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教會的各修會裡,有幾位成員是社會新形勢的良好觀察員,他們提出了一種符合時代要求的倫理神學。佛羅倫斯的道明會士聖安東尼(1398∼1459)寫了一部《倫理學大全》,論述各種社會問題而見解獨到。偉大的經濟學家熊彼得(Joseph
A. Schumpeter)視聖安東尼為第一位對經濟過程的各個重要層面具有全面認識的作家 7。」佛羅倫斯的聖安東尼恪守倫理學家的傳統,對其所處時代的經濟倫理問題提出新的詮釋和解決方法 8。此外,方濟各會也有一批倫理學家,其中值得推崇的:有奧里維(Pietro
Olivi)及其《論買賣》一書(1920年出版),這部書是經濟倫理學重大發展的代表作;亞歷山卓(Ricardo Alessandro of
Alessandria)及其論著《論高利貸》(1303年出版),西埃納的聖伯爾納德(Saint Bernardine of Siena l380-1440)及其大量的著作和宣講 9。
十六世紀是天主教社會思想發展的一個高潮。其中,大神學家方濟(Franciso de Vitoria l480∼1546),德索托(Domingo
de Soto, 1494∼1560),伯拉明(Robert Bellarmine,1542∼1621),方濟(Francisco Suarez,1548-1617)等等,都著書立說。這些著作日後便成為有關立法、司法、教會與社會關係,以及國際秩序問題的經典作品。所有當代的政治和國際法專家都熟悉他們的大名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