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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福音」 

    第一章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
   現代的人類生命的威脅
   「加音襲擊了弟弟亞伯爾,將他殺死」(創四8):侵犯生命的暴力根源

   「你作了什麼事?」(創四10):生命價值的衰落
   「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四9):受曲解的自由觀
   「我該躲避你的面」(創四14)失去了對天主及對人的感覺
   「你已接近了灑出的血」(參閱希十二22,24):希望的標記及獻身的邀請



第一章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
現代對人類生命的威脅
「加音襲擊了弟弟亞伯爾,將他殺死」(創四8)
侵犯生命的暴力根源

7. 「天主並未創造死亡,也不樂意生靈滅亡。祂造了萬物,為叫它們生存;…天主造了人,原是不死不滅,使他成為自己本性的肖像;但因魔鬼的嫉妒,死亡進入了世界,只有與他結緣的人,纔經歷死亡」(智一13∼14;二23∼24)。

生命的福音從太初就已宣示,在起初,天主按自己的肖像造了人,為讓人類過圓滿而成全的生活(參閱創二7;智九2∼3),但卻為死亡的痛苦經驗所牴觸,因為死亡進入了世界,使人類整個的生存,都籠罩在它毫無意義的陰影下。死亡之所以進入世界,則是因為魔鬼的嫉妒(參閱創三1,4∼5)以及原祖父母的罪(參閱創二17,17∼19)。而死亡藉著亞伯爾被他哥哥加音殺害,以暴力的方式進入了這世界:「當他們在田間的時候,加音就襲擊了弟弟亞伯爾,將他殺死」(創四8)。

這第一件謀殺案是以富有說服力的文筆記載在《創世紀》中的一頁,這段記載有普世性的意義:在人類歷史這部書中,每天都以冷酷無情,令人羞愧的次數,一再地重寫這一頁。

讓我們一起重讀聖經上的這段記載,雖然這段文字的文體十分古老,也非常地樸拙,但仍可以使我們受教良多。

「亞伯爾牧羊,加音耕田。有一天,加音把田地的出產作祭品獻給天主;同時亞伯爾獻上自己羊群中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羊;上主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卻沒有惠顧加音和他的祭品;因此加音大怒,垂頭喪氣。上主對加音說:『你為什麼發怒?為什麼垂頭喪氣?你若做得好,豈不也可仰起頭來?你若做得不好,罪惡就伏在你門前,企圖對付你,但你應制服它。』事後加音對他弟弟亞伯爾說:『我們到田間去!』當他們在田間的時候,加音就襲擊了弟弟亞伯爾,將他殺死。

上主對加音說:『你弟弟亞伯爾在那裡?』他答說:『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上主說:『你作了什麼事?聽!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你現在是地上所咒罵的人,地張開口由你手中接收了你弟弟的血,從此你即使耕種,地也不會給你出產;你在地上要成個流離失所的人。』加音對上主說:『我的罪罰太重,無法承擔。看你今天將我由這地面上驅逐,我該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個流離失所的人;那麼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上主對他說:『決不這樣,凡殺加音的人,一定要受七倍的罰。』上主遂給加音一個記號,以免遇見他的人擊殺他。加音就離開上主的面,住在伊甸東方的諾得地方 」(創四2∼16)。


8. 加音「大怒」,而且「垂頭喪氣」,因為「上主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創四4∼5)。聖經上並沒有透露上主為什麼惠顧亞伯爾的祭品,而不惠顧加音的祭品。但是此事卻很清楚地證明,雖然上主較喜歡亞伯爾的祭品,但並沒有中斷與加音的交談。祂訓誡加音,並提醒加音在面對罪惡時,他是自由的:人類絕不是註定要走向罪惡。當然,就像亞當一樣,他被罪惡狠毒的勢力所誘惑,這罪惡就像一頭野獸,伏在他的心門前等候,隨時準備撲上前來捕捉獵物。但在面對罪惡時,加音仍是自由的。他能夠、也應該克服它:「罪惡企圖對付你,但你應制服它」(創四7)。

嫉妒和發怒佔了上風,因此加音枉顧上主的警告,襲擊他自己的弟弟,並把他殺死了。正如我們在新編《天主教教理》中讀到的:「在亞伯爾被哥哥加音殺害的這段敘述中,聖經透露了從人類史一開始,原罪的後果,怒氣和嫉妒就存在於人心中。人變成了同胞人類的敵人。」一O

兄弟殺害兄弟。每一件謀殺案都跟這第一件殺害手足的事件一樣,是侵犯了「精神上的」血統關係,這關係使人類結合成為一個大家庭一一,在這大家庭內,大家都分享同樣的基本的善:同等的人性尊嚴。而侵犯「血親骨肉」的情形也屢見不鮮;例如在父母和子女之間出現了對生命的威脅,比方墮胎即是;又如在較廣義的家人或親戚關係中,鼓勵或實行安樂死。

每一件侵犯近人的暴力行為,它的根源都是對惡者的「思想」讓步,這惡者「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兇手」(若八44)。正如若望宗徒提醒我們的:「原來你們從起初所聽的訓令就是:我們應彼此相愛;不可像那屬於惡者和殺害自己兄弟的加音」(若壹三11-12)。在人類歷史之初,加音就殺害了自己的兄弟,這是一個悲慘的見證,可見邪惡蔓延的速度是多麼驚人:繼人類在樂園反抗上主以後,緊接著就發生了人對抗人的死亡搏鬥。

在這件罪行發生後,上主介入,為被害者報仇。天主問加音有關亞伯爾的下落,加音在天主面前不但沒有悔意和歉意,反而傲慢地逃避這問題:「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四9)。「我不知道」:加音想以謊言來掩飾他的罪行。過去如此,現在亦然,當各種意識型態想把最殘酷謀害人的重大罪行合理化並加以掩飾時,總是用謊言。「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加音不願想到他的弟弟,也拒絕接受每個人都有的對他人的責任。我們不得不想到今天人們的傾向,那就是不願接受他們對兄弟姊妹的責任。這種傾向的徵狀,包括對社會上最弱小的成員,例如老年人、體弱者、移民、兒童等,缺乏休戚相關的感情;以及世界上人民與人民之間常可見到的冷漠,即使是關係到人的生存、自由與和平等基本價值,仍(依然故我)無動於衷。

9. 但天主不能任由罪行不受懲罰:被殺害者的血灑在地面上,這血就從這地面上要求天主主持正義(參閱創卅七26;依廿六21;則廿四7-8)。教會也就是根據這段經文,而有了「向上主申冤的罪」這些說法,其中第一個罪就是蓄意謀殺一二 。對猶太人來說,跟許多古代民族一樣,「血」 是生命的所在。確實,「血是生命」(申十二23),而生命,尤其是人類的生命,只屬於天主。由於這個緣故,凡是侵犯人類生命的人,從某方面來說,都是侵犯天主本身。

加音被天主詛咒,也被大地詛咒,大地不給他果實(參閱創四11∼12)。他受到了懲罰:他要住在曠野和沙漠裡。致人於死的暴力深深地改變人生存的環境。大地本是「伊甸樂園」(創二15),一個富饒的地方,人與人的關係十分和諧,與天主也十分友好,到後來卻變成了「諾得地方」(創四16),一個「貧苦」,孤單且與天主分離的地方。加音要「在地上成了個流離失所的人」(創四14):前途飄渺和生活不定要永遠跟隨著他。

然而即使在懲罰時仍然慈悲的天主,「給加音一個記號,以免遇見他的人擊殺他」(創四15)。天主給了他一個特別的記號,不讓他招致別人的痛恨,反而保護他,不讓那些想殺死他的人如願,即使那些人是為了要替亞伯爾的死報仇也不行。縱然是一個殺人者,也不失去他人格的尊嚴,天主親自誓言為此擔保。這也正是仁慈又公義的天主所表現出來的弔詭的奧秘。正如聖安博羅削所寫:

「手足相殘、罪惡之極,罪惡一旦發生,就應立刻施予天主仁慈的法律。執行公義的人如果對罪犯即刻施以懲罰,就決不可能遵守耐心和中庸之道,而會讓被告直接接受處罰…因為加音從人性的溫柔變得像野蠻的野獸,並為親人所棄絕,故天主把加音趕離走,讓他遠離家園,流亡他鄉。天主寧願感化罪人,而不願把罪人處死,因此他不希望殺人者被另一個殺人行為所處罰。」一三

「你作了什麼事?」(創四 10)
生命價值的衰落

10. 上主對加音說:「你作了什麼事?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創四10)。世世代代以來,人類所流的血的呼聲,仍繼續以各種不同的聲調和新方式不停地在喊冤。

上主的問題:「你作了什麼事?」是加音無法逃避的,上主也向今天的人提出這問題,使他們明白,不斷在人類歷史上留下記錄的違反生命行為的程度及嚴重性;使他們了解是什麼引起和助長這些侵犯行為;同時也讓他們嚴肅地思考,這些攻擊對個人及民族的生存會產生什麼後果。

對生命的威脅,有些是來自大自然本身,其中有些原是可以補救的,但卻因為人們的冷漠和粗心而變得更嚴重,這是該受責備的。其他對生命的威脅則是暴力、仇恨和利益衝突而造成的結果,因為這些會使人藉殺人、戰爭、屠殺和滅種的手段來攻擊他人。

我們又怎能不想到對數百萬人類的生命所施加的暴力行為,尤其是對那些由於人與人之間及不同社會階級之間資源分配不公,而被迫過貧窮、營養不良、飢餓日子的兒童?還有那不但在戰爭中才有,也在可恥的軍火貿易中的暴力,產生了許多武裝衝突,使我們的世界沾滿了血跡?還有因為任意破壞世界的生態平衡而使得死亡蔓延;或因為不法販毒,或提倡某些不但是道德上所不能接受,也使得生命可能發生嚴重危險的性行為?威脅生命的種類,不論是有形無形的,無法一一列舉,因為如今威脅生命的形式實在是太多了!

11. 但是在這裡,我們要特別注意另一種對生命的威脅,會影響生命最初的以及最後的階段,而且與其過去的威脅相比,它還有著新的特色,並且造成極為嚴重的問題。不但一般人似乎不再把這種威脅視為「罪行」,而且更弔詭的視其為「權利」,要求政府承認其合法,並可享受健保人員的免費服務。此種行為所侵犯的是正處於最脆弱的時期、而沒有任何自衛能力的人類生命。更嚴重的是,這種侵犯經常是在家庭的中心、並在家人的共謀下進行。而按家庭的本質來說,家庭本應該是「生命的神聖殿堂」。

這種情況是怎麼發生的呢?有許多因素必須列入考慮。從這行為的背景來說,嚴重的文化危機使人們對知識和倫理的根本產生了懷疑,也因而使人們愈來愈難清楚地了解「人是什麼」以及「人的權利和義務」等的意義。此外還有各種有關生存及人際關係等的難題,由於社會的複雜,個人、夫婦和家庭問題,通常只能靠自己來解決,而使得前述的問題更加困難。嚴重的貧窮、為了謀生而遇到的挫折及焦慮、令人不能忍受的痛苦或暴力的存在,尤其是不利於婦女的暴力,這種種都使得在維護生命和促進生命的選擇上困難重重,有時甚至需要非比尋常的英勇精神才行。

這一切都可以解釋-至少可部分解釋,生命的價值在今天是如何地受到了損害。某些違反生命最初階段或最後階段的罪行,雖然關係到具體的個人(person)生存權利,人們仍會用無關痛癢的醫學名詞來掩飾此事實,想藉此轉移人們的注意力,但由此卻可以看出,人的良知仍舊指出,生命具有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價值。

12. 事實上,泛濫成風的道德不確定性,雖然多少可以用今天社會問題的繁雜和嚴重來解釋,而這些社會問題有時會減輕個人主觀的責任;但同樣的,我們也面對一個更大的現實,這現實可以說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罪的結構。而這現實的特色,則是出現了一種否定與他人「休戚相關」的文化,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是以真正的「死亡的文化」的形式出現。死亡文化受到強大的文化、經濟和政治潮流積極的助長,所鼓勵的是一種過度重視效率的社會觀。

從這個觀點來看目前的情況,從某個意義來說,這可以說是一場以強對弱的戰爭:一個更需要人接納、愛與關懷的生命,卻被視為一無用處,或無法承受的重負,而遭人以各種方式捨棄。一個人因為有病、殘障,或簡單地說,只因為這人的存在,會連累那些較幸運者的幸福或生活方式時,就容易被視為應該反對或應被消滅的敵人。就這樣,一種反對生命的陰謀開始猖獗。這種陰謀不但牽連到個人的人際、家庭或群體關係,同時更有過之,甚至波及到國際層次,破壞和扭曲民族之間和國家之間的關係。

13. 為了有助於推廣墮胎,有人已經投下了鉅額的花費,而且還要繼續投資費用,來製造藥物,使人不必求助於醫護人員,即可自行殺死子宮內的胎兒。在這方面,科學研究本身似乎心無旁鶩,只專注於開發某些產品,使人能愈來愈簡單又有效地抑制生命,同時又可使墮胎不受任何管制,也不必負任何社會責任。

經常有人主張,如果避孕措施既安全又方便,就是防止墮胎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天主教會被指為實際上是在推廣墮胎,因為教會仍一味固執地宣導,人工避孕在道德上是違法的。但我們仔細地探討,可以清楚地看出,這種抗議是沒有根據的。或許有許多人使用避孕措施,認為這樣可以避免以後實行墮胎的誘惑。但是「避孕的心態」中有一些負面的價值觀,例如若是不想有孕卻懷孕了,則避孕其實更增強了墮胎的誘惑,因此這是與「負責任的親職」、尊重婚姻行為中完整的真理,有很大的差異。確實,在排斥教會有關避孕訓導的地方,正是贊成墮胎文化最強烈的地方。當然,從道德的觀點來看,避孕和墮胎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惡。前者有違性行為的完整的真理,即性行為是婚姻之愛的特有表達;而後者則是摧毀一個「人」的生命。前者違反婚姻中的貞潔,後者違反正義,而且直接違反了十誡中「不可殺人」的誡命。

但儘管避孕和墮胎二者的性質及在道德上的嚴重性不盡相同,卻往往有密切的關聯,有如同一棵樹上的果子。不錯,在許多情況中,避孕、甚至墮胎,都是受到艱難的現實生活的壓力才實行的,不過這壓力絕不能使我們因此就不努力去徹底遵守天主的法律。而在許多其他的例子中,實行避孕和墮胎,根本原因還是享樂主義的心態作祟,不願接受性生活帶來的責任,也意味著以自我為中心的自由觀,視生育為追求個人成就的阻礙。因此在性行為下可能產生的生命,變成了不計代價必須躲避的敵人,若避孕失敗,墮胎也因此成了唯一可採行的對策。

人們對於實施避孕和墮胎的心態,存在著密切的關聯,而且這關聯也愈來愈明顯。一些化學產品、避孕器、疫苗等「避孕措施」,那麼隨便地到處分發,但其實際上的作用就是在新生命發育最初期的一種墮胎措施,這些行為,實在令人憂心,更可證明避孕和墮胎的關聯心態。

14. 各種不同的人工生殖技術,看似在為生命服務,往往也確實懷著這樣的心意,實際上卻是敞開大門,讓違反生命的新威脅得以長驅直入。這些技術將生殖與人類完整的婚姻行為一四 分開,因此是不道德的,除此之外,這些技術的失敗率也很高,不但受精的失敗率高,在接下來的胚胎發育方面,在很短的時間內,死亡的危險通常也很高。更有甚者,所製造的胚胎數往往多過在子宮內著床所需要的胚胎數,而所謂的「多餘的胚胎」就會遭毀損,或假科學或醫學進步之名,用於研究之途,事實上此舉卻使人類生命淪為「生物材料」,任人隨意處置。

產前檢查,如果是為了查明胎兒或許需要做那些治療,則在道德上沒有異議,但是產前檢查卻往往成了建議和實行墮胎的機會,這叫做優生保健。輿論根據一種錯誤的心態,將其合理化,為使它符合「治療手術」的要求。這種心態是只在某些條件下才接受生命,而只要這生命有任何缺陷或疾病,就可以拒絕這生命。

根據同樣的邏輯,那些生來即有嚴重缺陷或疾病的嬰兒,甚至連「餵食」這項最基本的照顧都得不到。而目前基於與墮胎權合理化的同樣主張,某些主張建議連殺嬰的行為都應合理化,這現象更令人心驚。這樣,我們又回到了落後的野蠻時代,那是我們曾經希望永遠拋在身後的。

15. 同樣嚴重的威脅,也逼近了罹患絕症及垂死的病人。在一個使人們更難面對和接受痛苦的社會和文化環境下,人們面對空前強烈的誘惑,想要以連根拔除的方式解決病痛帶來的問題,那就是加速死亡的來臨,使它在人們認為最適當的時刻發生。

通常這樣的決定是由許多不同的考慮促成的,這些考慮都集中在同一種可怕的結果上。在病人來說,由於長期劇烈的病痛所帶來的痛苦、不適,甚至絕望的感覺,會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因為這種情況會影響一個人已夠脆弱的個人及家庭生活的平衡,以至於在病人來說,儘管有日益進步的醫學和社會的幫助,病人還是有可能覺得承受不了自己身體的脆弱;另一方面,那些接近病人的人,則會被一種人們可以了解的同情心所感動,即使這種同情心用錯了地方。在一個無法在痛苦中看到任何意義或價值,只把痛苦視為邪惡的縮影,必須不惜任何代價除去的文化潮流中,情況就更惡化了。這種情形在缺少宗教觀的社會中尤然,因為宗教觀可以讓人們對痛苦的奧祕有積極正面的了解。

現代文化中,還普遍存在著一種自比為創造者(Promethean)的態度,使得人們認為他們能控制生死,手操決定生死之大權。但實際上,他們在死亡中看不到任何意義或希望,反而被死亡所征服、擊碎。這可悲的情況表現於安樂死的發展,不論是以偽裝或偷偷摸摸的方式,或是公開實行,或甚至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除了以「不忍看到病人受苦」這種受誤導的同情心為實施安樂死的理由外,人有時還以功利主義為動機,將安樂死的實施合理化,認為這樣可避免只付出代價,沒有回報,給社會帶來沈重的負擔。因此建議除去畸形的嬰兒、重度殘障者、老年人-尤其是那些無法照顧自己的人,以及末期病人等。此外,我們對其他更狡猾,卻同樣嚴重和實在的安樂死方式,也不能保持沈默。例如為了增加可供移植器官的取得,而不尊重對死亡認定的客觀及充分標準。

16. 還有另一個經常威脅及侵犯生命的現象,就是人口問題。世界上各個不同的地方,都以不同的方式出現了這種問題。在富裕的已開發國家,出生率降低或驟跌的情形令人不安。而另一方面,較貧窮國家的人口成長率通常都很高,在經濟及社會都是低度開發的情況下,很難維持這麼多人民的生活,尤其是在極度未開發的地區。面對較貧窮國家人口過多的現象,並未在國際層面上,採取全面性的救助,諸如真正的家庭和社會政策,文化發展計劃,以及生產和公平地分配資源等,反而繼續制定反對嬰兒出生的政策。

在有些情形下,出生率之所以會急遽下降,避孕、結紮和墮胎當然是部份原因。因此在「人口爆炸」的地方,自然不難受到引誘,要使用同樣的方法來反對生命。

古代埃及的法老王,看到以色列的子孫數目增多,深感苦惱,因此對他們施加各種迫害,並下令凡是希伯來女人所生的男孩都要被殺死(參閱出一7∼22)。今天世界上的強權,這樣做的也不在少數。他們也因目前的人口成長而深感苦惱,擔心那些為數最多也最貧窮的人民,會對他們自己國家的幸福與平安造成威脅。因此,他們不願本著尊重個人及家庭的尊嚴、也尊重每一個人不可侵犯的生存權,來面對和解決這些嚴重的問題,反而無所不用其極地推動和強行實施大規模的節育計劃。即使是他們本已準備提供的經濟支援,也不公平地要求對方以接受反對生育的政策為交換條件。

17. 如果我們不但想到侵犯生命的行為蔓延得多麼廣,也想到這行為空前高的比例,以及得到社會大眾一致廣泛而有力的支持,同時得到法律界普遍的認可,更得到健保人員中某些部門的支持,那麼,今天的人類社會所提供給我們的,真是一幅令人觸目驚心的景象。

正如我在丹佛舉行的第八屆世界青年日中所強調的:「對生命的威脅並未隨著時間而減弱。反而大大地增強。這些威脅不只是來自外在,來自大自然的力量或來自殺害『亞伯爾』的『加音』;不是的,那是來自科學和制度上有計劃的威脅。廿世紀會成為一個大規模危害生命的時代,一連串無止盡的戰爭以及不斷奪走無辜生命的時代。假先知和假教師已經得到了最大的成就」一五。我們所面對的,除了各種不同的反對生命的主觀意向外-其中有些還以團結為名而頗能令人信服,實際上我們還面對著一種客觀的「反對生命的陰謀」,甚至連國際性的組織都參與此陰謀,鼓勵並在實際上實行推廣避孕、結紮和墮胎等的行動。不容否認的是,媒體也捲進這場陰謀中,且從旁推波助瀾,將依賴避孕、結紮、墮胎,甚至安樂死的文化,當做進步的標記和自由的勝利;卻把那些無條件地維護生命的主張,視為自由與進步的大敵。

「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四9)
受曲解的自由觀

18. 為了解前面所描述的全貌,不僅必須從它的特點-「死亡」的現象、也要從決定此現象的各種原因來了解。上主的問題:「你作了什麼事?」(創四9),幾乎可看做對加音的一項邀請,請他超越「殺人」行為的有形層面,好認清引起這行為的所有重大動機,以及這行為所產生的後果

反對生命的種種決定,有時是出於深刻的苦難、孤獨、經濟毫無改善的希望、沮喪以及對未來的焦慮等所造成的困難,甚至是悲慘的情況下做成的。這些境遇能減輕當事人個人的責任和隨之而來的過失,減輕的程度有時很大,儘管這個選擇本身其實是罪惡的。雖然我們必須承認有這些屬於個人的情況,但在今天,這問題卻遠不止於此,它已經成了一個存在於文化、社會和政治層面的問題,而且在這層面上,顯示出更邪惡和更令人困擾的一面:廣大民眾傾向於把前述的反對生命的罪行,解釋為合法的個人自由,應視為真正的權利而受到承認和保障

就這樣,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來到了一個會帶來悲慘後果的轉捩點。這個歷史過程,過去曾帶領人們發現「人權」的觀念-這是天賦給每一個人的權利,也是較之任何憲法和國家法律都優先的權利,今天卻畫上了令人想不到的矛盾的標誌。正是在這個嚴正地宣告人權不可侵犯以及公開肯定生命價值的時代,生命本身的權利卻受否定,遭踐踏,尤其是在生命最為意義深長的時刻:誕生之時和死亡之時。

一方面,各種人權宣言以及受到這些宣言的啟發而產生的各種創舉,顯示出在世界各地,人們的道德觀都愈來愈注意到,並承認每一個人的價值和尊嚴,而沒有任何種族、國籍、宗教、政治立場或社會階級之分。

但遺憾的是,在另一方面,這些崇高的聲明,卻在實際上遭到排斥,實在可悲。也正因為這種排斥發生在一個以肯定和保障人權為首要目標,且以此自豪的社會,因此更為可悲可嘆,更是令人感到困惑甚至可恥。一方面再三肯定尊重生命的原則,另一方面,侵犯生命的行為卻又不斷增多,且普遍地得到合法化,此二者如何能並行不悖呢?我們又怎能讓這些宣言,與拒絕接納那些弱小和貧窮者、或年長者、或剛剛受孕的生命,互相協調一致呢?這些侵犯直接違反了對生命的尊重,也是對整個人權文化的直接威脅。這威脅終會危及民主共存的真正意義:我們的都市不再是「共同生活」的社會,卻有漸漸成為人們受到擯棄、排斥、壓迫和被迫離鄉背井的社會之虞。如果我們放眼更廣大的國際社會,又怎能不認為,要是我們不揭開富有國家自私自利的假面具,因為他們擯除較貧窮國家的發展機會;或端賴他們一意孤行的反對生育的禁令,來決定貧窮國家是否能有發展的機會,也就是在「發展」 與「人」之間造成對立,那麼,那些在重要的國際會議中,對個人及民族的權利所做的肯定,不過是徒具美麗辭藻的空言罷了?我們難道不應該質疑,那些在國際壓力及各種條件限制下,經常被各國採行的經濟模式,會引起並加劇不正義和暴力的情況,而使世界上各國人民的生命都受到貶抑和踐踏?

19.此種荒繆的矛盾現象,其根本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我們可以從全面性的文化和道德的評估找到答案。我們先從一種將主體(subjectivity)的觀念發揮得淋漓盡致,甚至加以曲解的心態開始。這種心態認為,只有具有完全自主能力的人,或至少有初步自主能力的人,也就是說,不需要依賴他人的人,才算是有權利的主體(subject of rights)。但這種態度又怎能與稱揚人類為「不可受利用的存有」相符合呢?人權的理論,正是以肯定人類與其他動物或東西不同,不可受他人的支配為依據的。此外另一種心態也必須在此一提。這種心態把人的尊嚴與明確、口頭地,或至少是可以察覺的溝通能力相提並論。在這樣的先決條件下,未出生的胎兒或垂死的人等弱勢者,或看似只能完全任他人擺佈並完全依賴他人,或只能透過深刻的感情接觸來溝通的人,世界顯然沒有他們的一席之地。在這種情形下,權力就成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在社會生活中,選擇和行動的標準。而這恰恰違反了一個法治國家在歷史中一直想要肯定的精神,即以「理性的力量」(force of reason),「權力的原理」(reasons of force) 來取代。

在另一個層面上,一方面鄭重地肯定人權,卻在實行時否定人權而造成悲劇,這矛盾的根源在於一種自由的觀念,鼓吹絕對的「獨立的個體」,而沒有休戚相關、接納他人並為人服務的觀念。雖然奪走尚未出生的或已走向生命盡頭者的生命,有時確實是出於一種被誤解的利他主義及同情心,但不容否認的是,這樣的死亡文化從整體來看,已將「完全的個人主義」自由觀表露無遺,到頭來變成「強者」的自由與「弱者」的自由對立,而後者除了屈服外,別無選擇。

這個觀念可以用來解釋加音對上主的問題:「你弟弟亞伯爾在那裡?」而他回答:「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四9)。是的,每個人都是「看守他弟弟的人」,因為上主把我們託付給彼此。也就是由於這種託付,天主給了每個人自由,這自由本身有一種基本關係的幅度。這是造物主所賜的厚禮,讓人自由使用,並藉著付出自我、接納他人,達到自己的滿全;但如果把個人主義的幅度絕對化,就失去了原來的含意,也背離了自由的真義和尊嚴。

此外還有另一個更深刻的層面必須強調:如果不再承認和尊重自由與真理之間基本的關連,自由就會抹煞和破壞自由本身,而且成為導致他人毀滅的因素。一個人若是由於渴望脫離一切形式的傳統與權威的束縛,以致把個人及社會生活的基礎,亦即最明顯的客觀且放之四海皆準的真理都排斥在「自由」之外,那麼到最後,這人在自己做選擇時,就不再能以有關善與惡的真理,做為唯一且不容置疑的參考依據;只能憑他主觀而無常的見解,實際上則是以他的自私自利和一時的衝動,做為選擇的依據了。

20. 這樣的自由觀會使人的社會生活產生嚴重的扭曲。如果人們把「提升自我」了解為絕對的自主,那就會不可避免地走到互相排斥的地步。把每個人都當做敵人,必須自衛。社會因此變成了一大堆的「個體」,一個挨著一個,彼此之間卻沒有任何聯繫。每個人都只想獨立維護自己的主張,而事實上是要讓自己的利益得勢。然而,在面對其他人類似的利益時,如果希望社會上的每個人都保證享有最大可能的自由,就必須找出某種妥協。於是公眾價值觀以及大家接受的絕對真理,都因而喪失,社會生活因此甘冒危險,建立在完全的相對主義(relativism)的流沙上。到了這個地步,事事都可商量,每件事都可以討價還價:甚至包括基本權利中的第一項,生存權在內。

在政治和政府的層次上,情形也是一樣:在議會的表決下,或由於一部份人-即使那是多數的意願,人類固有且不可剝奪的生存權受到了質疑或否定。這就是相對主義無異議地當道所產生的惡果:「權利」不再成為權利,因為它不再堅定地建立在每一個人不可侵犯的尊嚴上,卻屈服於較強一方的意願下。這樣,違反了本身原則的民主就會走向極權主義的形式。國家不再是大家「共同的家」,人人在基本的平等原則下生活在一起;卻會變成一個專橫暴虐的國家,擅自據有處置最弱小、最無自衛能力成員的權利,從尚未出生的嬰孩到老年人都包括在內,他們假藉的是公共利益之名,其實那只不過是一部份人的利益罷了。表面上似乎嚴格地尊重法律,至少當准許墮胎和安樂死的法律,是按照一般人認為的民主程序投票而得到的結果時是如此。事實上這只不過是可悲而拙劣地權充合法而已;民主理想的根基已遭到了背叛,因為只有在承認和維護每一個人的尊嚴時,才是真正的民主。「當准許殺害最弱小、最無辜者時,又如何奢言每一個人的尊嚴?當假藉正義之名,實際所行的卻是最不合正義的歧視:認為有些人應受到維護,其他人的此一尊嚴卻遭到了否定時,又有什麼正義可言呢?」一六 當這情形發生時,人類的真誠共存將會崩潰,國家本身也將瓦解,而這樣的過程已經開始了。

主張墮胎、殺嬰、安樂死的權利,及在法律上承認這權利,就是賦予人類自由一種受曲解的邪惡含義:即人有絕對的權利凌駕於他人之上,並可反對他人。這是真自由的死亡:「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惡的奴隸」(若八34)。

「我該躲避你的面」(創四14)
失去了對天主及對人的感覺

21. 我們在找尋「生命的文化」與「死亡的文化」之間衝突的至深根源時,不能將自己限制在前面提到的受曲解的自由觀中,必須進入現代人所經驗的悲劇中心:失去了對天主和對人的感覺,這是典型的由世俗主義主導的一種社會和文化潮流,它藉著那無所不在的觸角,有時也使基督徒團體受到這種考驗。那些任自己受這風氣影響的人,很容易陷入一個可悲的惡性循環裡:當一個人失去了對天主的感覺時,也可能失去對人的感覺,即對其尊嚴和生命的感覺;而徹底的違反道德律,特別是在尊重人的生命及尊嚴這樣重大的事上,又會使人們愈來愈看不清天主活生生的及救恩的臨在。

從亞伯爾被他哥哥殺害的故事中,我們可以有深刻的了解。在天主詛咒了加音以後,加音對上主說:「我的罪罰太重,無法承擔。看,你今天將我由這地面上驅逐,我該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個流離失所的人;那麼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創四13∼14)。加音深信他的罪過不會得到上主的饒恕,他必須「躲避祂的面」,這是他逃不掉的命運。如果加音還能承認他的罪過太重,那是因為他感覺到天主的臨在,也意識到自己在天主公正的審判前。確實,人只有在上主面前,才能承認自己的罪,也完全認清罪的嚴重性。達味就有過這種經驗,當他「作了天主視為惡的事」,又受到先知納堂的斥責後,他嘆道:「因為我認清了我的過犯,我的罪惡常在我的眼前。我得罪了你,惟獨得罪了你,因為我作了你視為惡的事」(詠五一5∼6)。

22. 因此,當人們失去了對天主的意識後,對人的意識也受到威脅和破壞,正如梵二大公會議簡潔的表達:「受造物而無造物主,勢必等於虛無…人一旦忘掉天主,受造物便晦暗無光」一七 。人不再能視自己為「神秘地不同於」其他萬物之靈地上的受造物;他僅僅認為自己只不過是另一個生物罷了,頂多是個製作相當精良的有機體。他困在肉體的本性這狹小的天地裡,將自己貶低為「一件東西」,而不再能了解他身而為「人」的「超性」特質。他也不再把生命視為天主賜予的美妙禮物,是天主交託給他負責的「神聖的」事物,應該細心照顧和「尊敬」。生命本身變得僅僅是一個「物件」,是他獨有的財產,完全受他的控制和操縱。

因此,對於出生或死亡時的生命,人不再有能力提出有關他自己存在最真實意義的問題;也不能將真正的自由融入他自己生命中的這些重要時刻。他只關心如何「做」,並忙著利用一切技術來控制和主宰生與死。生與死不再是人生必須經歷的最重要的體驗,而僅僅是一件人所「擁有」或「拋棄」的東西而已。

此外,一旦與天主有關的一切都不在了,就難怪其他一切的意義都會深深地受到扭曲。大自然本來是「萬物之母」(mater),而今則淪為「物質」(matter),受到各種的操縱。這似乎就是當今文化中流行的某些科技思想,即否定我們必須承認創造的真理,尊重天主對生命的計劃。而當人們憂慮這種「沒有法律的自由」所產生的後果,以致使某些人採取「沒有自由的法律」這種相反的立場時,也會發生類似的情形,例如那些認為以任何方式干預大自然都是違法的意識形態,實際上是把大自然「神化」了。這樣也是誤解了大自然對造物主計劃的依賴。(因此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當人們與天主明智的計劃脫節,而導致沒有規範的自由,或使人們「害怕」自己的自由時,這種脫節就是現代人困惑的最深根源。)

人們生活中「彷彿沒有天主的存在」時,就不但看不見天主的奧秘,也看不見這世界的奧秘以及人類自己存在的奧秘了。

23. 人們失去了對天主及對人的意識時,必然會導向一種實用的物質主義,這物質主義則會孕育個人主義、功利主義和享樂主義。在這裡我們也看到宗徒的話永遠正確:「他們既不肯認真地認識天主,天主也就任憑他們陷於邪惡的心思,去行不正當的事」(羅一28)。人之所「」的價值觀已被人之所「」的價值觀所取代。唯一重要的目標是追求一己的物質享受。對所謂的「生活品質」的詮釋,則唯以經濟效率、無節制的消費主義、肉體的美和享受為要,而無視於生命存在更深遠的幅度,即人際關係、精神和宗教的幅度。

因此,痛苦本是人類生存中一個不可避免的重負,也是個人得以成長的因素,但在這樣的環境下,痛苦就被「刪掉」了,被視為無用而遭擯棄,甚至把「受苦」當做惡魔,時時都要想盡辦法躲開。當痛苦無法逃避,未來的某些幸福也似乎不在眼前時,生命就好似失去了一切意義,人們也就受到更強烈的試探,要求有中止生命的權利。

在同樣的文化潮流下,身體不再被看做一個具有位格的實體,一個與他人、與天主及與這世界關係的標記和場所。而將身體貶為純物質:只不過是一堆器官、功能和能量的組合,僅僅讓人以享樂和效率為標準來使用而已。因此性生活也變得與人格無關而且被利用:從身為愛的標記、場所和語言-這愛原是在身而為「人」的一切豐富內涵中奉獻自我,接受另一個人-愈來愈成為逞能的場合和工具,以及自私的個人慾望和本能的滿足了。人類的「性」原有的含意也因此遭到扭曲和篡改,夫妻行為中固有的「性」的兩種意義:結合和生育,也被人為的方式分開,如此,人們背叛了結合的真義,而其繁殖性也由夫婦任意決定。生育於是變成性生活中必須躲避的「敵人」:如果生育受到夫婦的歡迎,那只是因為它表達出夫婦願意,甚或「不計任何代價」有個孩子的心願,並不是因為它象徵著完全接納對方,因此也接納孩子所代表的豐富的生命。

在我們到目前為止所描述的唯物論的前景中,人際間的關係已喪失殆盡。首先受害的是婦女、兒童、生病或受苦的人以及年長者。以尊重、無私、服務為標準的人格尊嚴,已被效率、功能和用處所取代。對其他人的看法,不以其「所是」為準,卻以其「所有、所做和所生產」為準。這就是強者凌駕於弱者之上。

24. 人對天主及對人的意識的喪失,以及生命因此而承受的各種致命的後果,都發生在道德良心的最深處。首先,這是每一個人獨特的個人良心獨自面對天主。一八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那也是社會的「道德良心」的問題。從某方面來看,社會也該負責任,不但因為它容忍或助長了違反生命的行為,也因為它鼓勵「死亡文化」,產生且鞏固了實際反對生命的「罪的結構」。個人及社會的道德良心,由於受到媒體無孔不入的影響,今天也遭到極為嚴重的危險:與基本的生命權有關的善與惡產生了混淆。而且可悲的是,今天的社會,在很多地方看起來都像保祿在致羅馬人書中所描述的。是由「以不義抑制了真理」(一18)的人所組成:他們否定天主,認為可以不需要天主而建立世上的城市,「他們所思所想的,成了荒謬絕倫的」,以致「他們冥頑不靈的心陷入了黑暗」(一21);「他們自負為智者,反而成為愚蠢」(一22),去作應該處死的事,「他們不僅自己作這些事,而且還贊同作這些事的人」(一32)。當良心-人類心靈的明燈(參閱瑪六22∼23),「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依五20)時,已經走上了最令人憂心的墮落及最黑暗而看不見道德之路。

然而這一切外在的環境和所下的功夫,都壓抑不住天主響徹在每一個人良心內的聲音:一個對人類生命充滿愛、接納及服務的新旅程,永遠是從良心最隱密的聖所中展開。

「你已接近了灑出的血」(參閱希十二22,24)
希望的標記及獻身的邀請

25.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創四10)。向生命的來源及衛護者天主喊冤的,不只是第一個被謀殺的無辜者亞伯爾的血,凡是在亞伯爾之後被殺害的人類的血,也都在向天主喊冤。正如致希伯來人書的作者提醒我們的,以無辜的亞伯爾為預像的基督的血,也以完全獨特的方式在向天主喊冤:「你們已接近了熙雍山和永生天主的城…接近了新約的中保,以及他所灑的血:這比亞伯爾的血說話說得更好」(希十二22,24)。

這是使人淨化的血。它的標記和預像就是舊約犧牲的血,天主藉著這血表示祂願意把自己的生命與人類共享,淨化和聖化他們(參閱出廿四8;肋十七11)。現在這一切都在基督身上成就、實現了:祂的血就是那灑出的血,使人得到救贖、淨化和救恩;那是新約中保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瑪廿六28)。這是從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肋膀流出的血(參閱若十九34),比亞伯爾的血「說話說得更好」;確實,它表達和要求一種更徹底的「正義」,但它更是在懇求憐憫一九,它在天父面前為弟兄代禱(參閱希七25),它是最完美的救贖之源,也是新生命的恩賜。

基督的血,一方面顯示天父偉大的愛,同時也表明人類在天主眼中多麼珍貴,生命是多麼無價。宗徒伯多祿提醒我們:「該知道:你們不是用能朽壞的金銀等物,由你們祖傳的虛妄生活中被贖出來的,而是用寶血,即無玷無瑕的羔羊基督的寶血」(伯前一18∼19)。正是藉著默想基督的寶血-這是基督無私的愛的標記(參閱若十三1),信友才能認清和重視每一個人神聖的尊嚴,也才能懷著充滿感謝且驚奇不止的心情高呼:「人類在造物主眼中該是多麼地珍貴,如果他能『賺得如此偉大的救主』(復活前夕守夜禮的復活宣報),如果天主『竟賜下自己的獨生子』,使人類『不致喪亡,反而獲得永生』!」(參閱若三16)。二O

尤有甚者,基督的血啟示給人類:人類自身的偉大,以及其使命,都在於真誠地付出自我。正因為基督的血是做為生命的禮物而傾流,因此不再是死亡的標記,也不再是與兄弟斷然分離的標記,而是一種共融的工具,使所有人得到豐富的生命。任何人領受聖體聖事,喝了這血,並住在耶穌內(參閱若六56),就進入了祂的愛的活力及所賜予的生命中,為能將愛的使命發揮到極致(參閱創一27;二18∼24)。愛本是每一個人的基本使命。

每個人都從基督的血汲取力量以獻身於推動生命。這血正是最有力的希望的根源,事實上基督的血是保證按天主的旨意,生命終會得勝的基礎。天主從天上的耶路撒冷寶座那裡,發出巨大的聲音說:「以後再也沒有死亡」(默廿一4)。 聖保祿也向我們保證,現在戰勝罪過的勝利,就是最後會戰勝死亡的標記與期待,「那時要應驗經上所記載的這句話:『在勝利中,死亡被吞滅了。』『死亡!你的勝利在那裡?死亡!你的刺在那裡?』」(格前十五54∼55)。

26. 實際上,在我們的社會與文化中並不乏指向這種勝利的標記,雖然它們明顯地沾上了「死亡的文化」的印記。如果我們只譴責對生命的威脅,卻沒有同時指出,在人類目前的情況中,也有正面的標記在發揮作用,那麼我們只是給了大家一個片面的景象,只會令人感到灰心而已。

遺憾的是,這些正面的標記往往很難看見,更難認出,或許也是因為它們並沒有得到大眾媒體足夠的注意吧。然而,透過個人、團體、各種運動和組織的努力,在國際、各國及地方上的基督徒團體和民間社團中,湧現了許多幫助和支持弱小無助者的自發行動,而且有增無減。

仍有許多非常有責任感的已婚夫婦,隨時願接納子女,視之為「婚姻極其卓越的成果」二一。此外也有不少家庭,在日日為生命服務之外,更願意接納被遺棄的兒童、在困境中的男女孩和青少年、殘障者、孤單的年長者。許多由個人和團體贊助的支持生命的中心或類似機構,本著令人敬佩的犧牲奉獻的精神,為那些遭遇困境,想要走上墮胎一途的母親提供精神和物質上的幫助。在許多地方也有愈來愈多的志工團體,準備為沒有家的人提供家庭的溫暖。這些人或是處於非常悲慘的情況中,或是需要在受支持的環境下幫助他們克服有害的習慣,並重新發現生命的意義。

多虧研究人員及執業醫師的奉獻與努力,醫學界才能不斷發現更有效的治療方法:目前已研究出許多治療未出生的胎兒、受病痛之苦者以及患急性病或末期疾病的病人的方法,都是過去不曾想到的,現在卻給這些人帶來了很大的希望。許多不同的機構和組織都動員起來,盡力把最進步的藥物帶到最貧窮,也最受流行病侵擾的國家去,讓這些國家能夠受益。同樣,許多國家和國際上的醫師協會也組織起來,讓受到天災、流行病或戰爭之害的人民,能很快得到救援。雖然國際間要實現公正的醫藥資源分配,猶為時過早,但我們又怎能不從目前已採取的行動中,看到人民與人民間休戚相關之感日漸增加,對人類及道德的重視,以及更為尊重生命等值得讚揚的跡象呢?

27. 有鑑於准許墮胎的法律,有鑑於將安樂死合法化的企圖,而且在某些地方也立法成功,世界上許多地方於是出現了一些運動和自發的行動,以提高維護生命的社會意識。這些運動本著他們的原則,行動堅決,但不訴諸暴力,使更多人更深刻地意識到生命的價值,並喚起更堅定的決心,投身於維護生命的行動。

此外,在各家庭、醫院、育幼院、安老院和其他維護生命的中心或團體中,每天都有無數有愛心的人表現出接納、犧牲和無私的關懷,我們又怎能不提呢?在「善心的撒瑪黎雅人」(參閱路十29∼37)耶穌的榜樣帶領下,並在耶穌力量的支持下,教會在仁愛工作上一直不落人後:這麼多的教會兒女,尤其是男女會士,以傳統方法或以不斷更新的方式,已經、並且繼續將他們的生命奉獻給天主,出於對近人的愛,慷慨地付出他們自己,特別是為那些弱小和窮困的人。這些行為加強了「愛與生命的文明」的基礎,沒有這些行為,個人和社會的存在就失去了屬人的真實的特質。即使這些行為沒有人注意,也一直不為大部份的人所知,但信仰卻向我們保證,「在暗中看見」的天父(瑪六6),不但會報答這些行為,而且現在就已經使這些行為,為所有人的好處產生了豐碩的永久果實。

在這些希望的標記中,我們也應該提到散佈在各個層次中的一種輿論,即愈來愈反對將戰爭當做解決人民之間衝突的工具,同時愈來愈以尋找有效但「非暴力」的方法,來消除武裝侵略為努力的方向。根據同樣的觀點,也有證據顯示愈來愈多的輿論反對死刑,即使社會視此刑罰為一種「合法自衛」。其實現代社會已經能有效抑制犯罪,讓罪犯無法再造成傷害,而不必斷然拒絕給他們自新的機會。

另一個令人欣慰的標記就是人們愈來愈關心生活品質和生態環境,特別是在較進步的社會中,人們不再為求生存花太多心思,卻更用心於追求生活條件的全面改善。更有意義的是對影響生命的課題有了覺醒而做的倫理反省。生命倫理學的出現,和日益普遍的發展,促使有信仰者及無信仰者之間,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之間,在倫理問題上有更多的反省和交談,其中包括與人類生命有關的重要課題。

28. 這些黑暗與光明交織的情況,應該能使我們大家充分認識到,我們正面臨著善與惡、死亡與生命、「死亡的文化」與「生命的文化」之間巨大而激烈的衝突。我們發現自己不但「面對」這衝突,還必須「置身其中」:我們都牽連在內,我們也都參與其中,我們有不可逃避的責任,必須選擇無條件地支持生命

梅瑟的邀請也清徹而響亮地對我們響起:「你看,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申卅15,19)。對我們這些日復一日地受召在「生命的文化」和「死亡的文化」間做選擇的人,這項邀請是非常適當的。但是申命記的召叫則更深入,因為它敦促我們所做的選擇,完全是宗教性,也是道德性的。那是關乎給我們的生命一個基本的方向,並忠實而一貫地實踐上主的法律。「如果你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上主你天主的誡命:愛慕上主你的天主,履行祂的道路,謹守祂的誡命、法令和規定,你必能生活繁榮…因此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你應愛慕上主你的天主,聽從祂的話,完全依賴祂;因為這樣你纔能生活,纔能久存」(申卅16,19∼20)。

無條件地選擇生命,如果是出自對基督的信仰,也因為對基督的信仰而形成,獲得滋養,那麼這選擇會達到最完整的宗教和道德境界。為幫助我們積極地面對與我們有關的生與死的衝突,什麼也比不上對天主子的信仰來得更有幫助,天主子降生成人,居住在人類中間,「為叫他們獲得生命,且獲得更豐富的生命」(若十10)。那是信仰復活的主,祂已征服了死亡;是信仰基督的血,這血「比亞伯爾的血說話說得更好」(希十二24)。

因此,在這信仰的光照下,也藉著信仰的力量,在面對當前情勢的挑戰時,教會愈發注意到上主賜予她的恩寵和責任:宣揚、讚美和服事生命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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