经发表了二百十一篇了。来信作者仅阅读其中最後十一篇,即201、211篇。但是,在这十一篇中,有一篇情形特殊,可能引起误会。为此,我先说明产生这篇来信的特殊环境,然後再就《听众来信》节目栏的一般情形,解释我们在发表听众来信时所持的态度。
产生《听众来信》第207篇的特殊环境。
在我们全部的《听众来信》节目栏里,《听众来信》第207篇的情形是特别的。我在发表这封信时,曾特意说明:
我们曾接到叁封从台湾转寄来的信,转寄的人并不赞成那叁封信的主张,但是他告诉我们那叁封信的作者是国内有权威的神长,我们即使不同意他的意见,也应该听听他的话。我觉得这话有理,所以当场发表了那叁封信。
发表後不久,我们便收到一封来自国内的信,针锋相对地驳斥上述叁封信的言论。我原来不想发表这封信。我们的《听众来信》节目栏不是什麽论坛。我们欢迎交流,并不鼓励辩论。岂知这封信也从台湾转寄到我们这里来了,而且还有别的叁封信陪着寄来。其中之一是这封信的作者写给钱志纯主教的信。
在上面的说明中,我两次提及台湾转来的叁封信。第一次提及的是洛阳主教寄给台湾钱主教的叁封信;第二次提及的是孙神父给钱主教的信,钱主教回孙神父的信和张春申神父回钱主教的信。《听众来信》第207篇是夹在孙神父寄给钱主教的信中转寄给我的,我在阅读了孙神父和钱主教两人来回的信後,才同意把它发表在我们的《听众来信》节目栏里的。同意的理由与温州事件教会有关。我们的《听众来信》节目栏曾登载了一连串有关温州教会事件的争辩。这是《听众来信》第207篇所以产生的特殊环境。写信给我们的国内神长可能不知道这事,让我约略叙说一遍。
去年十月我曾去上海探亲。动身前,我曾发表了两封有关温州教会事件的听众来信(第166 和168篇)。回来後,我发现又有叁封信,等着要求发表。同样的叁封信也从台湾转寄了过来。於是我便发表了这叁篇来信(第173,174和175篇)。发表时,我重申本节目栏的一贯原则:
本台发表收到的听众来信,并不意味着我们赞成发表的听众来信的意见。我们对听众来信所作出的介绍和批评,也并不代表教廷的立场。虽然如此,我们的听众来信节目的目的,是为便利我们与我们听众的沟通,也为让我们听众容易接受圣座历来发出的讯息。
那叁篇来信发表後,我们便收到几篇反驳的来信。我们仅发表了其中叁篇(第177,191和192篇)。在这段漫长的时期里,我曾到台湾去参加了一个学术研讨会。钱志纯主教曾在这会议中讲话,而且把他的讲话写在他的《致中国大陆忠贞主教函》里,寄给我们,我把它发表在我们《听众来信》第181篇里。
以上各篇《听众来信》的内容是我们国内地上和地下教会的彼此争辩。在这场争辩中,本节目部立场分明,毫无"坐山观虎斗"的气势。
第一,在《听众来信》第166,168和177篇里,我们曾这样表明我们的立场。
正如信中所说的,今日发生在温州的事情,也会发生在国内别的地区。这为我们国内的主内兄弟姐妹们,是一个严重的考验,可以说是一种教难,但是我不把它看作一场意识形态上的斗争,因为政府对教会的控制,是出於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的考虑,并非存心难为教会。所以,面对这种光景,我的反应是:一面劝勉国内的主内兄弟姐妹们,在教难中,坚持信德;另一方面则祝望圣座及早与我国政府展开对话,共同解决我们国内政府与教会之间的矛盾。(第166篇《温州模式》)
这封信的作者自称是属於进堂的教友。他进的教堂原来不属公开教会团体,是地下教会团体的教友自己建立的,他们的主教是八十叁岁高龄的林锡黎主教。9月8日,他在上海被捕,现在受政府控制。在主教被捕之前,这座教堂已受政府干涉,一度曾在堂门口挂上爱国会的章程。後来爱国会的章程虽然被拆除,堂口的原来教友,仍旧是有的进堂,有的不进堂,各有各的说法。这封信的作者,毫无疑惑,是忠贞的教徒,他的立场是,在爱国会的神父没有正式来接收这座圣堂之前,他要进这座圣堂,他认为,这是他们自己建立的教堂,与爱国会无关。他的朋友和他都知道,这样,他是在冒险,或者说,是在向爱国会挑战。但是他能维持到几时?
可不可以到公开教会的教堂里去望弥撒和领受圣事?这是今日我们国内许多主内的兄弟姐妹们所关心的实际问题。许多听众曾来信询问我们,我们也在这一系列节目里不厌其烦地老实回答了。我们提出的原则很简单,但是应用必须极其谨慎,因为这不但有关个人的灵魂得救,而且也会影响别人。我们提出的原则是,如果是为个人灵魂上的好处,可以进公开教会的教堂,但是必须遵守两个条件:一个是坚持纯正的信德,另一个是避免恶表样。
在上海,地下教会神父不多,一般教友很难接触他们,而在公开教会团体的教堂里,每主日来望弥撒的是满堂教友。他们中有的是外地人,有的是新信教的青年,也有天真烂漫的小孩,但是大多数则是长时期不曾进堂的老教友,其中也有为教堂服务的,甚至是爱国会的积极分子。在像上海这样的地方,一个教友如果坚持自己的纯正信德,在公开教会的教堂里望弥撒,甚至领受圣事,我想,不必定会引起严重的恶表样。
在从前天主教村庄林立的河北地区,情形可能不一样。那里的教堂,与人、与地,有密切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别的教堂去望弥撒和领圣事,不免被视作背离自己堂口。如果前去的教堂是属於公开教会团体的,那便理所当然地被责斥为背教、出卖基督了。这或许是我的猜测,因为我不认识那里教会的实在光景。(第168篇《我是属於进堂的教友》)
我不知道,这封信上所说的"你"指的是谁。但是,这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我在这封简短的信中,看出了温州地下教会的信友们对林主教的尊敬、爱戴、同情和关怀,以及他们对基督及其教会的忠贞的信仰。倪碎芝姐妹的见证令我感动。(第177篇《倪碎芝姐妹的见证》)
第二,至於我们为什麽没有对听众来信的第173,174,175, 191和192篇表示立场,那是有两个原因的。首先是因为那几封的篇幅都很长超出了我们节目的播送时间,使我没有当场回答的机会。
再说,後来我们收到了台湾钱志纯主教的 《致中国大陆忠贞主教函》,这封信的发表扩大了有关温州教区事件的讨论 围,牵涉到我们《听众来信》节目栏的一般情形。
《听众来信》节目栏的一般情形
我们梵蒂冈电台的华语节目部成立至今已有五十多年了。我们收到的听众来信,现在尚保留的约五千多封,其中极大多数是向我们要取书本或感谢我们寄赠书本的。
我们在2000年3月1日开始播送《听众来信》节目。当时,我们正推行"赠书徵文",有不少回应。所以,在最初阶段,我们发表的听众来信,内容大都谈及收听本台节目的感想,很能引起一般听众的共鸣,并且受到他们的欢迎。
後来,个别听众也在他们寄给我们的信中,叙述他们个人的宗教生活和他们所在地的教会活动,也有人向我们提出,可以不可以到公开教会的教堂里去望弥撒和领圣事这样的问题。我们徵求了这里的人的意见,老实告诉我们的听众,在相当的条件下,可以到公开教会的教堂里去望弥撒和领圣事。我们所说的相当条件是:第一,维持纯正的信仰,第二,避免恶表。
"维持纯正的信仰"这句话,容易解释。那就是不要赞成爱国会的独立自主办教会的主张。但是,什麽叫做"避免恶表"?我们知道,这是很难说明白的。因为这必须要看在什麽地方,什麽时候,什麽光景,凭各人的明智去解决的。当然,也须要祈祷,祈求天主圣神的光照。
自从我们提出这样的回答之後,我们便接到一连串来自国内的地下教会来信,反对我们的立场。起初攻击的目标还与我们直接有关,因为我们在回答有些听众的来信时,真的曾说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到国内公开的教堂去望弥撒和领圣事。但是,後来攻击的 围渐渐扩大,超过我们的权限,触及了我们所不能负责的事情。
我们既然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到国内公开教会的教堂去望弥撒和领圣事,那麽,我们自然承认在那里所举行的圣事为有效。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承认在那里所举行的圣事为有效,是一件事;那里举行的圣事所以有效,以及那里的神父主教所以被"合法化",是另一件事。对这另一件事,我们是没有功劳,也没有罪过的,但是竟然也被认作为罪人。举一个例来说,我在这目前收到的信上读到这麽一段责备的话。
前50年自选自圣,没有人敢接受,即使在极大压力下,勉强接受了,事後,马上就去找"好"主教、"好"神父去求赦,以求得良心的平安。而50年後的今天,自选自圣不费吹灰之力,在国内,甚至在国外教会,都认为是极正常的事了。只是稍有良心的当事人,有点内疚而已,只要向圣座一申请,就万事大吉了。──现在甚至有些自称是地下教会的神父,为什麽会假造文件,骗取主教品位?因为他们也善於总结经验,认为圣座迟早会追认的,所以才胆大妄为,地上的更不用说了。这局面谁造成的?贵台同仁是否反省过?
希望这不是真的责备我们,而不过是藉此倾吐怨气而已。如果果然如此,那麽我绝对同情我们国内地下教会的兄弟姐妹们。我很佩服台湾的钱志纯主教,他在我们发表了他的《致中国大陆忠贞主教函》之後,曾受到国内地下教会有些人的剧烈攻击。他说:
我不是神学家,也不是是史家,所以对大陆地上教会主教的有效与否,我不置评论,我只是把目前教廷的做法与大家分享。(第206篇)
虽然如此,他仍袒护我们国内的地下忠贞主教,仍不断呼吁,"不管教廷如何决定,总要听听国内神长们的心声!"所以,我也不顾有人反对,甚至婉辞教廷方面的劝告,发表了洛阳主教的叁封来信。同样,我也乐意发表目前收到的这封来信。我知道,教廷敬佩和眷爱我们国内地下忠贞主教的。我祝望我们国内的神长亲近慈母教会,与圣父和圣座同心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