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歷史淺談
【編譯序】天主教歷史淺談要談甚麼?
天主教歷史淺談 上冊 目次
1. 天主教的誕生
2. 天主教傳遍羅馬帝國
3. 天主教第一世紀生活的概結
4. 羅馬帝國為福音鋪路
5. 基督福音滿足了羅馬帝國的精神需要
6. 羅馬帝國與基督的福音
7. 不被初世紀羅馬帝國所了解的基督信徒
8. 基督信徒對羅馬帝國誹謗者的答覆
9. 公元第一第二世紀基督信徒所受的迫害
10. 羅馬帝國第三世紀與最後對基督信徒的迫害
11. 初世紀基督信徒的信仰生活
12. 初世紀基督信徒信仰生活的主要部分
13. 初世紀教會職務的形成與演變
14. 分佈羅馬帝國全境的教會受到分裂的威脅
15. 天主教神學的緣起
16. 信仰基督的帝國的誕生
17. 羅馬帝國信仰基督的皇帝
18. 羅馬帝國宗教自由後福音對社會影響
19. 四五世紀天主教在羅馬帝國的禮儀生活.發展
20. 天主教隱修生活的開始
21. 亞略異端的興起
22. 亞略異端與尼西亞大公會議的召開
23. 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與亞略異端危機的結束
24. 聶斯多略異端的產生與厄弗所大公會議
25. 加采東大公會議的前因與後果
26. 各地方教會的組織及羅馬主教的首席地位
27. 教父:初世紀教會的作家
28. 教父:福音與文化相會的證人
29. 希臘教父黃金時代
30. 拉丁教父黃金時代
31. 天主教面對日耳曼北蠻入侵羅馬帝國的衝擊
32. 回教的興起與阿拉伯人入侵基督信仰的世界
33. 西方新帝國的誕生與教宗國的形成
34. 拜占庭帝國和斯拉夫民族中的禮儀之爭
35. 神聖羅馬帝國衰微與封建制度興起後的教會
36. 西方拉丁教會與東方希臘教會1054年的決裂
37. 中古世紀教會與社會關係的基礎:基督信仰
38. 十三世紀羅馬教宗權威的登峰造極
39. 中世紀教會隱修生活的興盛
40. 隱修院的信仰和民間的宗教
41. 中古世紀宗教生活中的神聖與凡俗
42. 基督信仰:中世紀文化和藝術的啟發者
43. 十字軍東征與傳教
44. 中世紀遭到抗議的教會生活
45. 行乞修會的誕生
46. 中世紀對異端的壓制
47. 世俗權威的崛起
48. 歷盡滄桑的教宗國:阿維尼翁的教宗
49. 大公會議的危機
50. 人心惶惶的中古世紀末期
天主教歷史淺談 下冊 目次
天主教歷史淺談【上三十五】
35. 神聖羅馬帝國衰微與封建制度興起後的教會
公元八百年,法蘭克王大卡洛(Carlo Mago)在羅馬聖伯多祿大殿接受教宗良三世(Leone III)加冕,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後,東征西討,建立一個顯赫的西方大帝國。十四年後大卡洛去世,其時神聖羅馬帝國已經擴展到巔峰狀態,他的兒子路易一世(Ludovico
I)繼位,難以更上一層樓,帝國開始走下坡。路易一世在位二十六年,于公元八四零年去世,三年後,他的三個兒子在法國東北部的凡爾登城(Verdun)簽署條約,把帝國瓜分為三部分,各自為王,即法蘭克西部、中部和東部。西部和中部地區就在今天法國境內,並延伸到意大利半島,東部大約是今天的德國地區。在中部稱王的羅泰爾一世(Lotario
I, 795-855),名義上仍然保留帝國皇帝的尊號。
帝國分解後,內憂外患隨之而來,除了大小內戰之外,北歐蠻族諾曼人(Normanni)更開始順著大西洋東岸沿海南下,侵擾英倫三島和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西部濱海地區,他們像海盜一般由海上而來,乘船溯河流而上,到處殺人放火,搶掠一番,然後揚長而去,滿載而歸。居住在沿海的人,能夠逃的就逃往內陸求生。東部地區則有來自烏拉山一帶的匈奴人的一支,號稱匈牙利人或馬扎爾人的,開始侵入日耳曼,並越過萊茵河,直搗法蘭克中部。南部地區更有伊斯蘭教徒海盜在地中海橫行霸道,他們從北非跨越直布羅陀海峽,進入西班牙,然後前往法國南部普羅旺斯和意大利沿岸一帶搶劫侵擾。
這個名存實亡的神聖羅馬帝國經過一個多世紀的內憂外患,到了第十世紀下半葉開始恢復一點平靜。當時日耳曼王鄂圖一世(Ottone I, 912-973)南征意大利,東討匈牙利人和斯拉夫人,大有一番作為後,很想整頓大帝國,恢復神聖羅馬帝國昔日的威風,于是在公元九六二年南下意大利,促使教宗若望十二世給他加冕,成為'日耳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這位新皇帝重新追認昔日法蘭克王丕平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大卡洛贈送給羅馬教宗的領土和權利,但要求對教宗國享有宗主權,對選舉教宗也有干預的權柄。那位昏庸無能的教宗也無可奈何。鄂圖一世稱帝後,雖然志在四方,嚮往統治世界,但這只不過是他的一廂情願而已。這個帝國固然出人意料之外地延續到十九世紀初年,但它的勢力範圍也只限于日耳曼地區而已。
鄂圖一世在日耳曼稱帝後,他的勢力進不了法國,這裡的老卡洛林王朝在公元九八七年路易五世去世後便壽終正寢。繼之而起的是由諸侯選為國王的雨果•卡佩托(Ugo
Capeto)公爵,卡佩托王朝從此誕生。
第十世紀的歐洲除了日耳曼羅馬神聖帝國和法國的卡佩托王朝的出現外,北歐的諾曼人也于公元九一一年在法國西部建立了他們的諾曼王國,今天法國的諾曼第地區就是昔日的諾曼王國。此外,東歐地區不少民族也因著他們的領袖領洗,皈依基督,而建立了幾個新的王國:匈牙利人因著他們的君王斯德望在公元一千年領洗奉教,而全體成為基督信徒,正式建立了西歐形式的新國家;北方波蘭的公爵梅什科(Mieszko)于公元九六六年受洗,他的臣民也全部跟進,使波蘭成為天主教的國家;公元九八九年基輔的俄羅斯大公爵弗拉基米爾(Vladimir)在第聶伯河畔受洗,使君士坦丁堡教會向北伸延到俄羅斯廣闊的地區,也使俄羅斯大公國成為歐洲國家的一員。
從神聖羅馬帝國瓦解到第十世紀末年歐洲稍為恢復平靜的這段期間,是歐洲政治形式重大改變的時期。這段時期因為各國有內憂外患,國家沒有力量保護人民,因此國家也只是徒具虛名而已,一般老百姓為了生存,不得不投效擁有許多領地的大地主,請求他們保護。這些大地主彼此宣誓,畫地為限,不侵犯對方。大地主們在自己的領地內擁有行政、立法、司法大權,可以印製錢幣,可以征募軍人以保衛自己的領地。不過這些領地的主人也得徵詢另一位在他之上、比他更強有力的貴族王侯的承認,向他稱臣,才能真正在自己的勢力範圍之內當主人。當然,在名義上,任何領主都隸屬於國王。這種新的社會制度在神聖羅馬帝國衰微、帝國內部各大小王國內憂外患重重之際,逐漸形成、鞏固和發展,成為西歐普遍的政治和社會現象,這就是歷史所稱呼的封建制度。
天主教會是歐洲文明的拓荒者,保護者和發展者,教會的命運和歐洲各民族的成長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在公元第一千年中,教會經歷過平穩、興盛和受迫害的時期,而且這種起伏的現象隨著時代的改變而上下,可以說教會和歐洲人民的生活休戚相關。如今,神聖羅馬帝國已經輾轉進入封建制度的社會,各地的教會因為擁有不少土地,所以也不得不循著封建制度走,進入這種未可預卜的社會體制中。
教會最初擁有土地是為了生活,後來需要教會養育照顧的人逐漸多了,教會便需要更大的土地來耕種,又有些人寧願把遺產贈送給教會來行善。這種種原因使許多地方的教會或隱修院擁有許多土地產業。一位擔任教會職務的人通常都擁有一塊作為生活之用的土地;一位主教在中古世紀的時候,則是一個握有大權的地方統治者,教友們就是他的庶民。這就是為甚麼在封建社會時代,有很多人熱衷追求擔任教會神職的理由,因為這是一條不必經由繼承而來的升官致富的途徑。主教或隱修院院長去世了,他所擁有的一切頭銜、職務和財富必須轉讓給其他接任的人,而不是傳給自己的子女,因為照理說,神職人員沒有妻室,所以沒有子嗣可以繼承。因此,那些汲汲營求教會職務,醉心于步步高升的人,他們的心不在為福音服務犧牲,而在追求自己的榮華富貴。又由于捲入封建制度中的教會並非唯我獨尊,在它之上還有將相王侯和皇帝,因此,選派主教或隱修院院長還大大操縱在王公貴族手中。當時,一位主教接受祝聖的時候,他一方面領受教會精神上的職權,一方面也接掌現世的統治權柄,他即接受教會牧職的權杖,也接受王侯交給他的寶劍。
基於這種集神權和俗權于一身的關係,封建時代的教會主教的素質是很值得商榷的,因為那些王公貴族在介入主教的人選是,他們所考慮的往往不是宗教上的需要,而是政權的穩固和壯大的作用。歷史上可以看到居高位的統治者在屬意主教的人選時,往往以軍人或自己的眾多子孫為對象,甚至以競爭者所能付出的代價的多寡作標準。這便是以金錢財物賄買教會職權的惡表。新約聖經宗徒大事錄第八章第二十節就記載一個名叫西滿、以行魔術起家的人,他企圖用金錢賄買伯多祿和若望兩位宗徒,希望他們把如何藉著行覆手禮而使聖神降臨人身上的權柄也傳授給他。伯多祿回答他說:「願你的銀錢與你一起喪亡!」。
有不良的主教,便有不良的神父和不良的教友,那些不是為了獻身事主的主教生活豪華奢侈,行為放蕩,他手下就不乏不守清規的神職人員。當然,耶穌基督創立教會後的第一千年中,教會有關神職人員和主教的獨身守貞問題並沒有很清楚的明文規定。聖保祿宗徒在弟茂德前書第三章第二節和弟鐸書第一章第六節說:「當主教的只能作過一個妻子的丈夫」;在最初三個世紀中,不論在西方或在東方,教會從來沒有禁止祝聖已婚的男士為神父,也不禁止男士晉鐸後結婚。不過那個時代已經認為,對神職人員來說,獨身和不度夫妻生活乃是更完美的生活;第四世紀的時候,東西方的教會都禁止晉升神父後結婚,晉鐸之前結婚的,則繼續度他們的婚姻生活。可是在第四世紀末年,已有很多結婚的神職人員漸漸地度清心寡慾的生活,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比較能夠全心全力為教會服務,而且他們以為夫妻的性生活是不潔淨的,不配舉行彌撒聖祭;第五世紀,東方教會的主教、神職和執事仍然度婚姻生活,但西方羅馬的教宗則要求所有的主教和神職人員可以繼續和妻子同居,但是要避免性生活;第六世紀,東方教會清楚規定神職人員和婚姻的關係:凡是接受被選為主教的神職人員,必須離開他的妻子,並讓他的妻子到隱修院生活,但是主教必須供養妻子的生活。可是後來東方教會在選任主教的時候,都開始從那些早已守貞的隱修士中揀選適當的人擔任,以避免種種麻煩。至於已婚而晉升司鐸的普通神職人員,則繼續度婚姻生活。這樣的規定直到今天仍然實行。至於西方教會,則加強已婚神職人員不度婚姻生活的意識,凡是未婚晉鐸的人,後來又生育子女的會受到處罰;第九世紀大卡洛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後,西方教會繼續准許已婚的男士晉鐸,並度家庭生活,但是不能和妻子有性關係;公元一零七三年額我略七世教宗登基後,不論已婚或未婚的神職人員,一律不準再和女性同居,違者取消他的神職。這項規定受到不少人的反對。不過那些違規的神職的婚姻仍然受到承認;公元一一三九年西方教會召開拉特朗大公會議,規定神職人員的婚姻無效。一一七零年,亞歷山大三世教宗要求已婚男士的妻子,在丈夫晉鐸之前,同意丈夫晉鐸,而且她自己在丈夫晉鐸後,發願從此守貞。換句話說,在十一世紀的時候,已婚男士仍然可以晉升神父,但是晉鐸後必須與妻子分居。到此,神職人員都是由未婚或妻子已經去世的男士擔任;將近八百年之後,公元一九一七年羅馬天主教頒佈教會法典,明言規定婚姻是晉升司鐸的障礙,也因此產生了神職獨身的法律。
述說了教會有關神職與婚姻關係的演變過程,目的在進一步了解昔日封建社會時代,教會神職人員對可以不可以結婚的規定所持的態度。其實,那個時代也有教宗在這方面不守清規的現象,難怪日耳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出面干涉羅馬教宗的人選。
總而言之,第九世紀歐洲神聖羅馬帝國和屬下的大小王國不堪北歐諾曼人、東歐斯拉夫人、匈牙利人、以及南歐伊斯蘭教徒的侵擾而衰微之後,整個歐洲進入封建的社會,教會也被捲入這種社會政治體制中,成了後世詬病的污點。不過,封建制度固然有他的種種缺陷,至少在大政治體系崩潰後,勉強維持了歐洲社會的穩定。